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放着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白色的纸页上,印着几行熟悉的字迹,是时研的笔迹。
陆峥的手指微微颤抖,他走过去,拿起那张信纸,指尖触到纸页,冰凉的触感,像是瞬间冻住了他的血液。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展开信纸。
阿峥: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你告别。
昨晚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吧。让你看到了我最不堪的一面,其实挺丢脸的。你肯定早就知道了吧,七年前在美国的事。我一直以为我瞒得很好,衣领永远扣到最上面一颗扣子,夏天再热也不肯穿低领的衣服,原来,还是被你看穿了。
那些药,其实早就没什么用了。医生说,那药剂的成分太特殊,潜伏在身体里,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炸。这些年,它发作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疼得也越来越厉害,最近一次去复查,医生说,我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毒素渗透到了骨髓里,根本排不出去,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从来没怪过你当年没来美国,真的。那个时候,我们之间的隔阂已经那么深,我不想让你看到我那副鬼样子,更不想拖累你。我怕你看到我疼得满地打滚,怕你看到我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怕你会因为同情而留在我身边。
这半年,能和你重新做回朋友,能和你一起窝在沙发上看小说,拌嘴,打闹,抢同一本书,我真的很开心。开心到,我差点以为,那些伤痛都真的过去了,我差点以为,我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看遍春夏秋冬。
可是我不能。
我怕有一天,我会疼得在你面前打滚,怕我会连路都走不了,怕我会成为你的累赘。我更怕,当你看着我一点点枯萎,一点点失去生气,你会难过。我舍不得让你难过。
阿峥,我从来没告诉过你,当年在国外,最疼的时候,我躺在公寓冰冷的地板上,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你。我想给你打电话,想听听你的声音,想让你抱抱我,可我不能。我怕你担心,更怕你会不顾一切地飞过来,然后,看到我最不堪的样子。
我这一生,好像总是在逞强,总是在说“我没事”,总是在笑着告诉你“我好得很”,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有多怕疼,有多怕孤单,有多怕黑。
幸好,最后这段日子,有你陪着我。
够了,真的够了。
别找我,也别难过。就当,我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那里没有疼痛,没有烦恼,只有一片阳光。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照顾自己,找一个健健康康的人,陪你走过往后的岁岁年年。
忘了我吧。
时研
信纸的末尾,有几滴浅浅的水渍,晕开了字迹,像是哭过的痕迹。
陆峥攥着信纸的手,控制不住地发抖,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白。信纸被他攥得变了形,上面的字迹,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阳光透过窗纱,洒在他的身上,却暖不透他冰冷的心脏。
窗外的鸟雀还在叫,晨曦越来越亮,亮得刺眼。
房间里还残留着时研身上淡淡的气息,枕头上还有他微凉的余温,那盏小台灯还亮着,可那个人,却不见了。
陆峥猛地捂住脸,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呜咽,像是受伤的兽。他蹲下身,将脸埋在膝盖里,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从指缝里涌出来,砸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七年的误会,半年的重逢,一夜的相守。
原来,终究还是一场空。
他想起昨晚,时研靠在他怀里,睡得安稳的模样;想起他指尖拂过那道浅疤时,心里的疼;想起后半夜时研坐在台灯下写字的背影,想起他那句带着威胁的“不准看”。
原来,那个时候,他就在写这封诀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