“让他代替许逾白去给孙家当上门女婿不就行了!”
史翠香情急之下,指著陈砚舟身侧的许尽欢喊道。
来了!
这把冲他来的!
许尽欢见他们这么上道,果然狗急跳墙,打起了他的主意。
终於到了他发挥的时候了。
陈有柱也眼前一亮。
对呀!
许逾白虽然走了,但这小子回来了。
这小子的长相,正好是孙玉珠喜欢的小白脸类型,而且,他还是从城里来的。
看著就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不比许逾白条件差。
再看他这穿著,白衬衫,西装裤,脚上还穿著一双……凉拖?!
许尽欢上午翻地出汗把衣服溻透了,下午就洗了个澡,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他从江家连夜逃出来时穿的那一身,做工考究的衬衫西裤小皮鞋。
在家他又不出门,就一直穿著陈砚舟给他买的拖鞋忙前忙后。
刚才跟著陈砚舟出来,他也懒得换,就穿著它来了陈家。
可能是他的穿著,跟村子里的其他人一比,显得格格不入。
別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只会被他乾净漂亮的脸蛋和文质彬彬的穿著吸引。
压根不会注意到,他脚上入乡隨俗的穿著一双黑色塑料凉拖。
陈有柱愣了一下。
心想,果然是城里人。
就算是穿双拖鞋,都比他们乡下人显脚白。
一个大老爷们儿的脚,居然比女人的脚都好看。
陈砚舟本来就因为他们不知悔改,又把主意到许尽欢身上,而沉了脸色。
紧接著,又注意到陈有柱异样的神色,顺著他的视线看过来。
见他一直盯著许尽欢的脚看,陈砚舟的一张俊脸黑得跟锅底似的。
这老东西在往哪儿看呢!
陈有柱收回视线,结果一抬眼,就这么没有一丝丝防备的,撞进一双阴冷的像浸了冰刀子似的黑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