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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上当受骗(第2页)

小微企业在与土耳其商家做生意时要特别注意,由于土耳其海关条例中有一条“超过45天无人认领的货物海关有权没收拍卖,原收货人有权优先获得该货物”的规定,所以土耳其专门有人进行这种团伙作案。办法是,先注册一个空壳公司,把你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然后故意拖延时间。如果你不懂这个规定,傻乎乎地在等,那么过了这个时间后,海关就会没收、拍卖,最终原收货人会以很低的价格把它买走,然后高价卖出;如果你察觉到了这一点,要将货物取回,货运代理便会出面对你进行敲诈,先让你支付仓储费等费用,然后设置各种陷阱,一步步骗走你的钱。并且对方的法律规定,除非原收货人同意,否则货代公司是不能退货的,换句话说,主动权完全掌控在对方手里。

这种情形在土耳其并不少见。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在发货前就要收到全部货款,或者在土耳其设立分公司,通过分公司与对方进行交易,别无他法。

企业融资时的警惕性最低

俗话说,“恋爱中的人警惕性最低”。类似地,迫切需要对外融资的小微企业,这时候已经饿得“呱呱叫”,想融资却反而被骗的可能性也与日俱增。

成都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急需大量资金,于是公司王老板到处寻求资金支持。2010年10月25日,两位自称是加拿大某金融集团亚太地区首席代表和执行代表的人,在与王老板商谈后,同意由该集团借给成都公司人民币5亿元,期限5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首期放款10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首期贴息款18%即180万元。

第二天,王老板按照对方的要求,以个人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准备接收借款,并将该卡交给对方。第三天,王老板与对方一起去银行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查询,显示人民币1000万元已到账,于是王老板应对方要求立刻把180万元贴息存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用说,王老板的这180万元被骗了。[2]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专门有这样一些犯罪分子,他们针对小微企业急需资金的现状,冒充境外金融财团代表,与你进行谈判、签订所谓的借款意向书,同意按内地银行的贷款利率出借资金给你,但要求你额外支付12%至18%的“贴息”、“保证金”或“资金移动费”等费用。

就像这位王老板一样,来人将王老板的银行卡拿走后,会对该卡进行“穿衣”(说穿了,就是把香港银行卡的资料通过技术手段覆盖到你这张卡上)。这样,你在ATM机上查询余额时,看到的实际上是表面一层香港银行卡上的数据。由于香港银行和内地银行在支票结算时间上有一天的时间差,所以对方只要在银行里介入一张空头支票,你这里就能看到卡上出现的余额了;当然不用说,这笔钱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到账。等到第二天内地银行发现这是一张空头支票退票后,你的卡上仍然是不会有钱的,可是你这付出的180万元却是真正地付出了。

容易看出,要防止这种骗术其实也简单,那就是过两天再汇出这“贴息”或“保证金”,这就把这个漏洞给补了。

推而广之,同样的诈骗案例还可以扩大到所有“账户共管+复制伪卡”类型。

例如某小微企业需要购买一笔外汇,结果找到香港某老板帮忙,双方约定在企业银行卡上存入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表诚意。该银行卡由企业保管,密码由香港老板掌握。看起来这有点像会计和出纳的钱账分管,其实不然。香港老板虽然手上没有银行卡,但只要知道账号就可以伪造;再加上他手中拥有密码,所以可以很轻松地就在香港、澳门任意盗取现金。

“先被人骗,后骗别人”的连环骗

许多小微企业的自有资金并不多,一旦投资规模过大或上当受骗,马上就会陷入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如果这时候融资无方或心生歹念,就很容易发展为自己也去骗别人,从而产生一系列的连环诈骗行为,扰乱经济秩序。

2006年11月,吴老板在江阴成立一家国际贸易公司,注册资金88万元人民币。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都由吴老板负责,同时聘有业务员、质检员、兼职会计等员工帮助操作各种业务。

说是国际贸易,实际上就是过去所说的“皮包公司”。公司没有工厂,如果接到订单,就把订单发给相关客户生产加工。可是,该公司成立后整整一年内只接到两笔来料加工牛仔布的任务,并且这两笔还都是亏损的。

第一笔业务因为生产出来的风格与客户的要求不同,后来做降价处理,亏了250万;第二笔业务因为服装厂发现布面有质量问题,也亏了。雪上加霜的是,与该公司合作生产的一家香港企业把牛仔服装出口到美国后,声称还需要大量面料,于是要求它直接供货给广东一家制衣厂,为此吴老板累计供应布料80万米,价值900万元,后来因为制衣厂老板携款潜逃,吴老板损失了400多万元。

吴老板屡屡上当受骗,损失可不小,至少亏了700多万元。2007年5月,因为公司实在没有资金周转了,于是他就想,既然别人可以骗我,那我也可以去骗别人。就这样,他虚构了一桩美国K曼公司需要300万米牛仔布的业务。为了增强欺骗性,他谎称该公司是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公司的指定供货商云云。

吴老板购进这些牛仔布的价格在每米9。6元左右,然后转手以每米6。8元左右的价格分批卖给布料市场,所得货款主要用来应付客户催讨。由于他用支付部分货款来履行合同,所以不易被人察觉。发展到后来,他干脆让纺织品公司直接把货发给布料市场,自己从中拿钱。

就这样,在开业后的短短一年间,吴老板前6个月是被人骗,后6个月是忙着骗客户,共骗取7家企业的牛仔布100多万米,价值1160多万元。

直到2008年2月吴老板被抓时,该公司还有1500多万元窟窿无法填补,其中包括被骗的400多万,低价销售牛仔布亏了的850多万,贷款利息60多万,去澳门赌博输掉的近160万元,个人吃喝玩乐挥霍的100多万。[3]

看看,这吴老板没办厂之前恐怕也是小有积蓄,可是在这一年间他都做了些什么呀!与其说这也是“创业”,不如说是一直在“被人骗,骗别人”的上当受骗中,最后落得绳之以法的局面。究其根源,很可能在于他并不适合干这行。

[1]林嘉慧、赵晓婧:《货紧俏!价低!皮包公司网上“钓”客户》,《民营经济报》,2012年7月24日。

[2]郭彪:《给银行卡“穿衣”,骗企业主“贴息”》,《南方日报》,2011年11月22日。

[3]陈其生、程德兵:《无锡一公司合同诈骗1160余万获刑罚》,《东方法眼》,200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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