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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周代之变迁(第1页)

第二十二章周代之变迁

周自平王至赧王之时,为东周。东周之时,复分为二:自平王之四十九年,至敬王之四十一年,是为春秋之时;自元王至赧王,是为战国之时。“春秋”者,史书之名,而非时代之名,以相沿既久,姑循用之。西周之政教,至春秋时,有相沿而未变者,有蜕化而迥殊者,史家著论,多以为西周降至春秋,实为世衰道微之征。

《汉书·货殖传序》:“周室衰,礼法隳。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税,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陵夷至乎桓、文之后,礼谊大坏,上下相冒,国异政,家殊俗,耆欲不制,僣差无极。”《游侠传序》:“周室既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桓、文之后,大夫世权,陪臣执命。陵夷至于战国,合从连衡,力政争强。”

然就一王定制而论,诚有陵夷衰微之象,就中国之全体而论,未始非民主进步之时,世无一成不变之局,读史者第当识其变迁,以明人民进化之阶级,不必先立一成见也。

春秋之风气,渊源于西周,虽经多年之变乱,而其踪迹犹未尽泯者,无过于尚礼一事。观《春秋左氏传》所载,当时士大夫,觇国之兴衰以礼,

《左传》闵公元年载,齐仲孙湫来省难,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又襄公三十一年载:北宫文子相卫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过郑,……事毕而出,言于卫侯曰:“郑有礼,其数世之福也,其无大国之讨乎!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又昭公五年载: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

“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不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

决军之胜败以礼,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imgalt=""class="i;srages092716405301。jpeg"]贾曰:“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一战而霸。又僖公二十八年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又,僖公三十三年载:王孙满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又,宣公十二年载:随武子曰:“会闻用师,观衅而动;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

定人之吉凶以礼,

《左传》僖公十一年载: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造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又僖公二十三年载: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又文公十五年载: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汝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又成公十三年载:郤铸来乞师,将事不敬。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地。郤子无基。”又襄公二十一年载:会于商任,锢栾氏也。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又襄公二十六年载: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让不失礼。”

聘问则预求其礼,

《左传》文公六年载,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

会朝则宿戒其礼,

《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晋韩起聘于郑,郑伯享之。子产戒曰:“苟有位于朝,无有不供恪!”孔张后至,立于客间,执政御之;适客后,又御之;适县间。客从而笑之。事毕,富子谏曰:“夫大国之人,不可不慎也,几为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礼,夫犹鄙我。国而无礼,何以求荣?孔张失位,吾子之耻也。”

卿士、大夫以此相教授,

《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臧文仲,姓臧孙,名辰,谥“文”,春秋时鲁国执政。事庄、闵、僖、文四公为正卿。

其不能者,则以为病而讲学焉。

《左传》昭公七年:“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此等风气,至战国时则绝无所见。故知春秋诸人,实以近于西周,渊源有自。故所持之见解,所发之议论,均以礼为最要之事也。管子者,儒家所斥为霸佐,不足语于王道者也。然其言之见于《左传》者,则曰“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其所著之经言,亦以礼为四维之首。

《管子·牧民》:“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

使此诸书,出于后人所伪造,何以后世之人,对于春秋一时代独造出此等言论,而于其他时代,不一律造为此类言行乎?故春秋者,直接于礼教最盛之时代之后一时代也,又由礼教最盛而渐趋于衰落之一时代也。观诸人之不知礼,不习礼,及误以仪为礼,即可见其时之习此者已居少数。惟其流风余韵,犹浸**渐渍于人心,故衡量人物,往往以此为断耳。

周制之变也,首在列国之封域,周初千八百国,至春秋之初,仅存百二十四国,其数不逮十一。则厉、宣以降,诸侯之互相吞并,盖已久矣。春秋之时,国之大者十。鲁兼九国之地;齐兼十国之地;晋兼二十二国之地;楚兼四十二国之地;宋兼六国之地;郑兼三国之地;卫兼二国之地;秦有周地,东界至河;吴灭五国,北境及淮,越又从而有之,弱肉强食,其祸酷矣。而诸小国并为大国,其国家之组织,社会之状况,人群之思想,胥因之而变易。其胚胎于一国之文化,亦有渐推渐广之势。杂居之异族,为之同化;僻远之新国,由是崛兴。此皆互为因果者也。

春秋诸国,并吞小弱,大抵以其国地为县。

《史记·秦本纪》:“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

《左传》宣公十一年:“楚子伐陈,因县陈。”十二年又称楚围郑,郑伯逆楚子曰:“使改事君,夷于九县,孤之愿也。”昭公十一年称叔向曰:“楚王奉孙吴以讨于陈曰:‘将定而国。’陈人听命,而遂县之。”

其县之区域,大于《周官》所谓县者,殆不止倍蓰,县境悬远,则特使大夫守之。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晋使赵衰为原大夫,狐溱为温大夫。”

其职重于内地之大夫,故亦称为守。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侯问原守于寺人勃鞮,对曰:‘昔赵衰以壶飧从径,馁而不食,故使处原。’”

是原大夫亦称原守也。其后或称为命大夫。

《左传》哀公四年:“楚师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杜《注》:“命大夫,别县监尹。”《正义》曰:“阴地者,河南山北,东西横长,其间非一邑,特命大夫使总监阴地。”

而楚之属地,则特置县尹或县公以治之。

《左传》庄公十八年:“楚子克权,使斗缗尹之;以叛国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襄公二十六年:“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又宣公十一年:“楚子曰:‘诸侯县公,皆庆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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