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兰看著自己那双变形的手,语气里带著一丝自嘲。
“可是,我心里还是不甘心啊。干活歇气的空档,我就偷偷从怀里掏出存钱买的字典看两眼。哪怕背个字也好。我就觉得,只要还认字,我就还是个人,不是头只会干活的牲口。”
“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六年。”
马春兰长嘆一声,记忆的录像再次倒档。
1972年秋天,马春兰十七岁了。
她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个子高挑,手脚麻利,是生產队里最能干的姑娘之一。挑粪、犁地、收割,男人能干的活,她都能干,而且干得更好。
村里人都说,谁家要是娶了马春兰,那可真是娶了个宝贝。
但马春兰心里,还藏著那个上学时的梦。
机会来得突然。
那年冬天,县里下来通知,要培训赤脚医生。每个村推荐一两个人,去县里学习三个月,回来当村医。
村支书找到了马春兰。
“春兰啊,我记得你读过书,认字。”村支书抽著旱菸说,“这次培训,村里想推荐你去。你愿不愿意?”
马春兰愣住了:“我?我能行吗?”
“咋不行?”村支书笑了,“你聪明,肯学,又是贫农出身,背景上可靠。去了好好学,回来给村里人看病,这是光荣的任务。”
马春兰的心怦怦直跳。
医生,白大褂,听诊器……这些只在书上出现过的词在她脑子里打转。
“我愿意!”她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兴奋得声音都在抖。
然而,父亲听说后,第一个反对:“女孩子家,当什么医生?拋头露面的,不像话!”
好在这次,母亲站出来了:“让她去。学点本事,將来不吃亏。”
村支书也来家里做工作:“这是政治任务,你们要支持。”
父亲这才不吭声了。
1972年12月,马春兰背著铺盖卷,去了县里。
培训在县卫生院进行,三十多个学员,有男有女,都是各村的年轻人。老师是卫生院的医生,教他们基础解剖、常见病诊断、打针输液,还有接生。
到了县医院,第一次闻到那股来苏水的味儿,马春兰都觉得新奇。
那是救命的味道,是乾净的味道。”
她学得很认真,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人的身体里有那么多器官,各司其职;第一次知道,细菌和病毒是看不见的敌人;第一次知道,接生不是请神婆跳大神,而是一门科学。
老师讲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在脑子里。针灸、草药、接生、打针……她没日没夜地练。
哪怕扎针使用自己的身体练手,马春兰也从没喊疼抱怨过。
她最喜欢上解剖课。虽然用的都是模型和掛图,但她能盯著看一整天。老师说,她很有天赋,手稳,心细,適合当医生。
六个月很快过去了。
结业那天,马春兰拿到了一张结业证书,还有一个印著红十字的药箱。
老师拍著她的肩膀说:“春兰,回去好好干。记住,医者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