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翻译点滴谈(译后记)
经过几近于重译的工作之后,我终于完成了这个译本的修订任务。我说几近于重译,主要表明这次修订我是很下了一番功夫的;只是方式是以我的旧译为基础,一字一句对照原文进行修订。这并非对旧译全盘否定,应该说无论是作为我个人的文学翻译生涯还是它的存在,旧译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否则就不会有好几家出版社出版和再版(甚至还出了精装本),印数累计达数万册。但随着知识的不断积累,翻译实践及经验的不断丰富,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待旧译,我便发现不少值得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所以这次全面修订后再版很有必要。而那些不足之处,以前我也不可能看出来——虽然无疑当时我翻译也是全力以赴的。知识没有积累到一定程度,要发现其中的不足怎么可能。《无名的裘德》是我的第1部译著,说是我本人从事文学翻译的一个里程碑也不过分。从那以后至今我相继翻译出版了13部译著约300多万字,并且新的数部译著又将面世,此外在数十家刊物上发表译作约10万字。这个量的积累不能不说对质的提高没有产生影响。我自己把这次在我所十分崇敬的一流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再版《无名的裘德》,看作是我从事文学翻译的又一个里程碑(是否不够谦虚?不,是为自己热爱的崇高而艰巨的事业自豪!),所以对它下大功夫进行修订既是条件成熟又是理所应当。只要自己有能力,就要尽力去做好,这是对读者、出版者和自己负责——我从事翻译始终持这种态度。当然我只能说自己尽了最大努力,并保证这个第1次修订的版本胜过旧译;但我绝不能说它就没有不足了,任何一个译者都不敢不能作这样的保证。文学翻译不是做数学题,绝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而只能尽可能趋于完善。因此诚恳希望广大读者、专家、译界前辈等提出宝贵意见。可以肯定今后有条件时我还会对这个译本进行修订,只要以自己的眼光能看出值得修改的地方。学无止境,译事亦同样如此。
这个修订本主要从3个方面作了改进。
一是纠正了某些误译,使词句更准确。理解准确是翻译的关键,也是初入道者常犯的错误。理解都错误了,便会失去翻译的意义。理解问题涉及到译者的英语水平和吕淑湘大师所说的“杂学”知识。比如小说开头有一句,旧译为:“水芹谷的磨坊主把自己那辆歪斜的小型二轮运货马车借给他,以便把他的财物运到他要去的约二十英里远的城市。”修订本改为:“水田芥谷的磨坊主把自己那辆有篷盖的小型二轮运货马车借给他,以便把他的财物运到他要去的城市,那儿大约20英里远。”“歪斜”改为了“有篷盖”,英语tilt既指“使倾斜,使歪斜”,又指车辆、地摊等“用帐篷遮盖,为……搭帐篷”,根据上下文它当然指后者。也许有人说这关系并不大,但从事译介工作,我认为是应该精益求精的,这也是我从事翻译的一个宗旨。小错不注意就会酿成大错。
二是语言更加简练。语言一定要注意干净利落,才有魅力。谁也不想听你说一大堆废话。初学者都有语言不够简练的毛病,我最近校订了不少实践不多的译者的译文,就发现这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值得我们去克服。我注意到好几个其它《无名的裘德》的汉译本,字数都在35万字以上,有的甚至高达40万字!我的旧译本约34万字,而这个修订本在很多译句上又力求更精炼。我不是说要以字数的多少来看待一个译本,应该有的文字是绝不能少的;我是说语言能够简练的地方一定要简练,这也是我尊敬的、对我影响不小的一位老作家经常告诫我的话。读者一定更喜欢语言简练、干净利落的作品,再说这本身也是优秀原著自身的一种风格。这样说似乎抽象一些,还是举两个例吧。作者在“第一版序”中有一句,旧译为:“也正像笔者以前出版的作品一样,《无名的裘德》仅仅是把一系列表面的现象或个人的感觉连贯起来,使之成书。”修改后为:“正如笔者以前出版的作品,《无名的裘德》只试图把一系列表面现象或个人感觉连贯起来,使之成书。”又如小说开头的第一句引文旧译为:“是呀,有那么多男人为了女人而丧失理智,为了女人而成为奴仆。”改为:“是呀,众多男人为了女人而丧失理智,而成为奴仆。”
三是增加了注释。注释在翻译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帮助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更好地理解原著。旧译中有一句:“那另外一件简直就和《圣经》中的麻袋布一样!”“麻袋布”是什么,让人费解。修改后为:“那另外一件简直就和《圣经》中的麻衣一样!”但“麻衣”仍让一般读者不好理解,于是加注:“麻衣,也称忏悔服。”这样一下就清楚了。又,“把新娘交给新郎的人”,懂得西方习俗的读者不难理解,但作为译本应该照顾到广大读者,因此加注:“一种西方习俗,在婚礼上把新娘交给新郎。交的人可以是朋友。”这样同时也就传播了一种文化。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尽量保证质量,翻译时曾参考一个较为有名的译本,这种参考的办法是先读原著后进行翻译,再与此译本进行比较,力求做到取长补短。我觉得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译,这是我首先要感谢有此译本作为参考;同时我也发现这个译本中的个别误译并予以注意。前面说过,任何人都不敢不能保证自己的翻译十分完美。我曾发表过一篇《名家误译——如履薄冰的翻译》的文章,其中就专门谈到此译本中有待商榷处。下面引用两段说明:
原文:“IdoubtifIhaveanythingmoreformypresentruleoflifethanfollowinginswhieandnobodyelseanyharm,andactuallygivepleasuretothoseIlovebest。”
译文:“到现在,我觉得,我立身处世的法则,只有两点了:一点是随从自己的心意行动,如果有害,只害自己,于别人无关;另一点是使我所最爱的人真正感到快乐。没有别的。”这句译文在理解上有误,尤其对“andactuallygive……”的翻译,这句实际上是定语从句“whichdo”中的后半部分。因此窃以为应译作:“我现在只是随心所欲地生活着,这于我有害而对任何他人都没有害处,实际上还让我最爱的人感到快乐呢——除此以外,我不相信自己目前还有别的生活准则。”
原文:“amanwithashovelinhishandstiheohree,buthisarmiesareheldbaexpostulatingwomanwhostoodinthehalf-filledhole。”
译文:“只有一个人,手里拿着铁锹,正在那儿往坟里填土,但是他的胳膊却正让一个女人把住了。”这句漏译较多,似应译为:“只见一个双手拿着把铁铲的男人,正往那3个孩子共同的坟墓里填着土,可是他的手臂被一个极力哀求的女人抓住,她正站在已填了一半的坑里。”
另一方面,所参考的译本的语言与当今中国人的语言又有了一定距离,因为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译。这我们从上面的例句中可见一斑,如果通读全书这种感受会更深。所以名著重译总是有必要的,不断地更新,不断地完善,这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有的读者不理解,说名著已有了那么多译本,为什么还要有新译呢?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正如每个时代有自己的作家一样,每个时代也有自己的译家。一般而论,当代优秀的译家能更好地为当代的读者服务,译本语言更能贴近时代一些,说得通俗点就是更合当代人的口味。读几十年前的译本,多少总有点别扭的滋味,而读当代的好作品总觉得更“顺口”吧。语言更贴近时代了,译本更准确简练了,重译也就有了存在的价值。
当前译界对文学翻译的研究不断深入,十分可喜。从过去的信达雅,形似神似,直译意译,到当前的异化归化等等,译家学者们探讨得不少。我觉得无论直译意译,还是异化归化,都存在一个如何把握好度的问题。我写过一篇《文学翻译是一门把握度的艺术》的文章,专门谈到这一点。我认为优秀的译本应该是两者有机的结合与运用,走极端是不行的。过分意译归化,异国情调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其特有的味道。既然是翻译作品,就应该体现出异国味来。有一种“翻译”是有名的,“译者”不懂外文,由懂各种外文的人讲述大意,然后译者翻译过来。但那真是异化到了极点,已经不是翻译而近于改写创作了。还有一种与之相似的“竞赛论”我也不敢苟同,它提倡译文要与原文竞赛,可以力求胜过原文。如果把“翻译”的概念仔细分析一下,就可知这种说法和追求是不恰当的。但如果过分异化,又很容易变成死译硬译,也不可取。我赞同一位名家朴实的观点:能直译就直译,不能直译就意译,因为我们不但要知道原文说的什么,而且要知道是怎么说的。这个“怎么说的”就是在强调原著的语言风格,过分异化这种风格就会**然无存——若如此,读文学作品还有什么味道?以前我们看外国电影,总觉得语言特别,而那正是外国人与我们不同的思维逻辑与语言表达方式,文学翻译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尽量体现这种风格。所以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而懂得了这个道理还不行,必须通过大量的翻译实践,总结,探索,才能真正提高翻译水平。比如我最喜爱的也是众所周知的一句格言:“Wherethereisawill,thereisaway。”怎么译为好?“有志者事竟成”,的确不错,言简言赅,体现了格言的特点。这恐怕是“归化”得很好的例子。但它可取的同时,也失去了原文所包含的形象和意境:“哪里有意志,那里有道路。”这种译法也许不如前者那样言简言赅和有格言味,但它却体现出形象和意境来,富有哲理,给读者更多想象的空间。我举这个例子,主要想让一般读者体会和感受一下文学翻译是如何“再创作”的,因为不少人只知作家有“创作”,还不知译家有“再创作”。他们往往产生误解,认为翻译不过是查查词典的事——果真如此,你还能读到那些光彩夺目的外国文学吗!那样的翻译一定非常苍白的。而要搞好这个再创作,译者必须具备较深厚的中外文功底和文学修养,有深厚的阅历和广博的知识,等等,否则是难以译出优秀作品来的。尽管我数年来不断努力,但仍感翻译艰难,真是“越学越知不足”!学海无涯,只有当你不断进取时,你才会对此深有感触。不过文学翻译是一门崇高的事业,值得我去为之奋斗,并从艰巨的奋斗中获得美的享受。
再次欢迎广大读者、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期今后使之不断完善,将更好的译作奉献给社会!
刘荣跃
1995年1月初稿
2003年1月定稿于四川简阳
[1]美国著名杂志,1850年创刊,以连载著名小说等著称。
[2]以斯达士,著名祭司。著有《以斯达士第一书》和《以斯达士第二书》。
[3]授予圣职,指被授予牧师职位。
[4]传奇剧,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流行于欧洲的一种戏剧,充满奇情和夸张。
[5]威塞克斯,英格兰西南部一地区。
[6]约伯,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
[7]耶路撒冷,巴勒斯坦著名古城,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地”。
[8]猎人赫恩,也称幽灵猎人。在莎士比亚《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以福斯塔夫这一角色出现。据说他在夜间,尤其是在暴风雨中骑马出猎的。
[9]恶魔,指英国17世纪作家约翰·班扬(Bunyan)所著《天路历程》中的恶魔。克里斯琴是该书中的主人公。
[10]见《旧约·但以理书》第3章第24至26节。
[11]通天塔,指《圣经》中没有建成的通天塔。上帝因诺亚的后代狂妄而发怒,使建塔人突然操不同的语言,塔因此终未建成。
[12]几尼,旧英国金币,相当于1。05英镑。
[13]西乃山,屡见《旧约》,在靠红海北端的地方。
[14]格力姆(1785-1863),德国语言学家。他发现印欧语系里的古语言中某一些音在条顿语中经过的变化,而找出规律来,叫做格力姆氏定律。
[15]凯撒(公元前102-44)是罗马大将,维吉尔(公元前70-19)和霍拉斯(公元前65-8)是罗马诗人。
[16]戴尔芬版是法王路易十四为他的王子所编的拉丁古典文学著作,“戴尔芬”一词出于“戴芬”,即法国王太子的称号。该版出于1674年,所以到19世纪末早已陈旧。
[17]迪多,传说中的迦太基语的创始人。
[18]拉丁文,意思是“斐伯司啊!林中之后狄亚娜啊!”
[19]荷马,古希腊诗人。克拉克,原文Clarke,待考。
[20]伊昂尼文,古希腊的方言之一。
[21]格里士巴赫(1745-1812),德国圣经学者,于1774-1777年编订希腊文《圣经·新约》。
[22]《福音》和《使徒书》,《圣经·新约》中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