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舍不得了,直到她告诉我,她想过要做我妻子的。
那个时候我们的世界里还没有惩戒者,没有恶灵王,她只是我养大的一个小姑娘。
会叫我少主,会对我撒娇,会钻进我被窝让我陪她睡觉。
我想如果不是我行差踏错那一步,我们应该会很幸福。
她应该是我的妻子,甜甜地唤我夫君,然后为我生儿育女。
我大概会解散山庄,金盆洗手,和她做一对平凡夫妻,等到百年后寿终正寝,完美地过完这一生。
但是,没有如果。
我亲手把她推进了另外一个男人怀里。
他们之间没有误会,没有第三者,没有我渴望的一切狗血。
他们彼此信任,相互扶持,是完美的灵魂伴侣。
我想过再把她抢回来,但是好像在爱人的能力上,我不如那个惩戒者。
所以我走了,带着我的属下一起销声匿迹,就像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一个叫肃南辞的人。
可是她结婚那天,我又回来了。
我实在忍不住,对她的思念几乎把我吞没。
我就这样在远处偷偷地看着她,穿着婚纱的她好美好美,就像她成年时我为她簪的那朵花一样,绝无仅有,一眼万年。
如果这婚纱是为我穿的该有多好。
上次她穿着我保存了上千年的那件婚服离开,也不知道是不扔掉了。
怪可惜的,那是特意为她定制的。
有机会,我还是希望她能再穿一次。
芳若看到我贪恋的眼神,小声问我:“少主,你后悔吗?只要你说一句后悔,我就替你去把她抢回来。”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真的后悔了。
我后悔把她变成恶灵王,后悔把她还给唐柯,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能一恶到底,还鬼使神差地把聚魂珠还给了她。
明明除了她,我再也无法爱上别人,为什么还要自以为洒脱地放手?
这下好了,手上连最后一点筹码都没有了。
不管没关系,岁月还长,我和她都是不老不死的怪物,我耗得起。
是的,如每一个看到这篇文字的人所见,我,肃南辞,天生就是一个疯子,我没那么容易放弃。
我爱一个人,就要想方设法把她搞到手。
我还爱她,我有无数的人生去等待下一个轮回,等他们之间出现一个意外。
只是这一次,我学乖了。
我不会再用伤害她的方式去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她,我要蛰伏,我要伺机而动。
叶欢瑾,我的宝贝。
准备好迎接我的挑战了吗?
我,肃南辞,回来了。
这一次我不是什么杀手,不是什么少主,也不是什么十二娱乐的总裁。
而是一个男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我摸着手中的白玉长笛,上面镌刻着我和她的点点滴滴。
良久,终于回复了芳若那句话:“抢,为什么不抢?她是我的,就算过上千年,也还是我的。”
(完结,撒花!个人总是会莫名心疼各种影视作品或者小说里的男二,所以自己死心给肃南辞开了个小灶,有一天也许我会写一本女主跟男二在一起的小说,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