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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拐杖(第1页)

§文学的拐杖

这是一部“文革”期间的作品,《半夜鸡叫》,是《高玉宝》的一个片段,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短篇来读。它写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风行于“文革”期间。现在的年轻人也许不知道这个作品了,但是,在当时,它是家喻户晓的。《半夜鸡叫》这个故事非常简单,是一个红色的主题,写一个叫周扒皮的地主压迫长工。照理说,长工应该是在天亮之后,也就是鸡叫之后才起床去干活的,可是,周扒皮很狡猾,他每天天不亮就去学鸡叫,引得村子里的公鸡都叫唤起来,长工们只得起床,下地干活。后来,农民终于知道这个阴谋了,他们把周扒皮抓住了,暴打了一顿。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然而,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对这个作品心里就有一个疑问,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够革命,故事里所描写的地主还不够坏:周扒皮为什么要去学鸡叫呢?多此一举嘛,他完全可以手拿着长棍或皮鞭,天不亮就把长工们的房门踹开,然后,对着农民的屁股每人就是一鞭,大声说:“起床!干活去!”

我觉得周扒皮是可以这么干的,他偏偏就没有。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按道理,这部作品流行于一个特殊的年代,作者完全可以把地主往无恶不作的路子上写,甚至,可以往妖魔化的路子上写,可周扒皮为什么要去学鸡叫呢?

这个问题从作品自身也许是找不到答案的。但我们可以换一个办法来考察一下,假使,我们现在面对的不是小说,而是现实生活。我就是那个地主,你们就是那些长工,事情会是怎样的呢?

我要剥削你们,逼你们干活,这个是一定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又不能忽略,无论地主还是长工,中国的农民就是中国的农民,脸面上的事终究是一个大问题,他们很难跳出这样的一种人际认知的框架,那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方面,我要强迫你们劳动;另外一方面,我又要尽可能地避免面对面。这里头就有了日常的规则,生活的规则,我们也可以把它叫作生活的逻辑,或者干脆,我们也可以叫它文化的形态。这个文化形态是标准的东方式的,中国的,那就是打人不打脸,说得高级一点,就是乡村的礼仪。中国的农民是讲究这个东西的。现在,好玩的事情终于出现了,周扒皮和公鸡产生了关系,公鸡又和长工产生了关系。这一来事情就好办多了,——不是我在逼迫你们,而是公鸡在逼迫你们。在这里,公鸡不再是公鸡了,它有了附加的意义,它变成了一个丧尽天良地主所表现出来的顾忌。

我们不去讨论《半夜鸡叫》这个作品的好坏,我只想说周扒皮的顾忌,这个顾忌是有价值的。我不知道《半夜鸡叫》在当时是怎么流行起来的,从当时的文化背景来看,它实在是太反动了,是蒙混过关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还要有所顾忌么?我只能说,作者在这个地方一不小心流露出了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就叫“世态人情”。就因为这么一点可怜的世态人情,周扒皮这个老混蛋有特点了。我记得当年我们每年都要演《半夜鸡叫》,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抢着去演周扒皮,现在回过头来看,和南霸天与胡汉三这些反面人物比较起来,周扒皮更像一个坏人,进一步说,他有点像一个人了,他的“鸡叫”使他和那个时候的反派人物区别开来了,那个时候的反派人物不是人哪,是妖魔鬼怪,为什么是妖魔鬼怪呢?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还要谈。总之,周扒皮的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然而,说到底,又在可以想象的范畴里面。孩子们痛恨他,却喜爱这个艺术形象,他的身上存在着农民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爱占便宜,却又胆小,怕过分,当然还有狡诈。

是鸡叫构成了《半夜鸡叫》的“戏剧性”,是鸡叫折射出了周扒皮人性里的复杂面。“文革”中是没有所谓的文学的,我只能说,就在那样的文化语境里,《半夜鸡叫》多多少少沾了文学的一点边,因为它在不经意间多少反映了一些世态人情,虽然它是极不自觉的。

对小说而言,世态人情是极为重要的,即使它不是最重要的,它起码也是最基础的。是一个基本的东西,这是小说的底子,小说的呼吸。其实,这个东西谁不知道呢?大家都知道。但是,每当我们讨论文学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似乎总是容易忽略它。就目前而论,读者、批评家、媒体对中国文学的现状大多是不满的,话题很多,小说的文化资源问题,小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家的思想能力问题,作家的信仰问题,作家的人文精神问题,作家的想象力问题,本土与世界文化的关系问题,作家的乡村写作与城市挑战,作家与底层,图书与市场,作家的立场、情感的倾向,作家与体制的关系,作家的粗鄙化和犬儒主义趣味,还有小说家懂不懂外语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重要不重要?当然重要。可以说每一个问题都很重要,每一个问题都可以让一代作家辛苦一个世纪。可是,我始终觉得,世俗人情这个问题多少被冷落了,我这么说有依据么?有。我的依据就是现在的作品,是我的写作和我的阅读。

中国的小说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小说的进展基本上体现在观念上。观念很重要,尤其是一些大的观念,观念的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小说就不可能是今天这样的局面。现在,我们的小说已经进入了一个“泛尺度”的年代,人们普遍在抱怨,小说再也没有标准了,什么样的小说是好的呢,什么样的小说是不好的呢,我们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可这是好事。由一个强制的、统一的观念,强制的、统一的标准时代进入到现在的“泛尺度”时代,可以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观念的争论、观念的辨析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泛尺度”或“失度”,它的根子不在今天,而在二十年前。文学没有崩坏,我们只是享受了当年的成果。我们应当为此高兴。至于看小说的人少了,文学没有以前热了,那个原因不在小说的内部,我们可以另作他论。

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在一些观念的问题上,我们当然还要争,还要辩。这是没有止境的。但是,我想说的是,观念的辨析,尤其是一些重要的观念的辨析也误导了我们作家,以为文学,尤其是小说,就是观念。只要站在观念的最前沿,作家就拥有了小说最先进的生产力。就如同我拥有了原子弹,你的手榴弹就再也不是对手了。文学不是这样的。

今天的小说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呢?我这么说当然首先是自我批评的,我认为,还是作品不扎实。“虚”,还有“漂”。多年以前北京有个说法,叫“京漂”,我看我们的小说,包括我自己的小说,很多都是“小漂”。写不动了,小说推进不动了,就所谓地“想象一下子”。我在答记者问的时候曾经就这个问题对“想象一下子”做过批评,后来遭到了反批评。说我不尊重想象力。我没有多大的能耐,可这个问题我能不懂么?我想说,想象力不是这么玩的。想象力绝不是小说推进不下去的时候“想象一下子”。那不叫有想象力,那叫回避。回避什么?回避小说的基本的东西,那些世俗人情。回避的结果是,小说中事不像事,人不像人。勒·克来齐奥写过一篇小说,叫《战争》。小说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事件,没有一个人物。诺曼底大学有一个文学教授是专门研究他的。他到南京来讲学,我说:“你真的喜爱勒·克来齐奥么?”他的回答可爱极了,他说:“我不喜欢,但是,他给了我一份工作,我可以永远地谈论他。”

世态人情是要紧的,无论我们所坚持的小说美学是模仿的、再现的、表现的,无论我们的小说是挣扎的、反叛的、斗争的,世态人情都是小说的出发点,你必须从这里起步,你必须为我们提供一个小说的物理世界。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是诗,即使只有这两行,北岛就可以有资格成为北岛。但是,同样是这两行,绝对不足以使北岛成为小说家。当然,人家也犯不着去做什么小说家。我用这个例子只想说明这个道理,如果北岛是小说家,我就有权利问他:高尚者姓什么?男的还是女的?为什么不愿意和人握手?额头上的那块疤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跟父亲姓?结婚了吗?有没有孩子?孩子过生日的那天晚上为什么要自杀?为什么要从城墙上栽下来?是自己跳下来的还是卑鄙者推下去的?为什么对卑鄙者说“我爱你”?墓在哪里?为什么是在法国?墓志铭的法语翻译成汉语是什么意思?谁写的?为什么没有署名?这些问题北岛就必须回答我,起码,他的作品要回答我。北岛没有理由用“我不相信”就把我打发了。

舒婷不是小说家,在我们聊天的时候,她对小说的创作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说法,她说:“小说家是要‘填空’的。”作为一个诗人,她说着了。有人说,由于文化形态上的差异,中国的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在大的结构上有先天的不足。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觉得我们的烂尾楼特别多,顶天立地的,走过去一看,就一个空架子,有几个人影子在里面晃动,总觉得不像。还说这是“变形”。这样的话在八十年代是可以吓唬人的,在今天,吓唬谁呢?还是正视一下吧,在不算短的时光里,我们为文学提供了多少“人物”?我们的作品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是“填空”的工作没有做到位。我们要填。

写不好事,写不好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自己“不通”。一个作家不在生活的世俗场景上花工夫,把最基本的世态人情弃置在一边,然后,又贪大,这是相当危险的。不客气地说,很多作品一过了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就倒掉了。作家不是建筑工人,作品倒掉了,没有人来要求我们负法律上的责任,也没有人来扣我们的工钱。

托尔斯泰好不好,好。这个毋庸置疑。可是,撇开那些宏大的东西不谈,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缺少了对“可怜的俄罗斯”的世态人情的有效把握,并通过世态人情的方式表达出来,即使老托尔斯泰天天磕头,把脑门子在地面上砸碎了也没用。我这样说一点也没有亵渎托翁的意思,相反,我崇敬他。

我为什么要说托尔斯泰呢?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们在“世态人情”这个地方做得好一些,即使我们不能成为小说的巨匠,伟人,我们起码把小说写得更像样子吧?这个也许是我们可以做到的。

结合一下实际的情况,我们来谈谈具体的作品吧。鲁迅有一部非常著名的作品——《药》,是被公认的鲁迅的代表作。这个作品可以说人人皆知。我们来看看鲁迅是如何去做的——

作品通过两个家庭——华家和夏家,“华”“夏”代表我们这个民族了,华家出了一个病人,夏家则出了一个革命者。华家的病需要人血馒头,而夏瑜的血则通过刽子手最终变成了人血馒头。华家的人吃了,吃了也没用,于是,华家和夏家的人一起走进了坟墓。

鲁迅还有一个作品,《故乡》,我们对这个作品的熟悉程度差不多和《药》是一样的,在《故乡》里,“我”回到了老家,也就是故乡,遇见一个儿时的玩伴闰土。在这里我们要强调一下,闰土和“我”是儿时的玩伴,一起长大,是两小无猜的关系。可是,当“我”回到家,再见的时候,面对闰土的时候,那个遥远而又温暖的记忆仍还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并翻腾的时候,闰土出现了,对着“我”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老爷”。每当我阅读到这个地方,面对“老爷”这两个字,我的心就咯噔一下。世态沧桑啊,物是人非啊。那么亲密的发小,仅仅是因为过去的时光,世道,怎么就这样了的呢?太让人伤心了。彼此就在眼前,却再也不属于对方了,和死了也差不多。

我们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事实上,无论是对《故乡》还是对《药》,我们的前人都已经分析得很好了。尤其是《药》。无数的评论告诉我们,鲁迅在《药》里头要评估革命的失败,他要评估知识分子与民众的关系。为此,他不停地加以暗示,用尽了象征的手段。连“秋瑾”和“夏瑜”的名字都是对仗的。鲁迅在“听将令”,所以他要做分析,他要做总结,他要告诉人们,改造国民的现状到底是怎样的,他要告诉人们,知识分子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鲁迅给了我们一个结论——知识分子与民众是隔阂的。在这样的隔阂面前,中国的启蒙将是必须的,同时也是困难的。中国现状是两座坟。

鲁迅花了那么大的力气写出了《药》,一望而知的,处处埋了伏笔,写得很卖力,很硬,可是我认为,《药》里所表达的意思,《故乡》里都有。如果我们一定要说,鲁迅渴望表达知识分子与民众的隔阂,《故乡》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其实我想说的还是这样的一句话,《药》里头所没有的意思,《故乡》里也一样有。那一声“老爷”真是太复杂了,多么震撼,多么有力量,又是多么无奈,最重要的是,多么日常,许多人都可以遇上的,没有写出来,或者说,没有能力如此这般地写出来罢了。鲁迅的伟大,不只在《药》,还有《故乡》。革命是大事,比这个大事更大的,是世态。这里我就想起了小说的大和小的问题,有时候,小的小说也许比大的小说还要大。这里就牵扯到一个作家对生活的理解,对存在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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