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服务优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也不断发生转变。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养老制度还不完善,因此绝大部分老年人以家庭赡养为主,或者靠自己退休后的其他劳动所得支持生活开销。而后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因此受惠,养老金的作用也逐步超过了家庭成员供养、老年人自己劳动所得等渠道,成为我国老年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养老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
(一)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且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目前老年人在领取养老金时享受到如下优待:(1)部分银行内部设有老年人专用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让老年人能按时顺利领取到养老金;(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从2014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两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两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二)福利养老金
福利养老金是针对老人中的弱势群体,在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之外所设立的一种针对无保障老年人的福利制度,是为了真正实现全民保障的一种体现社会主义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该制度仅在上海市和北京市试行,福利养老金政策既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是社会救助。这种福利性养老金政策与我国现阶段倡导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相呼应,是一项适度普惠型的现金福利政策。它具有非缴费性、适度普惠性、现金支付等3个特征,这3个特征也是京沪福利养老金政策的共性所在。
(三)养老服务补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鼓励地方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不同标准的养老服务补助制度。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2个省(区、市)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地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青岛率先探索试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海南、重庆等地在落实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殡葬救助等制度时,给予老年人适度倾斜与照顾。
我国养老服务优待都具有哪些表现形式?老年人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都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同时,养老补贴的发放具有选择性,通常以年龄段和户籍两种划分方式,而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市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对本市户籍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给100元的高龄津贴,对本市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发给200元的高龄津贴;江苏镇江市设立政府“尊老金”,对高龄老年人发放慰问金和长寿补贴。其中,9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敬老节(农历重阳)发给400元慰问费;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300元的长寿生活补贴。另外规定,具有本市市区累计15年以上户籍、现居住在本市市区、年满60周岁没有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60~79周岁每人每月享受50元养老补贴,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养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