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紧缺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南沿海。因为资源紧缺,所以毫无疑问要重视3R原则,充分发挥有限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
浙江省是一个资源小省,同时却是一个经济大省。改革开放28年来,浙江的经济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与他们走出一条“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群—专业市场—民营机制”四位一体的区域特色经济之路密切相关。尤其是他们以民营机制为内源性动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堪称是一条典型经验。
浙江省人均土地只有0。5亩,95%的一次性能源需要从省外调入。所以,浙江省一开始就特别重视对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把它重新作为生产原材料,从而创造了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零资源”经济奇迹。浙江少铜、少铁,缺铬、缺镍,却通过利用废铜、废不锈钢、废塑料,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全国第一。
例如,浙江不锈钢产业的发展就得益于“大量消耗廉价不锈废钢资源,依靠低成本、低价格和民营机制拓展市场”的发展战略,目前已形成包括不锈钢冶炼、热轧开坯、酸洗处理、冷轧及制品深加工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2004年,该省生产不锈粗钢90万吨、不锈钢材150万吨,均占全国总产量的40%以上。其中不锈废钢年利用量达100万吨,占全球有效资源的20% 3。
所以说,对于资源紧缺地区来说,完全可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区域经济。不但如此,越是资源紧缺的地区,回收利用废旧物资、使用再生资源等对产品进行生产加工,这种低成本要素投入,相对于当地的原材料价格来说,越能获得更多收益、越有利于凭借其低成本优势迅速占领市场。
资源丰富地区的3R路径
资源丰富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资源丰富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资源丰富的地区就可以不要循环经济,更不是就可以浪费资源。
例如,青藏高原是我国长江、黄河、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等5大水系发源地,也是藏羚羊、藏野牦牛、藏野驴等国家珍稀动物栖息地,植被独特、矿产资源丰富。
但与此同时,这里又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农牧民的脱贫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滥猎、滥牧、滥砍伐、滥开发等行为已经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西藏的可利用耕地只占总面积的0。2%~0。3%,有限的草场与畜牧业超规模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在西藏发展循环经济,关键是要从全国着眼、从大局出发来考虑问题。实行循环经济3R原则,要求重点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流域治污工程、现代化乡镇工程,通过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构建良性循环的生态流域,维护全国生态系统 4。
再例如,青海省柴达木地区是该省最重要的资源富集区,是青海乃至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点地区。目前,当地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认真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已经形成的工业基础、外部配套条件,就变得十分重要而紧迫。
柴达木地区的资源丰富,并不表明就可以大量消耗、牺牲生态环境来推进工业化道路。事实上,尽管青海资源相对富集,但资源供给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除了资源开发方式比较粗放外,更重要的是,以往没有树立起资源就是资产的观念,资源配置是粗放的、低效的。
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既然资源是稀缺的、有价的,配置就一定要做到有偿、有效。如果不发展循环经济,资源优势就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就可能永远是“资源富省、经济穷省” 5。
当地政府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正在制定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口,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步伐。
重点突破,首先关注物品包装
推行循环经济3R原则有许多工作要做,应当分清轻重缓急,首先解决容易解决、容易做到的问题,以此培养大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循环经济意识一旦确立,后面的工作就好做了。这方面可做的事情很多,关注包装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就是其中之一。
解决物品包装的3R路径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世界包装大国行列,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据统计,1980年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只有72亿元,2003年已达2700亿元,增长了36倍,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8% 6。
以塑料包装为例。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我国塑料包装最发达地区之一,江苏、浙江、上海3地的塑料包装产业产值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数的40%以上。但显而易见,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源、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例如,我国塑料制品生产总量高达2500万吨,当年产生的废塑料约750万吨,其中回收利用仅占5%。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率极低。
推行循环经济3R原则,一方面,可以通过焚烧回收热能,这对能源紧缺且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的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通过燃烧从废塑料废物中回收热量的工作进展缓慢,并没有形成工业体系,相关技术还有待开发。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尤其是日本、德国的具体做法。
日本是世界塑料生产的第二大国,1997年产量达950万吨,其中塑料废弃物排放量相当于生产量的46%,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为此,日本于20世纪90年代初就采取措施,一是抑制废弃物产生,二是重复使用经济制品,三是将回收物作为原料来循环使用,并且于2000年6月出台了《循环型社会形成促进基本法》、2001年4月实施了《家电循环法》、2002年5月通过了《建设循环法》。这些法规,都充分体现了3R原则,所以,由于包装物而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例如,日本1997年的塑料废弃物回收率就高达40%(90年代初还只有7%)、填埋率34%、焚烧率26%。
德国是世界上循环经济发展最成功的国家之一。1991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规定生产者负责处理包装废物的法律——《包装条例》,1994年通过了《循环经济法》、《废物避免、回收利用及环境相容的处置法》,明确规定生产者要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开展回收利用,进一步扩展了生产者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德国广泛采用分类处理新技术,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处理成本降低了50%,塑料废弃物纯度超过92%。
解决过度包装的3R路径
关注物品包装,不得不解决过度包装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过度包装得不到解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都是一句空话。
关于这个问题,当务之急是,国家要在坚持科学态度和方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防止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法规条文制定要严谨、“过度”的含义要界定清楚,便于执行,同时要区别对象不搞“一刀切”。只要坚持国家、企业、市场相结合,对不同的包装功能区别对待,对贯彻3R原则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例如在国外,目前对过度包装就有各种各样的控制手段。欧盟规定,“包装的体积、重量必须在满足产品安全、卫生,并让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情况下降到最低。”除此以外,还有围绕包装物再生利用方面的规定,如对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要征收包装税。欧盟委员会专门修订指导性法律,要求所有成员国应当在2008年~2015年间,将本国产品包装的再利用率提高到55%以上,其中玻璃包装再利用率达到60%、金属包装达到50%、塑料包装达到22。5%、木制包装达到15%。
应该说,这些法规条例不但规定得非常明确,而且可行性很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