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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童的发现到儿童的文学周作人儿童文学思想论纲(第1页)

从“儿童的发现”到“儿童的文学”——周作人儿童文学思想论纲

周作人的儿童文学研究主要集中于1912—1923年,这十来年也正是我国儿童文学的诞生期。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活动经历了一个由倡导“儿童的发现”到“儿童的文学”的过程,这也是与我国儿童文学最初的发展历程相一致的。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思想不仅是他文化思想中最重要一翼,还是我国儿童文学理论建设上最初一批成果。因而,研究周作人的儿童文学思想,其史学上的意义与理论上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一、周作人与中国儿童的被发现

就世界范围而言,一般认为,把儿童当做值得加以特别考虑的个人和值得加以思考的观念始于18世纪下半叶。历史学家的研究表明,“欧洲各国在16世纪以前,根本就没有‘儿童’这个观念在。那个时代,小孩子只是具体而微的成人罢了,6岁以前的幼童,尚需要成人的照顾,6岁以后的孩子,便要加入成人社会的行列,吃、喝、穿、工作……都与大人相同了。”17世纪是个转折点,1658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了他的图画教科书《世界图解》(Orbispictus),迈开了人类正确认识儿童的第一步。这本教科书第一次让欧洲的教师们认识到了教育儿童应该考虑到儿童的接受心理与接受能力,体现了作者一种全新的洞察力:“儿童读物应属于一个特别的级别,因为儿童不是缩小的成人。”但对这种洞察力进行有意识的、系统的和成功的利用却过了一个世纪才开始。1762年,法国教育家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在他的巨著《爱弥尔》(Emrle)里第一次喊出了“要尊重儿童”的时代声音,并且宣称:“儿童不是一个具体而微的成人”,“儿童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与成人很不相同”。自此以后,对儿童的研究日渐广泛和深入,如瑞士教育家裴司泰洛齐(Pestǎ lozzi)于1774年发表了他对自己小孩的观察日记,开启了用科学方法实地考察儿童各种发展状况,发现了儿童都有一种“天赋的能力”,而教育就是从体力和智力两方面“促进人的一切天赋能力或力量的和谐发展”。从而于实践上给卢梭的理论以强有力的支持。在他们之后,又有德意志教育家蒂德曼(Dietrich Tiedè mann,1748—1803)写出了历史上第一部研究儿童的专著《儿童智力发达的研究》(Observations o of the minds of ,1787),开启了人类“儿童研究”之先河。继而弗禄培尔(Frobel 1782—1852)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幼稚园并出版了被誉为论教育的哲理性著作《人的教育》(Eduan),将儿童视作一个发展过程,从儿童营养、儿童游戏、儿童语言、儿童感觉等多方面给予较系统的研究,与此后德国心理学家拉伊(Wilhelm August Lay,1862—1915)所创始的实验教育学一起为现代儿童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在美国教育家霍尔(G。 S。 Hall,1844—1924)那里,对儿童的研究由个性转向群体的实现,更直接催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儿童学研究会——美国儿童学研究会的成立(1893)。而后1894年、1897年、1899年、1900年、1906年,儿童学研究会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美国、波兰、德国、法国、俄罗斯等西方国家。东方的日本也于20世纪初在欧洲这股新思潮的感召下掀起了“儿童学”热潮。中国提倡儿童学的周作人、鲁迅等也主要是从日本接受了西方儿童学的影响。儿童学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壮大,终于将儿童从成人的阴影中解放出来,尊重儿童独立的人格与他们特殊的精神需求成为一种共识。中国的“儿童”也正是在感受着这样的世界新潮流中于“收纳新潮,脱离旧套”(鲁迅语)的五四思想大解放时代被发现的。

“五四运动的最大成功,第一要算‘个人’的发现”,这“个人”中除了成人与妇女外,也包括了“儿童”,叶圣陶说:“我们最当注意的还要数到儿童。”新文学的先驱者们,如陈独秀、鲁迅、周作人、胡适、茅盾、郭沫若、郑振铎、叶圣陶、冰心等,都对“儿童问题”投以极大的关注,形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令人瞩目的“儿童文化热”。对现实有着清醒认识的先驱者们认定中国的儿童解放必须以欧洲为旗帜而取同一步调,一方面有意识地去研究介绍《儿童心理》《儿童学纲要》《儿童之好奇心》等西方儿童学论著,使“儿童学”这一崭新的学科奇迹般地出现在学校讲坛上。如1920年凌冰就在南京高等师范暑假学校作了《儿童学概论》的长篇讲演,对“儿童学”做了相当全面而有系统的介绍。儿童学的传播为人们批判旧儿童观、建立新儿童观输入了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将“儿童文学”作为“儿童教育问题”之一来关注,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儿童文学运动”,呼吁“将属于儿童的文学还给儿童”。上述两个方面就表现了人们对儿童的理解已经发生了质的转变。正如周作人在《儿童的文学》(1920)中所表述的:

“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地理解,不是将他当做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做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期的十几年的生活,一方面固然是成人生活的预备,但另一方面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因为全生活只是一个生长,我们不能指定那一截的时期,是真正的生活,我以为顺应自然生活各期——生长、成熟、老死,都是真正的生活。”

这是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明白无误的科学语言确认“儿童”具有“完全”的“人”的地位;有不同于大人(青年与成年人)的“自己的内(精神需求——笔者注)外生活”,童年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它的核心是“把儿童当人看”,“把儿童当儿童看”,这就标志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在中国也被发现了。

然而,若进一步考诸中国“儿童的发现”,它又有着相殊于欧洲的逻辑进程。换言之,中国“儿童的发现”是与“人的发现”、“女性的发现”“一同完成的”,而欧洲“人的发现”是在15、16世纪,“女性的发现”又迟了两个世纪,19世纪初才发现了儿童。中国之所以能够将这“三个发现”“毕其功于一役”,在短短几年内走完欧洲国家几个世纪的思想历程,这又有其自身的思想源头与历史契机。

儿童观的发展在古代中国尤为缓慢,虽然爱子女是连母鸡都有的本能,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与诸文化因素的限制,“亲子之爱”这一人类天性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只能被扭曲地表现着:儿童不是被看作成人的预备,便是缩小的成人,没有看到童年期在人生阶段中的独立意义与价值。于是,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中国人眼里,儿童的存在被演绎为只是上一代和上上一代的生命延续与生生不息的家族传承的象征。因而不论长辈对儿童的爱如何炽烈,也全然不是建立在对儿童人格尊重的平等道德观上,且又各有用心:祖辈的关心小孩是以为自己的“香火”得以传继而视小孩作自己生命的延伸或自己的化身;父辈的生养孩子是盼其早生贵子与光宗耀祖;母亲则因为“丈夫在世,母以子荣;丈夫去世,母即从子”的特殊命运,更视小孩为自己人生的依靠。于是为实现他们各自的但在本质上又不无一致的人生理想,在最讲仁义道德温情脉脉的中国人这里,往往对自己的子女最无情义最下得了狠心,在“一切都为了你好”的“严爱”下不给儿童一点做人的权利与自由。儿童实际中的命运只能如周作人曾愤然指出的,是“亲长之所私有,若道具生畜然”;或是“矮小的成人”,奉行“少年老成”主义;或被当做“小魔鬼”,想方设法将其“制伏”,不惜动用苦刑;即使“不打小孩的嘴巴,但是日常无理的呵斥,无理的命令,以致无理的爱抚,不知无形中怎样的损伤了他们柔嫩的感情,破坏了他们甜美的梦,在将来的性格上发生怎样的影响!”

近代社会由于接受了包括文艺复兴在内的西方先进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受了资产阶级在其上升时期作为反封建利器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先进的中国人”才开始瞥见了儿童的存在。辛亥革命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在以个性解放、自由、平等、博爱为武器,将自己从家庭伦理关系的锁链中挣脱出来时,发现了“人”作为“国民”的一种存在,即“人”不是奴隶,不是家庭的私有物,而是一国之民,国之兴亡,匹夫有责。“国民”所向往的国家也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封建君主制,而代之以近代意义上的新兴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顺着这一民主国家人人平等的构想,发现了“女性”不仅作为国民的存在,有着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与义务,还因为她们是“国民之母”而备受尊重:“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则国将不国。故欲铸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铸造国民母的目的则是生产出“国民之子”,于是“儿童”被作为“未来之国民”得到了自然的关注。一方面尝试着对那种为科举制度服务的传统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另一方面还注意到了儿童精神上的需求与文艺至于儿童教育的伟力,开始了对儿童小说、儿童诗歌、儿童音乐、童话与儿歌的倡导。与此同时,一批儿童报刊如《小孩月报》(1875)、《蒙学报》(1897)、《童子世界》(1903)、《蒙学画报》(1908),以及热心关注儿童问题的《杭州白话报》(1901)和《中国白话报》(1903)等也积极参与其间,将儿童问题引向了全社会,成为思想启蒙运动的重要一翼,但这时所说的“儿童”仍是“国民”视野里的——“国民”属于“国”,不属于“他自己”,是“以国为本位”,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因而对儿童的重视是为着能有效地利用儿童及其潜力,本质上仍是视儿童为“缩小的成人”。“国民”这一武器尽管在将儿童从家庭关系中挣脱出来时是不无力量的,但要从根本上解放儿童,还需有新的武器来进行“二次革命”。

一切都是应运而生的。自严复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后,达尔文的声音迅即传布全国,人们开始拿生物进化的学说来比照人类,发现了古老中国的所有“意识”都需要重新评估,一切艺术、政治、教育,连恋爱、家庭关系、儿童养育等问题都需要提出来再检讨。先驱者们追随着达尔文的思想足迹,“希望这古老的中国也有彻底澄清的一天”。当他们运用进化论观点去重新考察人类社会及其发展时,便发现了可以将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概括为幼者与长者的关系,由此得出新陈代谢是社会发展的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坚信“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年”。呼吁“不可不废去祖先崇拜”,改作“子孙崇拜”。出现了“以幼者为本位”的新儿童观。这一进步儿童观经过杜威来华宣扬他的“儿童中心主义”,在“收纳新潮,脱离旧套”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推动下,很快被全社会所接受。

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在五四运动爆发的前三天,来华宣传他的“儿童中心主义”(又译“儿童本位论”)的教育观。时间长达两年之久,足迹遍及十余省及京、沪等都市,影响十分广泛。杜威认为:“在整个教育中,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儿童的世界是一个具有他们个人兴趣的人的世界”,教育“对儿童永远不是从外面灌进去”,而是根据儿童的兴趣和经验,把潜伏在儿童身体内部的能力“很小心,很巧妙地”、“逐步地引出来”;教育者“必须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并且以儿童为自己的出发点”,反对传统的以成人为中心、书本为中心与教师为中心,也就是说,“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着他们而组织起来”。这就是杜威设计的以“重心转移”(由教师转变为儿童)为突出特点的实用主义教育观所包含的“儿童中心主义”的主要内容,它很快与当时更深入人心的从达尔文进化论中引申出来的“幼者本位”思想结合在一起,借着五四运动的强劲东风,以凌厉不可阻挡之势扫**着统治中国几千年的以“父为子纲”为核心的旧儿童观。就在杜威来华讲学的五个月后,鲁迅便写下了《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一重要文章,明确表示:“直到近来,经过许多学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一年后,周作人在《儿童的文学》讲演中,更用科学的语言阐述了应该有尊重儿童独立人格的新儿童观。可以说,经过“国民”的“儿童”、“进化”的“儿童”到“儿童学”的“儿童”,中国的儿童在掩埋了几千年后终于在20世纪的科学曙光里被发现了。

然而,1920年以后,周作人曾多次慨叹过,“中国还没有发现了儿童”,这又作何解释呢?比如,1923年周作人在《儿童的书》中写道:“总之儿童的文学只是儿童本位的,此外便没有什么标准。中国还未曾发现了儿童。——其实连个人与女子也还未发现,所以真的为儿童的文学也自然没有。”又如1934年在《记救救孩子——〈题长之文学论文集〉跋》中写道:“据人家传闻,西洋在16世纪发现了人,18世纪发现了妇女,19世纪发现了儿童,于是人类的自觉逐渐有了眉目,我听了真不胜欣羡之至,中国现在已到了哪个阶段我不能确说,但至少儿童总尚未发现,而且也还未曾从西洋学了过来。”再如1940年在《女子一席话》中又说:“相传谓人类学成立而‘人’之事始渐明,性的研究与儿童学成立而妇人小儿之事始渐明,是为新文明之曙光,何时晒进中国来殊未可知,总值得留意,男子如或太忙,可希望者自唯在女士耳。”可见五四退潮以后,周作人一再叹惜,“中国还没有发现了儿童”,这其中的悲哀无疑是他在对民族的积习、历史的惰性与国民劣根性有了透彻的认识后,感到“儿童解放”的翅膀始终不能合乎自然规律飞翔所发出的时代清醒者的“悲鸣”。然而,事实上,现代中国从五四时期的“辟人荒”(周作人语)时就已经发现了儿童,正如前文已描述的,从理论上作出明确概括的恰恰正是周作人自己的《儿童的文学》。诚然,这种“发现”发生在一个封建统治最长久的社会里,其历程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不是一两次思想启蒙就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的,其中必然充满了曲折,包括局部的倒退。周作人说,“中国还没有发现了儿童”也正应该从这一意义上来理解,而“儿童被发现”的历史开端是在五四时期,完成则需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也是明显的事实。

二、周作人的儿童学研究与儿童观

周作人之所以能走在同时代人的前列,对儿童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理解,这是与他的儿童学修养密切相关的。周作人堪称中国研究“儿童文学”的第一人,是他首次提出了“以儿童为本位”的新儿童观。早在20世纪初,周作人就对儿童学表现了浓厚的兴趣。据他自己回忆这最初的兴趣“是从人类学连续下来的”。周作人当初深受安德鲁·朗格(Andrew Lang,1844—1912)人类学派著作的影响,不仅“由此知道神话的正当解释,传说与童话的研究也于是有了门路”,“而且也知道了文化人类学”。进而搜读了文化人类学祖师泰勒的《人类学》(1881,中译本曾为《进化论》)及弗雷泽博士的《金枝》等这一学派的经典著作,明白了“人类的个体发生原来和系统发生的程序相同,胚胎时代经过生物进化的历程,儿童时代又经过文明发达的历程,所以幼稚这一段落正是人生之蛮芜时期”,儿童即是小野蛮,他的成长有其既定了的不可改变的程序。这是周作人从人类学得来的结论。

然而,周作人“对于人类学的兴味,并不是为学,大抵只是为人”,他更想由此知道“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于是沿着这条路略一拐弯便又一直引申到进化论与生物学那边去了”。他用心地搜读了中国旧书中关于自然名物的这一部分,如《毛诗草木疏》《毛诗品物图考》《本草纲目》《野菜谱》《花镜》与《百廿虫吟》等,在了解“生物学知识”的同时,也思索着“化中人位”。更给他以强烈影响的是英国古典博物学专著怀德的《色耳彭的自然史》[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初版]与近代像法布尔《昆虫记》那样给人以“新的知识”的书。他从中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世上没有一部经典,可以千百年来当做人类的教训的,只有记载生物生活现象的生物学才可供人们参考着以“定人类行为的标准”。这与他从人类得来的结论相结合,养成了他最初的对于传统文化的反叛心理与以顺应儿童自然生长法则为核心的新儿童观的萌生,这也为他后来能比较顺利地接受西方儿童学的影响在情感与思想上作了不可少的准备。

周作人对西方儿童学知识的获得更多的还是得力于他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1906—1911)通过日本这座“文化桥”而实现的。虽然这一具体实现的过程因周作人此间日记的失佚以及对这方面的研究仍至今乏力还难以复原其全貌,但在1944年所作《我的杂学》中,周作人已作了一个比较清晰概要的描述,他说:

我在东京的时候得到高岛平三郎编的《歌咏儿童的文学》及所著《儿童研究》,才对于这方面感到兴趣,其时儿童学在日本也刚开始发达,斯丹莱贺耳博士在西洋为新学之祖师,所以后来参考的书多是英文的,塞来的《儿童时期之研究》虽已是古旧的书,我却很是珍重,至今还时常想起。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常理解,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期望他少年老成,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现在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内外的两面的生活。这是我们从儿童学所得来的一点常识。假如要说救救孩子大概都应以此为出发点……

可见,在五四时期被广泛作为儿童解放武器的“儿童本位”思想,在留学东京时的周作人那里就已经萌生并且从欧洲儿童学那里接受了过来,这样,他能在1914年提出“以儿童为本位”的教育主张也就不足为奇了。

1914年7月,在绍兴县教育会任会长的周作人,受其兄鲁迅在北京筹办全国第一次儿童艺术展览会的启示,也亲自主持了绍兴县小学校成绩展览会。在他亲自拟定的《学校成绩展览会意见书》里写道:“儿童教育,本依其自动之性,加以激励,引之入胜,而其造诣所及,要仍以兴趣之浅深为导制”;“今对于征集成绩品之希望,在于保存本真,以儿童为本位”。这是迄今能见到的“以儿童为本位”的最早提法。周作人在这里为什么要提出“以儿童为本位”呢?这是不是周作人随便说说的一句空空洞洞的议论而不值得去重视呢?

就在周作人筹办这次展览会之初,他曾着力介绍过日本学者黑田朋信所著《游戏与教育》中的如下观点:艺术不但起源于“游戏冲动”,“即艺术制作之态度中,亦必多少含有游戏分子”;“小儿生活,本为游戏,教育之事,亦当寓于其中”,故提倡“趣味之教育,曰美育是也”。将“游戏”与“趣味”引入教育,注重儿童主体的游戏活动,明确提出“美育”的要求,正是他主持这次成绩展览会的内在动因与目的所在。在他特地撰写的《学校成绩展览会杂记》一文中,对所展出的学生作业及课余制作等均作了一一评点:或“取材颇多趣味”,或“于疏末处见其真率”,或“真纯可取,其稚气殊不可及也”,或“乡村儿童便于自然观察,胜于城市远矣”等等,没有对儿童的热爱、理解与尊重是断然写不出这些“赞不绝口”的文字来。从这里不难体味到,周作人的这一教育实践与五年后杜威来华时所倡导的那一套以实验为方法,“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主张何其“貌”似“神”通。可以说,这里的“以儿童为本位”是周作人从现实的儿童教育实践中体悟出来的他自己宝贵经验的高度概括。当然这一体悟又是以他所接受的儿童学知识为思想与情感前提的。

至于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期间所受儿童学的启蒙前文已有所述。这里再来看他回国以后又是如何情有独钟于儿童学的。在周作人1912—1919年的日记中有不少文字记录了他当时如何搜读购买儿童学、童话学、儿童文学等著述的生动情形,尤以1912—1914年的记录更为丰富动人。这里仅摘录他在提出“以儿童为本位”的前一年(1913年)日记里有关儿童学的文字:

1913年。1月21日得サガミセ十三日寄《儿童学纲要》一册。2月16日上午在明达书店购王伍编《儿童游戏》一本。20日上午阅Hall《儿童之好奇心》。4月18日晚阅E《儿歌比较研究》。7月13日购《幼稚谐歌》等二本。8月3日,得サガミセ廿五日笺又《家庭教育学》一册。10月7日,抄译Gorst《教育与善种》中一章,拟登入教育会月刊。

再看他1913—1914年(《学校成绩展览会意见书》发表以前)有关儿童问题的著译,仅载《绍兴县教育会月刊》的就有:

《遗传与教育》《民种改良之教育》(1913年1号)、《游戏与教育》(译文,1913年2号)、《儿童研究导言》(1913年3号)、《玩具研究》(1914年5号)、《小儿争斗之研究》(译文,1914年5、6、7、8号)、《儿童问题之初解》(1914年6号)、《家庭教育一论》(1914年9号)……

不可忽视的是贯穿这些著译始终的有两个相关的思想:一是尊重儿童的独立个性,即确认“盖儿童者大人之胚体,而非大人之缩影”。二是顺应自然人性的发展。“教育之力,但得顺其固有之性,而激励助长之,又或束制之,使就范围,不能变更其性。”由此而建立的教育原则必然是“以儿童为本位”的。这确是显示了周作人对儿童问题思考的特色与超前意识,是他最先看到了应该将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而又有别于成人的“人”来看待。他所强调的“尊重独立个性”与“顺应自然人性”的主张在20世纪初尚需“辟人荒”的中国,其意义又不仅仅局限于儿童学的范围而是具有了“人的解放”的普遍意义。此后,1918年的《人的文学》、1919年的《祖先崇拜》与1920年的《儿童的文学》,关于“儿童解放”的思想都可以说是以此为源头而生发的,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写于杜威来华讲学之前,更是在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之前的《人的文学》与《祖先崇拜》中体现出来的新型儿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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