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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路径(第1页)

五、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路径

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应从社区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1。正确把握老年人的需求,明确目标定位

从老年人需求的角度开展宜居社区建设,是社区建设中对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需求的突出和强化。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和要求,是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动力所在。由于生理、心理、年龄、活动能力等方面的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呈现出时代性、地域性、差异性、层次性等特点。不同社区在各项为老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应加强对本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和实际满意度的调查,在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个性化需求,不仅各项建设指标达标,更要注重老年人生活环境的真实改善和生活质量的实际提高。

2。正确处理硬环境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的关系

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在加强物质(硬)环境建设(如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机制等)的同时,应注重精神(软)环境的建设,关注社区老年人对社会生活的现实感受和幸福指数。“软”环境建设不能仅停留在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意识等方面的讨论和实践层面,应当把精神环境建设和物质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激发他们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共同面对和寻求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的解决之道,使社区成员在参与解决面临共同问题、享有整体利益的过程中提升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3。充分利用政府和居民两股力量

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一方面需要政府自上而下地规划推动;另一方面也需要社区自下而上地参与支持。政府的行政动员、政策指导、组织参与是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社会力量的支持运作,是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根本保证。在利用政府至上的政治权威、雄厚的财政支撑和庞大的组织资源开辟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方便快捷”路径的同时,调动企事业单位、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居民等参与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社区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发挥社区自治功能,培育非营利组织,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事业,增进老年人社区福利,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4。创新理念,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在社区服务理念上,注重“公助、自助和互助”相结合,要强调“以人为本”,挖掘受助者的潜能和制度潜能,讲求助人自助、集体主义和民主参与。对于贫困、疾病和精神障碍者,一方面要提供各种经济方面的扶助与救济;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在社会上有尊严地生活,让他们从封闭的家庭和福利机构走向社会,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和社会活动,过自主、自立的正常生活。同时,老年人不仅是宜居社区建设的客体,也是宜居社区建设的主体重要力量。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应充分开发利用社区老年人人力资源,根据老年人文化程度、职业、经济状况、技能、特长等,组织吸纳低龄、健康老人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建设。组织帮助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再就业,鼓励和吸纳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物业管理,通过老年人社团组织或者老年人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承担起社区服务,包括为老服务的公益活动,为社区内病弱和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互助服务,推动“时间储蓄养老”探索实践,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扩大老年人社会交往领域,实现老年人自我的价值。

总之,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是在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推进老年居住环境建设、满足老年人日趋多元服务需求、破解我国养老难题的实践尝试。“老年人宜居社区”也是一种理想,是人类不断努力的方向,根本目标就是让老年人生活美好、惬意,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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