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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未写成的回忆录(第1页)

狄更斯未写成的回忆录

狄更斯在1840年代后期开始依据早年生活经历创作回忆录,并以口述和书信的方式与其密友福斯特分享;随着创作《大卫·科波菲尔》的念头在他的脑海里逐渐成型,他改变初衷,放弃了撰写回忆录的念头;这部分回忆性内容后来成为《大卫·科波菲尔》中大卫到默德斯通与格林比公司做工的重要情节。经由福斯特整理,狄更斯业已成文的那部分自述内容得以随着《狄更斯传》的出版而面世,并为本章完整收录。

投机的对象是斯特兰德街30号沃伦黑鞋油作坊的对头—这家作坊当时非常有名。一个叫乔纳森·沃伦的(有名的那位是罗伯特),住在斯特兰德街亨格福德河埠头30号,也可能是亨格福德市场(我忘了那时候叫什么了),声称黑鞋油配方本来是他发明的,或是归他所有,但是自己惨遭那个有名的亲戚排挤压榨。最终,他决定卖掉配方、名号以及斯特兰德街亨格福德河埠头30号(斯特兰德街30号非常之大,而那个中间方向非常之小),用这笔钱来养老;他的代理人宣扬说,只要一小笔资本就能赚大钱。他们找到了一个有点儿财产的人,也就是乔治·拉默特,他买下了配方和土地,从此干起了黑鞋油生意,开起了黑鞋油作坊。

我常常愤恨地想,我的霉运就是那一刻降临的。作坊总经理詹姆斯·拉默特,也就是当年和我们一起住在贝厄姆街的亲戚,看到我每天无所事事,而且知道我家里当时的情况,于是提议让我去黑鞋油仓库做工,这样我就能帮着补贴家用,薪水好像是一个礼拜六先令。我记不清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因为我记不准这件事了,所以我倾向于认为,一开始是六先令,后来变成了七先令。我的父亲和母亲欣然应允,于是,在一个礼拜一的早晨,我走去了黑鞋油作坊,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

我在那样小的年纪就被轻而易举地赶出家门,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自打搬到伦敦之后,在我沦为一个可怜的小苦工之后,并没有一个人足够怜惜我—我是一个才华出众的孩子,心思乖觉,热情而敏感,但精神和身体都十分脆弱,极易受伤—说可以省出一笔开支,这当然是可以做到的,随便找一所学校让我去念书。想必我们那些朋友是筋疲力尽了吧,竟没有一个人为我打抱不平[30]。我的父亲和母亲都相当满意。如果当时的场景换成我二十岁了,在文法学校里表现优异,马上就要去剑桥报到,估计他们的反应也不过如此吧。

黑鞋油仓库坐落在老亨格福德河埠头,是矗立在道路左手边的最后的那座房子。那是一座破破烂烂、歪歪斜斜的老房子,毗邻河面,说那里老鼠肆虐毫不夸张。房间里镶着护墙板,地板和楼梯已经腐烂,地下室里灰扑扑的老鼠成群结队,在楼上时刻能听到它们吱吱乱叫、打作一团的动静。整个仓库弥漫着灰尘与朽烂的味道,这一切都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就好像我又回到了那个地方。账房被设在二楼,可以从那儿看见运煤船和河面。账房里有一个角落,我就坐在那儿干活。我的工作是给黑鞋油罐子封口:先盖一层油纸,再盖一层蓝纸;将绳子系在罐子口;然后把纸贴着瓶口剪齐,要剪一圈,最后让罐子显得漂漂亮亮,就像药剂师店里卖的那种药膏罐子。等把几罗[31]罐子按这样完美的标准弄好之后,我还要往每个罐子上贴上印好的标签;贴好之后继续封瓶口。楼下还有两三个男孩干着差不多的活儿,领着差不多的薪水。我去的第一个礼拜一早上,其中一个男孩上来教我怎么系绳子、怎么打绳结。他系着一条破围裙,戴着一顶纸帽子。他名叫鲍勃·费金,多年之后,我擅自把这个名字写进了《雾都孤儿》。

我们那位亲戚好心地提出教我学点儿东西,就安排在吃饭的时间。我记得是从中午十二点到一点,一天不落。可惜这一安排和账房生意无法兼顾,所以很快就不了了之,不过错不在他,也不在我;出于同样的原因,我那张小工作台,连同我那几罗罐子、我的纸、绳、剪刀、鞋油罐还有标签,都渐渐地淡出了账房的角落,开始和楼下其他的小工作台、几罗罐子、纸、绳、剪刀还有鞋油罐为伴。没过多久,我、鲍勃·费金还有另一个叫保罗·格林的男孩就混熟了,我们一般都并排干活儿。当时大家都认为保罗受洗的时候给他取的名字是波尔;多年之后,我把这个想法传给了《马丁·瞿述伟》中的徐度派先生。鲍勃·费金是个孤儿,和当水手的姐夫住在一起。波尔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救火员,受雇于德鲁里剧院;波尔还有一个亲戚,好像是他妹妹,在哑剧中扮演小魔鬼[32]。

我竟沦落到与这帮人为伍,这些与我天天做伴的孩子,简直无法与我幸福的童年时代的伙伴相比。我觉得,自己长大以后成为博学多才、出类拔萃的人物的希望,已在我心里化为泡影。这一切给我的灵魂带来了难以言喻的痛苦。我觉得自己如今毫无依靠、全无希望,我对自己的处境深感羞辱,我相信我过去所学、所思的一切,令我快乐的一切,激发我去幻想和上进的一切,都将一天一天地离我远去,永不复返。我年轻的心灵所经受的这些痛苦,全都深深地烙印在记忆之中,无法诉诸笔端[33]。这样想着,悲伤和羞耻感就塑造了我的性格。即便现在,虽然我有了名气、有人关爱,过得很幸福;但在梦里,我常常会忘记自己有亲爱的妻子和孩子,甚至忘了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又落寞地回到了生命中的那段岁月。

我的母亲和弟弟妹妹们(范妮住在皇家音乐学院)在北高尔街那座空房子的两个客厅里扎了营,家具已经变卖一空,家里还有一个从查塔姆济贫院雇来的小女仆。如果我想在午餐的时候回家,一来一回的路途很远;所以一般来说,我要么带饭,要么就在附近的铺子里买点儿吃的。要是买饭的话,我一般就买一条五香辣味干腊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有时候也会去小饭馆里吃四便士一碟的红牛肉;有时候还会去路对面一家又破又旧的酒馆吃一碟面包和干酪,再喝上一杯啤酒。要是我没记错,那家酒馆名叫“天鹅”,或者“天鹅”和别的什么,我记不清了。我记得,有一次,我胳膊下夹着早上从家里带来的面包—面包被纸包着,就像一本书—前往德鲁里巷克莱尔大院那家约翰逊“时髦牛肉”店,进了最高档的餐室,派头十足地点了一小盘那种佳肴,就着面包吃了下去。见到我这个古怪的小鬼独自跑进来吃饭,侍者会作何感想,我不得而知。但我至今仍然记得他直勾勾地瞪着我吃饭的样子,他还叫了另一个侍者来看。我给了他半便士小费,真希望他当时没收下[34]。

于是,房子的钥匙被交还给了房东,房东收到钥匙很开心;而我(我虽然是个小“该隐”,但是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则被移交到卡姆登区小学院街的一个瘦小的老太太手里,我家很久以前就认识她。她收留孩子住宿,以前在布赖顿也做这一行;她收留我之后,加上几处修改和润色,就不自觉地演起了《董贝父子》里的皮普钦太太。

她当时有一对弟弟妹妹要照顾;有两个孩子是别人家的私生子,生活费常常不给;另外还有一个寡妇的幼子。两个男孩和我睡在一间屋里。我独享包含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的早餐,这都是我自己买的。我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四分之一磅干酪存放在特定橱柜的特定一层,等晚上回家时当夜宵。我很清楚,我每个礼拜六七个先令的收入,光吃饭就得花费不少。我整个白天都在黑鞋油仓库干活儿,整个礼拜都得靠那点儿钱过活。我估计租房子的钱是我父亲出的,反正肯定不是我自己出的,而且我也肯定,从礼拜一早上到礼拜六晚上,不会有任何其他人帮我(除了有人帮我做衣服,我觉得)。现在回想起来,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不记得有任何人给过我建议、忠告、鼓励、安慰、帮助和支持。

每到礼拜日,我都和范妮去监狱里过。我上午九点钟到汉诺威广场滕特登街音乐学院门口接她,晚上我们再一起走回去。

我那时太年轻,太幼稚,太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我怎么可能不是那样呢?因此,早晨去亨格福德河埠头的路上,我总能看到托特纳姆大院路摆在点心店门口半价出售的隔夜糕点,并常常忍不住将本该用来买午餐的钱花在这里。如此一来,我就只能不吃午餐,要不然就是买一个小圆面包或一块布丁充饥。当时有两家布丁店,我会根据自己手头的松紧情况选择光顾哪家。一家在圣马丁教堂附近的短街上(就在教堂后面),如今已经迁走了。那家店的布丁里有无核葡萄干,相当特别,但价格昂贵:两便士一个,却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另一家店卖好吃的普通布丁,坐落在斯特兰德街,就在现在的劳瑟拱廊附近。那家店的布丁大而发白,沉甸甸、松垮垮的,里边稀稀疏疏地掺了些扁扁的大葡萄干。这家店的布丁,每天都在中午时热腾腾出炉,所以我常把它当午餐吃[35]。

我记得,我们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吃茶点。钱够的时候,我就会买半品脱咖啡和一片黄油面包。要是没钱,我就去逛考文特花园市场,盯着菠萝发呆。我最常光顾的几家咖啡馆:一家在仕女巷;一家在亨格福德市场附近的大院(如今已经不在了);还有一家在圣马丁巷,我只记得那家店就在教堂旁边,门上镶着一块椭圆形的玻璃,玻璃上漆着“咖啡馆”几个字,是正对着街面的。如今,要是我去了一家完全不同的咖啡馆,但是那儿的玻璃上也漆着字,每次我在玻璃背面看到“馆啡咖”的字样(当时我郁郁不乐地胡思乱想,就常常这么干),都会悚然心惊。

我知道,我没有在不知不觉中夸大自己经济上的拮据或生活上的艰难。我记得,只要有人给我一先令之类的,我就会拿它买午餐或茶点。我记得,我是个衣衫褴褛的小孩,跟普通的大人和孩子一块儿从早干到晚。我记得我尝试过,徒然地尝试过,不要想着花钱,要靠那笔钱撑上一礼拜。我把钱放在账房的一只抽屉里,分成六小包,每包里的钱都一样,再在每包上面贴上不同的日期。我记得,我饥肠辘辘地在街上游**。我知道,若不是上帝怜悯,就凭我受到的那点儿照顾,我很容易就会变成小强盗、小流氓[36]。

不过,我在黑鞋油仓库多少也有点儿地位。我那位在账房工作的亲戚工作又忙,还要跟我这个反常的孩子打交道,但他还是尽可能将我同其他人区别对待。不过,我从未向任何人,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讲述我为何来到这里,也从未透露我沦落至此是多么难过。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知道我是在默默忍受痛苦,忍受剧烈的痛苦。如前所述,我完全无法描述这份痛苦有多大。任何人的想象力都超越不了现实。我保守秘密,埋头干活儿。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如果我干得不如别人好,就免不了遭人侮辱和藐视。没过多久,我干起活儿来,双手就至少同另外两个孩子一样迅捷、熟练了。虽然我跟他们非常熟络,但我的行为举止却同他们相差甚远,所以我同他们之间多少还是有些隔阂。他们和那些大人总叫我“年轻绅士”。一个名叫托马斯的工头(他当过兵),还有一个名叫哈里、穿红夹克的车夫,和我说话的时候,偶尔会叫我“查尔斯”。不过,我认为那多半是在我们说知心话的时候,或者是在我们干着活儿、我努力讲些故事逗他们开心的时候。那些故事是我从前读过的,我那时候都快忘得差不多了。有一次,波尔·格林跳出来反对我的“年轻绅士”待遇,但马上就被鲍勃·费金制服了[37]。

我认为,要摆脱这种生活是全无希望的,于是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我现在可以郑重地说,我没有一刻屈从于那种生活,也没有一刻不感到痛苦悲伤。然而,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和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姐妹疏远了。每天结束工作之后,迎接我的家是一片惨淡的空白;而我觉得,这一点也许可以有所改变。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我为这件事跟父亲诉苦,我说得那么委屈,还流了那么多眼泪,终于唤起了他善良的本性。他开始觉得这样安排不太好。现在想来,我相信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不对,抑或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那是我头一次为自己的命运据理力争,也许流露出来的比我预想的多了一点儿。家里帮我找到了一间阁楼,是一个破产法庭代理人的房子,地址在萨瑟克区兰特街,很多年之后,《匹克威克外传》中的鲍勃·索耶就住在那儿。家里托人给我送来了床铺和被褥,在地板上铺好了。从小窗户可以俯瞰贮木场的宜人风景;我搬到新居住下的时候,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我是个那么小的小家伙,戴着可怜的白帽子,穿着小夹克和灯芯绒裤子,每次我到一家陌生酒馆的柜台前,叫一杯麦芽啤酒或黑啤酒,好把我在街上吃掉的五香辣味干腊肠和面包咽下去,他们都不乐意卖给我。我记得,一个晚上(我当时替父亲跑腿去了,正要穿过威斯敏斯特桥回萨瑟克区),我走进议会街的一家酒馆—这家酒馆现在还在,只不过变了样子,就在连着卡农路的那条短街的街角—对柜台后面的老板说:“你们这里最好的—最最好的—麦芽啤酒多少钱一杯?”那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至于是什么原因,我倒不记得了。也许是我的生日吧,或者是别人的生日。“两便士。”老板说。“好吧,”我说,“那就请给我来一杯,泡沫要多点儿。”老板隔着柜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脸上浮现出古怪的微笑。他没有倒酒,却扭头朝屏风后面的太太说了些什么,老板娘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针线活儿,同他一起打量我。此刻,我坐在德文郡台的书房里,我们三人站在那里的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老板只穿着衬衫,未穿外衣,靠在柜台的窗框上;老板娘从柜台的半截小门上方瞧着我;我则站在柜台外边,不知所措地仰脸看着他们。他们问了我许多问题,比如我叫什么名字,几岁了,住哪里,做什么工作,等等。为了不牵连到什么人,对所有这些问题,我的回答都是编造的。他们给了我麦芽啤酒,但我怀疑那不是店里最烈的啤酒。老板娘打开柜台的半截小门,弯下腰,半是赞赏半是同情地吻了我一下。但我相信,那一吻饱含着女性的温柔和善良[38]。

(王林园译)

[1]托比亚斯·斯摩莱特(TobiasSmollett,1721—1771),英国作家。—译者注(若无特殊说明,本篇注释均为译者注。)

[2]亨利·菲尔丁(HenryFielding,1707—1754),英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18世纪英国启蒙运动的最伟大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为《阿米莉亚》。

[3]菲尔丁的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传》(JosephAndrews,1742)中的人物。

[4]沃尔特·司各特(WalterScott,1771—1832),英国著名历史小说家、诗人。代表作为《艾凡赫》。

[5]菲尔丁的小说《阿米莉亚》(Amelia,1751)中的人物。

[6]指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上)中的情节。

[7]出自狄更斯《非商业旅人》(TheUraveller,1860—1861)第七篇“出国旅行”。

[8]华盛顿·欧文(Washingt,1783—1859),美国著名作家。

[9]1824年,狄更斯的父亲约翰·狄更斯(JohnDis)因债务入狱,一家人因此一起在马夏尔西监狱生活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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