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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风流的朋友妻(第1页)

第160章风流的朋友妻

春天的天气通常都是温暖宜人的,但并不总是温暖宜人的,3月底的这一天晚上便是如此地与平日不同。风,像是北风的风,刮得很猛,且后劲十足,天像是冬天的天,阴沉得很厉害,使人觉得春天大概是后悔来到这人世间了,所以想使劲地往回缩,希望能找个可以避风的好地方。在这种属于逆流和回潮的天气里如果能发生什么好事的话,那就真有点奇怪了,也对不住某些人那渴望波澜和曲折的**内心。

躁动和轻薄的季节既然来了,那么自然又到了动物们萌发传宗接代之意的时候了,人类当然也不例外,尤其是对于荷兰猪李忠良的老婆王欢来说更是如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那是多情而又惆怅的女词人喜欢干的事,普通小女人过的还是普通的小日子,真正喜欢的还是钱财这等俗物,需要填补和打发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空虚和寂寞,只要这个小女人所谓的有空虚和寂寞。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猎奇和攀比之类的古怪心理,在县城东胜超市当售货员的王欢近期和一个开宝马的已婚男人勾搭上了,而且大有希望能永远如胶似漆地合二为一下去的强烈趋势。

尽管这个十分庸俗的过程里也许充满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惊险和情趣,但是对于外人来讲却都是难以一睹其中真正风采的,因此也就只能停留于自以为是的想象当中了。又因为唯有如此,才可以将其想象得更加精彩,更加动人,也更加龌龊和下流,所以古往今来乐此不疲的人数不胜数。因为被《红楼梦》里的警幻仙姑不经意间发明出来的“意**”二字向来都比真**更为疯狂,更为夸张,也更能刺激人的感官,地球上是个人都知道这个小小的道理,所以这个世上从来都不缺乏那种喜欢偷窥或围观别人**败露之事的看客。

也许是因为**的人虽然不少,可是真正败露出来的情况却不多,所以偶有这类事情发生时便如同鲜血引来鲨鱼或粪坑招来苍蝇一般,必定会搞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且好不热闹的。王欢现在就处在这个马上就要爆出重大新闻的极其危险的边缘上,可是她本人对此却浑然不觉,依然忘我地投入其中,且忙得晕头转向、不亦乐乎。

事实上忠良已经怀疑她多时了,甚至在一周前的某天晚上,他还曾在自家小区门口亲眼见到她从那个野男人的宝马车上偷偷地下来呢。显然,当时这对狗男女已经顺利地干完苟且之事了,这从他们分别时欲盖弥彰的动作里就能轻易地看出来。作为正儿八经的过来人,男女之间那点破事他岂能不懂?他这个做事一贯比较冲动和任性的家伙之所以当时没采取什么断然的行动,是因为他需要一个捉奸的最佳时机,好把这对如假包换的奸夫**妇彻底地钉死在厚厚的案板上,永生永世不让他们再度翻身,然后他再好好地收拾收拾她,当然还有那个胆敢挖他墙角的狗※的,唯有如此他才能略微解解气。

他知道,骂那个家伙是狗※的,就有骂自己老婆是狗的意思,进而也是骂了自己,所以有时候他也考虑着千万不能这么骂,可是他又想不出什么其他更好的骂法,只好这么先将就着了。

刻骨铭心的冲天仇恨当然是有的,而且必须有,因为毕竟亮闪闪的绿帽子戴在谁的头上都不舒服,都不光彩,这种于他而言亘古未有过的仇恨甚至一度还超过了那种窝囊、自卑和无能的糟糕感觉。自打偶然发现这个倒霉的情况之后,他的情绪和思维就变得很混乱了,一直也不知道该怎么妥善地处理这个事。

想了好久之后他才觉得,别的事先不说,把那个欠揍的宝马男暴打一顿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至于王欢这个同样死不要脸的浪娘们嘛,得容他日后再办。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虽然本身就不是什么能拿得出门的好鸟,在男女关系方面犯的错误也并不少,但是却也知道男人应该心疼和体谅媳妇的朴素道理,所以他还真不知道究竟该拿王欢怎么处理才是最合适的。活着的世人确实都应该竖起大拇指来佩服他这样一个天生资质愚钝的粗人,上次在小区门口亲眼看见那对狗男女下车的时候并没有当场冲上去使用暴力,因为这对于他来讲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他居然知道采取策略,居然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桂卿能够有幸亲眼目睹整个精彩异常的捉奸过程的后半场,其实全仗着忠良的一个电话,当这个家伙发现那辆万恶的白色宝马车潇洒地拐进他家小区的时候,他便第一时间联系了桂卿,让其来帮忙处理这件事情,然后他就开始采取具体的行动了。等桂卿怀着激动和担忧的双重心情骑摩托车火速赶到现场打算进行救援的时候,被堵在小区最里边一个死角处的宝马车的前挡玻璃已经被忠良给砸烂了。桂卿抬眼看了看宝马车内的情况,里边也是一片狼藉,可谓是惨不忍睹,想来应该比原来这对男女在车上进行激烈运动时的战场还要乱许多。尽管当时的光线十分昏暗,车外面还刮着诡异的大风,空气中还夹杂着细细乱乱的带着浓浓土腥味的雨丝,但是借助楼上住户窗户里透出来的阵阵灯光,他还是大致可以看清当时整个局势的。

至贱无比的宝马男看起来大约三十来岁,肯定不到四十,身材高挑而消瘦,头发较短,没挨揍之前的面相应该还可以,不然王欢也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和他玩的。他上身穿着的一件带无袖羊毛衫的厚布花衬衣,和下身穿着的一件蓝色水洗牛仔裤,已经被撕扯得烂七八糟了,黑色的裤腰带子也早就不知去向了。他的脸上花瓜流茄的几乎全是黑紫黑紫的血迹,估计个别门牙也被打掉了,嘴里也全是或大或小的血斑或血块。

他现在就像条临死的公狗一样,哆哆嗦嗦地蜷缩在一户储藏室铁门前冰凉的水泥斜坡上,不嘴里住地哀嚎着,哀嚎着,哀嚎着。尽管他的烂嘴里发出来的那种惨痛入骨的哀嚎声已经是末期了,过了凄惨难捱的最高峰,但是依然让人听着唏嘘不已且感慨万千。

这家伙连冻带吓的,加上前边又被忠良狠狠地胖揍了一顿,再加上更前边不知在哪里和王欢苟且过几次时所消耗掉的相当大的精力,现在的他已然是狼狈得不成人样子了。

看到眼前令人不禁瞠目结舌的悲催景象,天然的怜悯之心顿时在桂卿的胸腔里油然而生了,他本能地觉得即使可恶至极的宝马男真的偷了忠良的老婆,那也不该被打成现在这个可怜的样子,想来忠良这厮刚才下手的时候未免也太狠毒了些。

但是他转念又一想,世间又有几个有血性的男人能够在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偷欢的时候冷静从容地处理这个事呢?《水浒传》里的武大郎一开始倒是做到了,且真诚地希望貌美如花的潘金莲能回心转意,以后好好地跟他过日子,不再和西门庆那个羽人鬼混,可那毕竟是古代的小说,况且最终的结局也很惨烈,自然不能拿来当样子参考。

须臾之间他进而又想道,若是自己倒霉透顶摊上并亲眼目睹了这种恶心人的窝囊事,恐怕也会忍不住要当场动手的,至于最后能打到什么可怕的程度,还真是不能随意预测的。不过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即他是断然不会把对方打到眼前这种可怜程度的,因为那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他暗暗地想了又想,觉得他最大的可能还是会麻利地和媳妇离婚,让对方直接滚蛋,而不至于傻到去亲自捉奸的地步。当然了,若是能把婚姻和人生看得更加通透一些,他说不定会继续和媳妇过下去,只要她能从此改过自新并不再出轨。

由别人想到自己,再由自己回想到别人身上,他最后发出感叹,他纵然能管得了自己,可是却管不了人家忠良的,因此他又不免替王欢这个妇人抱起屈来,觉得她是嫁错了男人的。

一个不肯原谅自己的女人出轨的男人,是好男人吗?

他觉得肯定不是,至少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在女人堆里王欢的个子其实并不高,可是她平时却非常喜欢穿高跟鞋,因而她的身材一贯显得比较高挑。她有着宠物猫一样的小圆脸,眼睛不大不小,不双也不单,但是看起来却比较风流有味,一如她那不白也不黑,但也算是吹弹可破的皮肤一般。

她若是打扮得孬了,和普通的村姑就没什么两样,若是打扮得好了,倒也有几分撩人的姿色,完全可以去勾引旁人。

她给外人的总体印象还是比较温柔可亲的,平时说话也很有女人味,多少还是有些贤妻良母的影子和基础的。即便是在桂卿这种外人看来,她也是属于那种差不多可以娶回家当老婆的人,尽管他未必就想娶她。但是,如果机缘恰好合适,她能够放下身段来主动追他的话,他还真不能保证自己就不动心,不失身。

总而言之,这个女人既可以做个恪守妇道的好女人,也可以做个红杏出墙的坏女人,至于到底做个什么样的女人,她本人是不怎么坚决和可信的,一切都取决于其他的某种不确定的东西,而这种东西近年来在社会上越发地泛滥起来了,一般人根本抵挡不了。

桂卿一边试着劝解和安抚依然躁动不安的忠良,防止他再生事端,一边在心里慢慢地琢磨着这个事,以便下一步做出合情合理的判断和动作,因为他既然被忠良一个电话叫来了,那就绝对不能辜负对方对他的充分信任,毕竟这是个天大的丑事,谁也不想满世界宣扬。

那么,王欢她缺钱吗?

应该是不缺,尽管她在超市干活实际上也挣不了几个钱,可是忠良挣钱不少啊,他挣的钱已经足够养活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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