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珠扬了扬下巴,跑车轰鸣着驶离邵公馆,沿着盘山道没入璀璨的夜景。
银河舞厅位于中环最繁华的地段,墙壁是整面的镜面与金属线条,迷离的灯光随着音乐上下左右劈开。
舞池里,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在扭动舞姿,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荷尔蒙气息。
看见穿短裙的酒推女郎托着酒盘,像灵活的游鱼般穿梭在卡座之间,黎初的眼神下意识地闪躲了一下。
“怎么样,这里是不是很热闹?”邵明珠在他耳边大声喊道,音乐震耳欲聋,“走,我们包厢在那边!”
James似乎对这里很熟,带他们穿过拥挤的人群。进到包厢音量稍微降了下来,沙发上还坐了几个年轻男女。邵明珠和他们热情打招呼,大概是朋友。
香槟、威士忌、各种叫不出名字的鸡尾酒流水般送上来。
音乐声震得人心脏发颤,邵明珠很快融入了周围的气氛,拉着黎初跳舞。
黎初一开始还有些抗拒,但是两杯鸡尾酒喝下去渐渐放松了些。跳了一会儿又把外套脱了,只剩一件贴身的衬衣。
James的目光时不时落在黎初身上,沿着亭匀的脊背,到纤细的腰。
邵明珠彻底玩疯了,还冲上台抢了歌女的麦克风,即兴来了首《爱到发烧》。
台下一片叫好声,被抢了麦的歌女踩着高跟鞋愤然离场。酒吧经理知道包厢里的客人不能得罪,陪着笑好半天,才把邵明珠从台上请下来,还送了几份鲜果盘。
时间在震耳的音乐飞逝,黎初已经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只觉得头晕目眩,一切恍然在梦中。
后来迷迷糊糊的,还听见邵明珠闹着大半夜要去坐天星小轮。James拉着她一顿阻止,很不容易才把人塞进车里。
等黎初再次有意识时,发现自己正坐在跑车副驾驶上,清晨微凉的风吹在脸上,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
“回到啦,初仔!”邵明珠声音带着浓重的醉意,她捏了捏黎初的脸,“今晚开心吧?下次再带你玩更刺激的!”
黎初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在学校:“宿舍门口不让进车,我路边下就行。”
邵明珠听完噗嗤一声,“什么宿舍呀?你酒量也太差了,才喝几杯就醉成这样。这里是邵公馆,你的家!”
黎初含糊地应了一声,胃里翻腾得厉害,脚步虚浮地下了车。
佣人早已听到车声,为他打开了侧门,嘴里念叨着:“哎呀,小初少爷怎么喝这么醉,等下老夫人看见会生气的。”
黎初打了个酒嗝,强撑着最后的清醒,才穿过偌大的庭院回到主楼。
这个点儿佣人们大部分都没醒,高挑的门厅里静悄悄的。
黎初打着哈欠上楼,然而一抬头,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白金交织的旋转楼梯上,灯光勾勒出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穿着深色的家居服男人五官深邃、高耸的眉骨凝着一点阴影,深冷黑眸沉沉地看向他。
一个月前,酒吧昏暗卡座里的那张脸,与眼前的人重叠。
黎初觉得有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瞬间酒醒了大半!双腿一软,差点扑通跪倒在楼梯上。
旁边的佣人笑眯眯道:“小初少爷,这位是您二叔,邵霆越先生。”
二、二叔?!黎初张了张嘴,一双桃花眼瞪得溜圆。
邵霆越睫毛半垂,黑眸盯着他敞开的领口,声音微沉:“玩到天亮才回来,看来你还挺适应邵公馆的。”
黎初支支吾吾的唔了一声,脑子里乱成一锅浆糊。他怎么也没想到,那天晚上被自己女装骗了买酒的男人,会是大名鼎鼎的邵家二少,港岛当之无愧的船王。
男人淡淡反问:“不会叫人?”
“……二叔。”
黎初不自觉撇了下嘴,这段时间他的粤语进步了很多,只是说话时带上了一点特殊懒音,听起来像撒娇。
他们距离不算近,但邵霆越已经闻到他浑身的酒气,不由得蹙了下眉:“梅姨去煮醒酒汤,你,跟我来书房。”
黎初知道自己这回逃不掉了,耷拉着脑袋跟上男人的脚步:“二叔,我能不能先去换套衣服……”
他身上的衬衣已经皱巴巴了,像咸菜干一样贴着皮肤,很不舒服。
邵霆越望着黎初醺红的脸颊,说话时睫毛跟着一颤一颤,漂亮眼珠里似有星光。
哼,二叔倒是叫得挺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