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收不回来
小微企业的销售收入来自销售产品的货款和提供劳务的收入,这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动力。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却因为货款不能及时收回甚至造成坏账损失,濒临破产倒闭。
不要说小微企业了,就是资金再雄厚的大企业,也会因此拖不起。
想当年,清朝富可敌国的著名红顶商人胡雪岩(1823~1885)的最终破产,也是因为坏账收不回来造成的。胡雪岩最多时资产超过2000万两白银,1882年冬天,由于股市暴跌,当时的全民炒股连累到上海各大行栈纷纷倒闭,1883年的情况更严重。胡雪岩放在外面的贷款由于已被客户投入股市,所以形成了大量的呆账坏账;再加上随后发生挤兑风潮,胡雪岩招架不住,只好宣布破产了。[1]
看到这里不禁想起“股市害人”这句话。可股市为什么会害人呢?归根到底,它也只不过是整个宏观经济的一个缩影而已。换句话说,当整个社会经济不景气时,小微企业货款收不回来的情形会更严重,有必要提前想到这一点。
关于坏账损失的相关规定
小微企业过去对坏账损失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为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直接冲销法很好理解,就是在发生坏账损失后,直接在所得税前列支、冲减当期利润;而备抵法是指平时根据一定的百分比来计提坏账损失准备,发生坏账损失后,则冲减坏账损失准备。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如何计提坏账损失,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其他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当采用备抵法,而不是直接冲销法。
这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备抵法核算符合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压缩了企业虚增利润的空间(主要是可以避免明知发生了坏账也不处理的情形)。
几乎可以断言,每个小微企业都会有坏账损失,只不过数额大小而已。因为企业要生产经营,就必然会有赊销、欠款、预付款等正常往来,而这又必然会产生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中,必然会有一部分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这是免不了的。我们要做的不是完全消灭坏账损失(当然,理想的情形应当是没有坏账),但如果能把它控制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也未尝不可。
所以,这里先了解一下有关应收账款和坏账损失的相关财务规定。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需要指出的是,后一条并不是非得满3年才能报损。例如,如果是因为签订无效经济合同而导致的货款无法收回等,这时候不满3年同样可以去对方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获取相关证明,据此将这笔已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坏账准备中进行冲销,同时报税务部门备案。
运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依据是应收账款余额,然后打一个百分比。
这里的应收账款余额,是指年末“应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数,加上年末“预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合计数。
对于无法收回的货款,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来核算。具体办法是:
在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实际发生坏账或作为坏账转销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如果原来已经冲销的坏账损失又收回了(这种情形也非没有),这时候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年末,“资产减值损失”应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年末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