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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对外投资(第4页)

有鉴于此,如果你能做到对对方项目知根知底,对该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市场、文化、法律,以及该项目的财务风险、战略定位、文化整合、人才储备、信用风险、法律管理等方面有足够了解,最好是亲历亲为,或者有亲朋好友“驻扎”在那里,成功率就会高了许多。

【一本书读懂投资学】

个人同样可以从事直接和间接的对外投资,但其前提条件是要知己知彼、知根知底,了解对方的政治、社会、市场、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一句话,信息对称是避免盲目投资的最重要前提。

对外投资的风险在哪里

诚如上面所述,对外投资总会遇到太多的信息不对称因素,尤其是对对方的政治、社会、市场、法律、文化等方面了解不够,甚至基本上没什么了解,在这种背景下的对外投资其风险就是显而易见的。

总体来看,对外投资的风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政治因素的影响

对外投资受所在国政治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而现在的问题是你可能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或者虽然了解却不理解,最终导致无疾而终。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政策”:欢迎中国人前来“购买国债”,但是要想购买技术就“没门”,购买核心技术和能源、矿产就更“不可能”。

例如,2009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企业对建设俄罗斯境内的东西伯利亚至太平洋的输油管道及石油天然气矿区计划更感兴趣了,因为这时候受经济危机和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的影响,这些矿区纷纷推出了打折销售计划,表明这时候的收购成本更低了。但俄罗斯联邦政府反垄断局有一条政策,那就是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俄罗斯中等以上企业,仅此一项,就宣告这项对外投资很难有结果。

市场因素的影响

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是直接收购国外企业,而在种种充满吸引力的收购项目中,不时充斥着种种市场陷阱,让你防不胜防。例如:

1。盲目抄底。盲目抄底抄的是价格,可是对外投资除了要考虑价格外,更要考虑当地的政治、文化、法律等因素。许多对外投资恰恰因为当初的价格很低,而后面几项因素处理不好最终不能自拔。

2。单打独斗。我国对外投资的主力军是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前者树大招风,容易遭国外政治势力抵制;后者相对容易,却由于相互之间不但没有抱成团,而且有时候还要相互倾轧,最终导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最好的办法是民营企业和中央企业优势互补、联合投资。

3。品牌认同。国内的优秀品牌并不表明在国外也会畅通无阻,其中的市场风险不小。1999年TCL公司以越南为跳板迈出国际化第一步,就没想到当地消费者只认日韩彩电,一年下来TCL的彩电销售量几乎为零,后来到了第18个月、连续亏损18亿元后才开始盈利。

4。知己不知彼。如果说对对方为什么会亏损的原因不了解,那么又凭什么说这家企业到了你手里就会盈利呢?只有你具有互补性优势,才能克服这一弊端。另外就是“建厂容易、关厂(撤资)难”很普遍,可是这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主要是社会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对外投资经验不足

我国的对外投资策略从起步到现在只有15年时间,总体来看还处于“走出去”的初步阶段,既缺乏明显的竞争优势,又缺乏对行业周期的前瞻性分析和海外并购实践,更没有形成海外并购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储备,至于具有全球视野的领导型人才就更是奇缺了。

除此以外,由于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差异,我国的对外投资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着许多非商业性困难。往往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交易,动不动就会被上升到政治高度来看待,从而需要进行最严格的审批。再加上对外投资在国内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决策流程长,被收购的国外企业为此烦躁不安。特别是许多国外企业的员工和民众对我国企业缺乏了解,过于担心自己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最终驱使当地工会等组织出面进行干预,平添许多周折。

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投资经验不足是很难进行圆满处理的。

出国劳务输出受骗防不胜防

现在出国劳务输出的人越来越多,但由于受“黑中介”(不具备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不法经营者)的欺骗,在经济和精神上蒙受重大损失的事例也越来越多。例如:

1。冒充外商。不法之徒首先在某个国家注册一家“皮包公司”,然后以该公司名义回国招募出国劳务人员,从中骗取巨额资金。

2。内外勾结。看上去像正规的出国劳务输出,但到了国外后上班没多久就被对方以“技术不行”等原因辞退,令人欲哭无门。

3。“商务考察”。黑中介明知自己没有劳务输出资格,便以商务考察等为由,为劳务人员办理有效期只有几个月的签证,而持商务签证用工是非法的,逾期不归会构成非法滞留,动不动就遭到拘捕、罚款和遣送回国。因为是非法打工,所以出国后根本不敢寻求政府帮助。

4。“旅游”。明明是出国劳务输出,可是办理的却是旅游签证,致使这种打工行为是非法的。不用说,这样的打工环境非常恶劣、工资待遇更是低得可怜,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

5。“考察”。明明是出国劳务输出,可办理的却是商务访问签证,这样的出国打工不但非法,而且要处以高额罚款甚至有牢狱之灾。

6。“培训外派”。名义上是“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实际上是只有“培训”没有“外派”,在收取了高额“培训费”后就没了下文。

7。“出国培训”。为出国劳务人员虚构工作单位、经历等,然后派往国外大学“培训”。到了国外后因为找不到工作只能打黑工或自找门路,不但饥寒交迫,而且随时面临被警方拘捕、遣返的危险。

8。虚张声势。中介公司租用一间写字间,用“高薪”诱人报名,伪造各种荣誉以虚张声势,一旦巨额款项骗到手就逃之夭夭。

9。冒充正规渠道。正规中介公司里的工作人员见出国劳务输出有利可图,并且有人主动上门,便甩开公司单干,使人上当受骗。

10。侥幸心理。出国劳务人员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非法出国后害怕被罚款、拘留、遣送回国,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到处托人“打点”,结果越陷越深,“赔了夫人又折兵”,最终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一本书读懂投资学】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对外投资要面对国外商业环境、政治博弈、投资保护主义及其他一系列复杂因素,再加上总体来看我国的对外投资还处于“学习实习”阶段,其投资风险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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