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承诺的会计条款
我国从2001年12月11日开始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第143个成员国,也正是从这一天起中国政府必须履行各行各业开放的承诺,其中当然也包括会计业在内。
我国政府对于会计业开放的承诺是:凡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外国人都将获得国民待遇,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合伙或者合并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已有的合资公司不只限于雇佣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的会计师。
这里,让我们来看一看具体的会计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中国加入WTO正式文本中有关会计条款(中文本)
部门或
分部门 市场准
入限制 国民待
遇限制 其他
承诺
c。税收服务(CPC8630)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中国加入后6年内,取消限制,外国公司将被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b。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