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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第1页)

§【对策】

20世纪是一个辉煌世纪,人类在创造亘古未有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几乎控制了所有生态领域。与此同时,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在威胁着人类自身的存在。

循环经济告诉我们,真正的文明应当从生产量中扣除资源浪费和污染,并不是发展速度越快越好,而是要更多地关注污染治理,关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污染治理的对策,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尊重规律,善于运用市场机制

控制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建立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要调整GDP考核指标,把地方政府的关注点吸引到污染治理上来。

污染治理市场化是必由之路

既然污染排放是一种市场化行为,那么,污染治理市场化就是一条必由之路,靠行政命令无法奏效。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环境保护过多依赖政府的机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由政府立项建设、运行管理由政府负责,环保投资渠道窄、公众参与程度低,限制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同时,在这种机制下,治污设施重复建设、质量低、运转不正常现象十分突出,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解决上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机制,把环境污染治理转向市场、由专业服务公司予以承担。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污染治理适当集中,有利于减少环境保护设施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降低治理费用;

②环保有投入也有产出,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加快污染治理进程;

③有助于环保执法机关把重点从过去的监督排污企业,转移到监督行业专业化排污企业上来;

④有助于排污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不再为应付检查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

⑤有利于启动环保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1。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方式 2:

①有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的企业,可以对某个企业或某个经济园区的污染治理实行一揽子承包方案;

②有经济实力、缺乏技术能力和人才的企业,可以选择与专业公司合作,以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从中获取相应利益;

③有技术能力和人才、缺乏经济实力的企业,可以接受委托,实行技术和管理的有偿服务;

④规模小、分散的污染源治理,可以由服务公司提供上门服务,或者由服务公司按时将污染物收集到固定治理点集中治理;

⑤对于同一地域内的污染源治理,可以共同委托服务公司承担服务,费用按污染物排放量多少分担,或共同分担污染治理设施建造费用。

在考核绿色GDP的基础上推行庇古税

从经济学角度看,环境污染属于一种“负外部性”。为了让生产具有“负外部性”的企业,为它自己造成的社会成本买单,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20年就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对污染征收税或费的想法。庇古认为,所征收的这部分税和费,其数额应当相当于治理、恢复这部分环境污染所需要的成本。这种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做法,就是名闻遐迩的“庇古税”。

可以说,尽快推行并征收“庇古税”,确实是一种用经济办法治理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的许多有识之士也在为寻找循环经济良方献计献策,呼声最高的就是“庇古税”。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用经济杠杆调节企业减少污染的自觉性,决不能忘记,这一措施必须与推行政绩考核以绿色GDP为主紧密结合、同时进行。

如果仍然像目前这样以GDP增长指标考核地方政府,“庇古税”这根经济杠杆恐怕就很难敌得过GDP这根更粗的经济杠杆——对于地方官员来说,GDP增长考核是悬在脑袋上的尚方宝剑,不想方设法保持GDP高速增长,自己的地位恐将不保,相比而言,“庇古税”打的是污染排放企业的“屁股”、而不是自己的“屁股”,所以很可能根本就感觉不到疼!

可以为此佐证的是,目前我国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政策,情况怎么样呢?在GDP增长指标的考察下,即使某些强制企业安装排污管的地区,不少企业仍然对排污管弃之不用,而是直接偷排污水。为什么?原因就在于直接偷排污水的支出,要远远低于通过排污管排放污水再加上被查后的“重罚”费用 3。

所以,采取经济杠杆一定要转变目前的GDP考核标准。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造成环保部门沦落为地方政府的“入赘女婿”,看着婆婆的脸色收费——污染企业越多、环保部门收费越多、地方财政收入越多、GDP增长越快,综合作用的结果是污染治理越难。

加大投入,建立政府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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