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华生回忆录续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反抗显然不是冲着我们本人来的,当他发现自己已无能为力时,他和蔼地笑了笑,说他希望这场扭打没有伤着我们任何一个人。“我想你们打算把我送到警察局吧,”他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门口,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了绑,我会自己走下去的。我很重,不像过去那样容易被抬起来了。”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个要求太大胆了一点。但是,福尔摩斯立刻接受了犯人的要求,把原来绑在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犯人站起身,伸了伸腿,像是想证实它们是否真的又获得了自由。记得,我当时看着他,暗自想到我还从未见过这么结实强壮的人。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膛与他强壮的体力一样有着令人生畏的坚毅与活力。
“如果警察局有空缺的话,我想你是最佳局长人选了,”他一面说,一面毫不掩饰对我的同寝室人的钦佩,“你跟踪我的方式真是严谨周密,滴水不漏。”
“你们俩最好还是和我一起走。”福尔摩斯对两个侦探说。
“我给你们开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吧,格雷格森可以坐在我车里。还有你,医生。你对这宗案子饶有兴趣,最好还是和我们去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们的犯人没有任何逃跑的企图,而是平静地坐进曾属于他的马车,我们也跟着上了车。莱斯特雷德爬上车夫座,扬鞭策马。不一会儿,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一间小屋,一个警官记下犯人的姓名和指控犯人所谋杀者的姓名。这个警官面色白皙,冷若冰霜,履行职责时机械呆板。他说:“该犯人本周内必须提交地方法院,杰斐逊·霍普斯先生,在此期间,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我得告诫你,我们会记录下你的话,而且,可能用你的话来反驳你。”
“我有很多话要说,”我们的犯人慢条斯理地说,“诸位,我想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等到审讯时说不是更好吗?”警官说。
“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他回答:“你们不必惊奇。我没有想到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转向我,褐眼炯炯,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是的,我是医生。”我答道。
“那么,你把手放在这里。”说着,他面带笑容,用带着镣铐的手往胸口指了指。
我照做了,立即感觉到他胸腔内一种异常的搏动。他的胸腔壁嗡嗡震颤,犹如一幢摇摇欲坠的大楼里面有一台大马力的发动机在工作一样。静寂无声的屋里,我听得见从他胸腔里发出的一种沉闷的嗡嗡声。
“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管瘤症!”我叫了起来。
“他们是这么说的,”他平静地说,“我上星期去看了医生,他告诉我,这个血管瘤过不了多少天就要破裂。这些年来,这个病越来越重。这个病就是由于在盐湖城的大山里,风吹日晒,饮食不调引起的。现在,我的事也干完了,我不在乎我即将离去,但是,我要在临死之前把这件事有个交代。我不愿在人们记忆中留下一个普通的杀人犯的印象。”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交换了意见,商量让他说明真相是否合适。
“医生,你认为他会马上有危险吗?”警官问。
“很可能随时有危险。”我回答。
“这样的话,为了维护真理,我们的责任显然是先取他的口供,”警官说,“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地交代了,我再告诫你一遍,口供是要记录下来的。”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坐下来,”犯人说着就坐了下来,“这个血管瘤很容易使我疲乏;而且,半小时前我们的扭打使我感觉更糟。我现在是坟墓边上的人了,不可能向你们说谎,我字字句句都是真言,你们怎样看,那就与我无关了。”
说着,杰斐逊·霍普斯靠在椅背上,开始了下面这番惊心动魄的陈述。他有条有理,沉着冷静,犹如他所叙述的事情再平凡不过了。我敢保证这篇供词准确无误,因为我是伺机从莱斯特雷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他的记录是按犯人的口供一字一句记录的。
“我为什么憎恨这两个人,这对你们无关紧要,”他说,“重要的是他们有罪,因为他们害死了两条人命——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罪有应得。从他们犯罪到现在,时间已久,我不可能向任何法庭控告他们。我知道他们有罪,我决定我应该集法官、陪审团和行刑手为一身,判处他们,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如果你们处于我的境地,也会这样干的。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就该嫁给我。她是被迫嫁给这个德雷伯,伤心致死的。她死后,我把结婚戒指从她手上取下。我当时发誓让德雷伯看着这只戒指去死,而且让他临毙命时知道,他是为此而遭报应的。我一直随身带着这只戒指,跟踪他和他的帮凶,足迹踏遍两大洲,直至最后追上为止。他们原想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没能成功。如果我明天就死,这非常可能,我死时知道自己在这个世上的事情已经了结,而且干得很漂亮。我亲手结果了他们,我再也没什么要希望,要企求的了。
“他们很有钱,而我却身无分文,所以,追踪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到达伦敦时,几乎囊空如洗,因此,我必须找点活儿干,以谋生计。驱车赶马对于我犹如平地行走,所以,我向一家马车厂提出了申请,我很快就谋到了职。我每周得交一定数目的钱给老板,不管剩下多少,我还可能留下一点自己用。剩下的总是极少,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能勉强维持生计。最难的事还是熟悉街道,我觉得在所有街道复杂的城市中,伦敦的街道再复杂不过了。我随身带着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主要旅馆和车站的位置后,我的工作才顺利起来。
“找到这两位绅士的住所着实花了不少时间,但是,我不厌其烦地到处打听,直到终于有一天撞见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威尔的一家公寓里。我知道,只要一旦发现他们,他们就逃不出我的掌心。我已蓄了胡须,他们无法认出我来。我紧紧跟踪他们,伺机下手。我下决心不能让他们再溜掉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一点溜掉了。不管他们走到伦敦的什么地方,我总是随后紧跟。我有时赶着马车追随其后,有时步行。不过,赶马车跟踪是最好的,因为那样他们没法逃脱。我只有在清晨或深夜挣钱,这样,我开始拖欠车主的租金了。不过,我不在乎,只要能亲手将这两个人处死就行了。
“然而,他们十分狡猾。他们肯定想到有被跟踪的可能,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晚间也绝不出门。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但是,从未见他们分开过。有一半时间,德雷伯喝得醉醺醺的,而斯坦格森却从不打个盹。我从早到晚监视着,但就是找不到一丝鬼机会。不过,我没有沮丧,我有某种预感,报仇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胸腔里的这个东西会过早地破裂,使我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