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将笔墨纸砚小心翼翼地摆放在书案上。
他搓了搓手,脸上堆满了真诚的笑容,却又带着一丝难以启齿的羞赧。
“陆公子大才,小人斗胆,想请公子为小店留下一幅墨宝,以作纪念。”
他顿了顿,见陆明渊神色平静,这才鼓起勇气,语速稍快了几分。
“小人绝不敢将此墨宝悬于大堂招摇过市,只愿将其珍藏于公子曾下榻的房间内,一来是沾沾文气,二来也算留个念想。”
“当然,小人也知此举唐突,区区薄礼,一百两纹银,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一百两纹银,并非小数目。
在这个时代,足以让寻常人家一辈子衣食无忧,甚至可在县城购置一套不错的宅院。
掌柜将这份“感谢费”说得如此委婉,足见其精明与对陆明渊的敬重。
他深知,县试魁首的墨宝,其价值远非金银所能衡量。
陆明渊此刻只是县试魁首,这份“魁首”的含金量,随着他未来仕途的走高,将呈几何级数增长。
若他日乡试、会试皆中,乃至金榜题名,这百两银子,便是千金万金也难求的泼天富贵。
陆明渊没有故作推辞。
他知晓,人情往来,贵在坦诚与恰如其分。
他微微一笑,目光落在案上的笔墨之间。
“掌柜有心了。”他轻声答应下来。
掌柜闻言,顿时如释重负,脸上肥肉颤动,喜不自胜。
他连忙躬身,连连称谢,仿佛得了什么天大的恩赐。
陆明渊拿起笔,墨汁在砚台中研磨开来,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他凝神静气,笔尖饱蘸墨汁,然后缓缓落于宣纸之上。
墨迹在雪白的宣纸上洇开,透着一股清雅而刚劲的气韵。
他所书的,并非流传已久的千古名篇,而是他前世记忆中一首经典的劝学诗,字字珠玑,掷地有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诗成,墨迹未干,一股凛然正气已然充盈书房。
这首诗,既是他对自身过往三年虚度的警醒,亦是他对未来求学之路的鞭策与明志。
它与他“圣人托梦,醍醐灌顶”的人设完美契合。
这解释了陆明渊为什么曾经选择下地种田,后来又选择读书!
任谁看了都要夸赞一句,好一个及时醒悟的少年郎!
掌柜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当陆明渊搁笔,他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
当看清纸上的内容时,他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双眼猛地亮了起来,脸上肥肉激动地微微颤抖。
这……这竟是一首从未听闻过的诗!
而且,字字珠玑,意蕴深远,其文采,其立意,绝不在那些传世名篇之下!
甚至,因其劝学之意,更显振聋发聩!
“好诗!好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