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事,我凭荣誉发誓!”国王陛下的禁军嚷道。
“你凭你的荣誉发誓,我也可以凭我的荣誉发誓,这样一来,咱俩必定有一个在说谎了。得,我有个办法,蒙塔朗,咱们一人一半。”
“一半手帕?”
“对。”
“妙极啦,”另两个禁军大声说,“真是所罗门王的裁决[2]。没说的,阿拉密斯,你真是聪明绝顶。”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诸位读者想必也能料到,这茬儿也就这么算过去了。再过一会儿,聊天结束了,三个禁军和火枪手亲热地握过手以后,那三位朝一个方向,阿拉密斯朝另一个方向分道而行。
“这会儿我可得上去跟这位体面的先生修好求和啦。”达德尼昂对自己说,刚才他稍稍退后了一段距离,一直站在那儿看着这几位聊天。他一边打着这个如意算盘,一边走近只顾往前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的阿拉密斯。
“先生,”他对阿拉密斯说,“希望您能原谅我。”
“呵!先生,”阿拉密斯截住他的话头说,“那就请允许我告诉您吧,您刚才的举动,根本不是一个体面人的样子。”
“什么,先生!”达德尼昂嚷道,“您的意思是说……”
“我的意思是说,先生,您不是个傻瓜,尽管您打加斯科尼来,您也不会不知道,人家是不会无缘无故踩在手帕上的。见鬼!巴黎又不是用细麻布铺大街的。”
“先生,您想羞辱我,那您就错了。”达德尼昂说。在他身上,跟修好求和的决心相比之下,爱吵架的本性又开始占了上风。“我是加斯科尼人,这没错,既然您知道这一点,就用不着我来告诉您加斯科尼人都是火暴性子了。所以,他们认为,即便是做了桩蠢事,道过一次歉也就足够,也就只多不少了。”
“先生,我这么对您说,”阿拉密斯回答说,“并不是要和您吵架。感谢天主!我并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我当火枪手只是临时的,非到万不得已我从不轻易和人打架,即使打了心里也觉得挺勉强。可是这一次,情况特别严重,因为您损害了一位贵妇人的名声。”
“您是说您自己吧。”达德尼昂嚷道。
“您干吗要呆头呆脑地把手帕还给我呢?”
“您干吗要笨手笨脚地把它掉在地上呢?”
“我已经说过了,先生,现在我再重说一遍,这块手帕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吧,您这就已经撒了两次谎啦,先生,因为我是看着它掉下来的!”
“嗬!您居然用这种口气说话,我的加斯科尼先生!好吧,让我来教教您怎么做人吧。”
“我呀,教士先生,我要送您回去做弥撒!请拔剑吧,说干就干。”
“别忙嘛,我的小白脸。不,至少不能在这儿。您没看见对面就是艾吉雍的府邸,里面全是些主教的心腹吗?我怎么就知道您不是主教大人看中了我的脑袋才派您来的呢?可我觉得这颗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挺稳当的,还真舍不得交出去哩。所以我就想杀了您,不过您放心,要杀也得找个四面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慢悠悠地干,让您死也死得没法向任何人去吹嘘。”
“这正合我的心意,不过您可别高兴得太早了,甭管这块手帕是不是您的,您还是先带上它吧,说不定到时候您还用得着呢。”
“阁下真是加斯科尼人?”
“对。阁下不会因为谨慎起见而改期吧?”
“先生,对于一个火枪手来说,谨慎是个最不管用的美德,这我也明白,可是对于一个神职人员来说,谨慎就是不可或缺的品德了,既然我当火枪手是权宜之计,我就当然要处处谨慎才是。两点钟,我在德·特雷维尔先生府上恭候阁下。到时候我会通知您确切地点的。”
两个年轻人相互躬了躬身子,然后阿拉密斯沿通往卢森堡宫的大街走去,达德尼昂呢,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便往赤脚加尔默罗会修道院的方向而去,一边走一边对自己说:
“我一准是回不来了,不过至少有一点,即便我死,也是死在一个火枪手的剑下。”
[1]加尔默罗会又称“圣衣会”,为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其中又分“住院会”和“保守会”两派,后者规定成员均需赤脚或着草鞋,故俗称赤脚加尔默罗会。
[2]据《圣经·旧约·列王纪》载,以色列王所罗门以智慧著称。一次,两个妇人讼于其前,俱称是一婴儿生母。所罗门佯命将婴儿劈为两半分与二人。一妇同意,一妇不忍,遂裁决后者为婴儿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