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之后,莫望把笔记本电脑推到秦臻面前,展示完善好细节的剧本。
“这是你即將拍摄的电影剧本,虽然现在是文学剧本,还没分好场次,但大多场景都是在一个录音室里,所以拍摄用的剧本和这个不会相差太大。”
“……这是你刚刚写出来的?”
“那倒没有,只是修改了一下。但是我原创的没错。”
莫望上辈子可是个“致敬”经典毫无压力的浑不吝,这辈子当起文抄公来也是得心应手。
更何况,他抄的是谁?泡菜国的片啊!
那能叫抄吗?
秦臻扫视著文档中的一行行文字,嘴角渐渐勾起。
有意思。
眼前这个莫名跟他搭话的不靠谱导演脑子里居然真的有货?
……可惜,他对男主这个角色没兴趣。
“你想让我演尹光华?”以防万一,秦臻还是问了一嘴。
“不。”
“你演男二。”
男二,影片中的恐怖分子。
在影片中几乎只有声音出场,只在最后的十几分钟里真人出演,靠人演的戏份少得可怜,露脸的镜头得用帧数计算……
一般的正常人都不会答应。
但是,秦臻却犹豫了。
“这是合同。”莫望从隨身的电脑包里掏出一张有摺痕的a4列印纸,不好意思地在秦臻面前展平:“现在你是先以个人名义跟我签约,这部电影之后,我打算签你加入我名下的电影公司。”
当然公司现在还没影呢。主要是莫望怕他跑了,得快点让他签合同才行。
虽说对於秦臻这种预备杀人犯而言,合同的约束力能有多少还不好说……
秦臻用手指点著咖啡桌,对著那些摺痕看了一会。
看来他带著这些合同到处跑了很久。
然后,秦臻拿起签字笔,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莫望见谈得还挺顺利,高兴地站起身伸出手:
“那好,秦至秦先生,以后合作愉快!”
“……”
秦臻的脸马上黑了。
难道他把名字写得很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