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朝扬身披星月回家,兴高采烈的告诉暮雨自个儿今日给她买了那些东西,还从怀里掏出一个糖人来想要哄她开心。
只可惜,糖人被捂化了,吃着黏牙。
“小媳妇,你是不是有话和我说。”
自打进门起,小暮雨的目光就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朝扬,”
“你说,我在听。”
“我今天把曹粉粉灌醉了,”
“……”所以他什么都和你说了。
朝扬搬了凳子坐在她面前,皱了皱眉:“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不,对我来说没过去,我得和你说清楚。”暮雨扼住他的下巴,迫使朝扬正视着自己:“当年那群人说你是他们家的小公子,说你走丢了,所以我才带着他们去找你。”
“可我看见了他们给你钱。”
那些人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给暮雨,还说什么只要你带我把人找到,我就把这些钱全给你。
暮雨扶额,“那是因为他们说他们要报答我!”
她没好气:“我就说呢,怎得你一开始就对我那么差,还老是欺负我,原来是因为这件事!你为何再见到我的那天不直接问我?”
要是直接问问当年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些个误会不都解除了吗?她也不至于替他缝了堆积如山的衣服,手都快废了!
小土匪,气死他了!
“我,”朝扬委屈:“我问了啊。”
“你问我啥了?”
“我问你,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暮雨静默三秒,“咱俩都那么多年没见了,我能认出你?再说了,你小时候也不长这样啊。”
朝扬那时候一身脏兮兮的,还挺胖,明显一小矮缸,那有现在半分俊朗?
以前的小胖墩,和现在玉树临风的俊公子,多少还是有点差距的。
朝扬咳了声,“那段时间刚去郑将军府上,吃的伙食好了些,有点胖。”
暮雨:“……”
缘分就是这么一个一个妙不可言的东西,就算是当时朝扬以为暮雨出卖了他,可最后还是“栽”到了她的身上。
人不会踏进同一条河流两次,但是喜欢一个人,一次两次甚至是三次,到最后还是喜欢。
就像是朝扬从小就喜欢那个给他剥瓜子的女孩,就算是后来误会她背叛自己,还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朝扬说,“小媳妇,从前都是我的错,所以你不能饶恕我。”
暮雨还没来得及发脾气却被他这段话整蒙了,“啥意思?”
“欺负回来,我可以让你欺负一辈子。”朝扬亲吻她的指尖,像是在说什么誓言。
“谁要欺负你。”暮雨环住他的腰,“蠢死了,喜欢上一个人又怎得再舍得欺负他呢?”
小土匪后背不由的一僵,弯了弯唇角。
她说,她喜欢他。
一辈子的喜欢,是要对你好,不欺负你,就这么简单。
成亲那日,太阳很暖,每个人身上都洋溢着笑容。
十里红妆,喜庆洋洋。
周率站在阿蜜身旁不要脸的追问:“你说咱俩何时才能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