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工程建筑基地与规划设计
1。基地环境配套要适于老人生活
老年人建筑基地环境设计要在每个城市的规划内执行,老人居住建筑适宜在居住区内,主要是保障老人能够及时享受到健全的生活保障网络系统,包括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等。交通进出方便,周边环境安静、卫生、无污染。
2。老年建筑的规模以满足老人生活居住为主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如表8-1划分。
表8-1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划分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积标准不应低于表8-2的规定。
表8-2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最低面积标准
3。选址与规划要重点考虑地块条件及区位配套
(1)地质地形: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
(2)配套设施选址:通常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
(3)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
4。道路防滑、可辨识、无障碍通行
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因此适宜老人的道路系统要简洁通畅、有明确的方向指示、可识别性强,避免人车混行。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m;步行道路路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色彩鲜明的铺装材料。
5。适当规模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老年人建筑要有适当规模的绿地及休闲场地,也可根据情况留有供老人种植劳作的场地。场地布局要注重动静分区,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阅报栏等设施,并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距活动场地半径100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0m时应设防护措施。
6。设置老人专用停车位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车位应相对固定,并应靠近建筑物和活动场所入口处。与老年人活动相关的各建筑物附近应设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停车位,其宽度不应小于3。5m,并应与人行通道衔接。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车位应设置在靠停车场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7。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以尽量减少老人活动难度为宜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的设计也要重视各方面的适老化细节,以保障通行顺畅、使用方便、减少老人动作难度。
(1)步行道路有高差处、入口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处应设坡道且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2)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台阶宽度在3m以上时,应在中间加设扶手,在台阶转换处应设明显标志。
(3)独立设置的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道和台阶并用时,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4)坡道两侧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装连续的扶手。坡道两侧应设护栏或护墙。
(5)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坡道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6)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采用防滑平整的铺装材料,不应出现积水。坡道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通行轮椅和使用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