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姜月后的两天,是难得的清净日子。
林墨感觉自己像是从一场持续了一周的喧闹派对里终於逃了出来,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空旷,却也自在。他可以一整个下午都窝在沙发上看电影,不用担心有人会突然凑过来,用曖昧的语气问他剧情。他也可以光著膀子在家里走来走去,不用顾忌另一个人的眼光。
这种久违的、完全属於自己的空间,让他那根绷了好几天的神经,终於彻底鬆弛下来。
最让他感到舒心的是,楼上那没完没了的装修噪音,也停了。
第一天还没什么感觉,到了第二天早上,当他做好早餐,坐在餐桌旁,整个屋子除了冰箱的低鸣,再没有电钻刺耳的尖叫和锤子砸墙的闷响时,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停了。
这折磨人的交响乐,终於落下了帷幕。
他走到阳台,端著杯子,抬头往上看。楼上秦嵐家的阳台已经装好了黑色的金属护栏,崭新的落地窗擦得鋥亮,能隱约看到里面掛上了浅灰色的窗帘。几个穿著工服的工人正从单元门里走出来,脸上带著完工后的疲惫和放鬆。
真的……装修完了?【剧情需要,不要在意细节】
林墨心里算了一下,从秦嵐搬来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
一个星期,就把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从水电到墙皮全部敲掉重来,再到软装进场,全部搞定?这速度,堪比建方舱了。
他咂了咂舌,有钱人的执行力果然非同凡响。
不过,不管她是怎么做到的,这总归是件好事。一个安安分分待在楼上、不再製造噪音的邻居,总比一个隨时可能下来敲门的女神经要好得多。
想到这里,林墨的心情彻底晴朗起来。
他看了一眼日历,今天,姜雪回来。
这个认知,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他平静的心湖里漾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他把杯子里的牛奶一口喝完,转身进了厨房。昨天燉好的那锅当归黄芪乳鸽汤还在冰箱里,他拿出来,倒进砂锅,开小火慢慢温著。鸽子肉的鲜香和药材的清香,很快就瀰漫了整个屋子。
光有汤还不够。
林墨换了身衣服,拿上钱包和钥匙,出了门。
他要去花市。
姜雪喜欢花,尤其喜欢香檳玫瑰。她说那顏色像落日融金,温柔,但不灼人。
九月的花市,依旧繁花似锦。林墨穿梭在各个摊位之间,熟练地挑选著最新鲜的花材。他选了十一支含苞待放的香檳玫瑰,又配了几支尤加利叶和满天星。
抱著一大捧花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能感觉到路过的女人们投来的目光,但这次,他心里没有丝毫的慌张和不自在。
因为这些花,是买给他妻子的。
这份理直气壮,让他能坦然地面对所有人的注视。
回到家,他从储物柜里找出那个姜雪最喜欢的、有著漂亮曲线的玻璃花瓶,细细地清洗乾净。
客厅里很安静,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温暖的光斑。他把花束放在餐桌上,找来花剪,开始一根一根地修剪花枝。
他剪掉多余的叶片,把花茎的末端斜著剪出一个切口。冰凉的茎秆握在手里,带著植物特有的、清新的生命力。剪刀“咔嚓、咔嚓”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脆。
他想起大一那年,第一次给姜雪送花。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在学校门口隨便买了一束包得花里胡哨的红玫瑰,傻乎乎地送到她宿舍楼下。
姜雪当时穿著一身运动服,刚从篮球场下来,头髮还带著汗湿。她看到那束花,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把花扔到他脸上。
“林墨,你这审美也太直女了吧?俗死了!”
他当时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她嘴上虽然嫌弃,最后还是把那束花抱回了宿舍。后来他才知道,她把那束花做成了乾花,一直夹在她最喜欢的一本专业书里。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自己学著搭配和插花。
不知不觉,已经好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