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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第1页)

第二节 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

秦汉时期,随着封建大一统帝国的建立与巩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也比以前更加密切,汉族与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有了更大的发展。当然,其间也发生过无数次的战争。中央政权对其他各族的战争,有的属于防御性质,对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生产有积极的作用;有的则属于对少数民族利益的侵犯,造成了破坏。但是,从总体上看,不论是战争,还是和平的交往,对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加速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与匈奴的文化交流

汉族与匈奴的关系,可以说在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匈奴作为中国北方一支强大民族的族称,始见于《史记·匈奴列传》,是匈奴对本族人的自称。匈奴人还自称为“胡”,“胡”与“匈奴”可能为一音之转。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随畜牧而转移”,过着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生活。为求得丰盛的水草,匈奴人随着畜群四处迁徙,“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畜牧业十分发达,汉武帝时汉与匈奴几次重大战役所捕获的匈奴牲畜数目,或几十万,或百余万,就是明证。匈奴人的衣食住行,也多仰给于牲畜及与之有关的产品,即所谓“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匈奴人的食物,以畜肉、乳浆和干酪为主。他们以皮、革、裘为衣,用毯作帐幕房屋(即“穹庐”),其他如船只、铠甲也有用皮革制作的。除畜牧业外,狩猎业、农业和手工业等也有一定的发展。由于游牧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丰盛的水草和适宜的气候,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较大,因而每一次重大的自然灾害往往导致匈奴民族的灾难与迁徙。

大约在战国末期,匈奴族开始进入铁器时代。匈奴自进入铁器时代以来,社会结构发生了质的飞跃,原来的氏族组织遭到破坏,氏族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日趋明显,形成了以单于为首的奴隶主阶级。与此同时,以单于为首的匈奴贵族为了扩张私有财富,镇压奴隶的反抗,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掠夺性的战争成为匈奴首领的经常性职业,即所谓“以战功为事”。由此也使匈奴族的社会组织具有明显的特点,即它既是一个生产组织,又是一个军事组织,所谓“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匈奴也逐渐成为中国北方汉族社会安宁的最大威胁。为了抵御匈奴对边境地区的骚扰,当时秦、赵、燕三国均在北部边地筑长城以御之。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又命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匈奴,并将原秦、赵、燕三国的长城连接起来,使之成为一道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

公元前209年,冒顿杀其父头曼自立为单于,并不断向邻近的部族用兵,逐渐控制了东尽辽河、西至葱岭、北抵贝加尔湖、南达长城内外广大地区,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建立了一个以漠北为中心的强大的奴隶制政权。而在这时,西汉皇朝则刚刚在秦末农民起义的浪潮中诞生,国力贫弱。针对匈奴不断南下抄略汉边,汉高祖刘邦曾试图用武力打击匈奴,结果反而被匈奴包围于平城,只得以厚赂单于之妻阏氏方才解围。汉朝无力正面抗御匈奴的威胁,只有采取忍让的办法。其主要手段是“和亲”,即以汉族女子嫁给匈奴首领,同时奉献大量财物,以换取匈奴停止入侵。采取“和亲”的办法虽然对汉朝是一种屈辱,但它换取了汉匈两大民族的和平,避免了更多汉族边民的流血和财产的损失,这个代价比出动大军与匈奴作战还是要小得多。对匈奴来说,匈奴贵族可不通过战争,稳定地得到汉朝的财物;匈奴百姓则因汉朝开放关市,从与汉族人民的交易中获得利益。在当时,匈奴向汉朝皇帝赠送的礼品一般是:一峰骆驼、二匹骑马、四匹驾车的辕马。汉朝回赠的礼品常为丝绸衣服、黄金马具、腰带、各色锦缎数十匹。

西汉前期,匈奴虽然在军事上很强盛,但就整个社会生产来说,仍是规模狭小,技术低下,手工业没有充分发展,文化落后,与汉族高度发展的封建经济文化比较起来,相差很远。因此,在“和亲”政策下,匈奴迫切地希望从汉族那里学到先进的文化,分享汉族封建文化的发展成果。自冒顿单于起,匈奴人即乐于与汉人互通关市。文帝时,贾谊就曾说过:“夫关市者,固匈奴所犯滑而深求也。”[18]景帝时,匈奴复与汉通关市。及“武帝即位,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19]后来汉匈之间虽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然匈奴贪,尚乐关市,嗜汉财物”[20]。可见匈奴社会与中原地区发生经济交流的迫切程度。在文化上,匈奴人从汉人那里学会了计算和登记的方法,以稽核他们的人口、牲畜和事物。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中行)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匈奴的筑城、穿井技术,原是长水胡人卫律教的,但因卫律在汉朝居官多年,是个受汉族文化影响很深的胡人,故筑城、穿井的方法也是卫律从汉人那里学会再转教给匈奴人的。这对于匈奴摆脱落后的社会状态、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都有很大的意义。

昭君墓

汉武帝时代,汉朝数代积聚的国力已经足以与匈奴决战。汉武帝视“和亲”为屈辱,决心用武力打败匈奴。于是汉朝连年出动大军讨伐匈奴,匈奴终于被击败。公元前1世纪中叶,匈奴因内乱,更为削弱。呼韩邪单于决定降汉,这样匈奴便成为汉朝的属部。汉元帝竟宁元年(前33年)呼韩邪入长安朝见汉天子,表示匈奴以成为汉家之婿为荣,希望汉朝继续赐女子为阏氏。匈奴地区生活条件艰苦,汉朝皇室女皆以远嫁为苦。这时,入宫数年不能见汉元帝一面的宫女王嫱,自请远嫁匈奴,得到汉元帝的批准。这位远嫁匈奴的女子王嫱便是著名的王昭君。昭君嫁到匈奴以后,被称为“宁都阏氏”。昭君为呼韩邪单于生下一子名伊屠智牙师,后来成为匈奴的右日逐王。呼韩邪死后,昭君又“从胡俗”,改嫁大阏氏之子、新单于乌株累,并育有两女。她的女儿须卜居次和女婿右骨都侯及其后代成为匈奴内部亲汉势力的代表,对于维持汉与匈奴之间的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王昭君这位普通民间姑娘,以汉家宫女的身份远嫁匈奴,成了一名和亲使者。时至今日,王昭君的名字仍留在北方草原和内地人民的心中。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南郊大黑河还存有昭君墓,供人纪念、游览。

两汉交替之际,中原战乱,匈奴重新强大。东汉建立以后,经过休养生息,国力复兴。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48年),匈奴再度分裂成南北两部,南部由呼韩邪单于之孙比率领,依附汉朝,仍称为呼韩邪。北匈奴起初与汉朝为敌,后在南匈奴、汉朝和乌桓的联合压迫下,不得已于建武二十七年再向东汉请和。汉朝一面与北匈奴交通,一面派班超在西域活动,又动员军队和南匈奴骑兵,一起打击北匈奴。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东汉大军深入蒙古草原西部,大败北匈奴,杀1万余人,北匈奴各部纷纷降汉,前后累计达20余万人。北匈奴单于被迫率残部越金山地区逃往乌孙,并在乌孙立足、发展。西迁的匈奴因距汉地遥远,音讯不通,在汉籍中越来越少提及。未随北匈奴单于西迁的部众,从漠北南下,至蒲类海(今新疆东部巴里坤湖),向汉朝投降,不久复叛,被汉军消灭。

纵观秦汉时期汉与匈奴的关系,虽然也发生过战争,但经济和文化的相互交流是主要的。蒙古的学者对漠北的匈奴墓葬进行了发掘,出土了大量中原器物,证明汉朝与匈奴的物质交换数量很大,而且非常频繁。发现的中原文物有铁器、铜器、陶器、木器、漆器、石器、工具、马具、黄金、服饰及丝织品等,既包括日常生活用器,也包括生产用具。匈奴人自己也有铸造铜器的能力,但原料仍然仰赖于中原,需要从中原输入杂铜和矿石。汉文帝时,贾谊曾提出以控制向匈奴销售的金属数量来抵御匈奴的办法。1940年,苏联叶尼塞河上游唐努乌梁海以北的哈卡斯州首府阿巴干市以南地区在修筑公路时,发现古文化层,经学者确认,遗存物中有许多是来自汉地的瓦当和瓦。瓦上有汉字“天子千秋万岁”,“长乐未央”。这是汉文化传播到匈奴广大地区的明证。

据《后汉书·南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在“主断狱讼”诸事时,由贵族“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匈奴虽然没有文字,却与汉朝和西域有文书往来。其所使用的文字,就有汉文。匈奴利用降服的汉地文人为之服务。这些汉族文人教匈奴人书写以便于“校课人众畜物”[24]。他们所教的多半是汉字。匈奴与汉之间常有书信往来,保存在史籍中的均为汉文,说明匈奴与汉朝交往时使用汉文。又据史书记载,东汉初南匈奴在降服之前,曾派汉人郭衡奉献匈奴地图。这幅地图当然不会是匈奴人绘的,当系在匈奴生活的汉人所绘。匈奴人还喜爱中原的音乐。西汉政府已经把中原乐器赐给匈奴,匈奴贵族十分珍视这些乐器,作为宝物世代相传。东汉光武帝时北匈奴曾提出,西汉时代赐给呼韩邪单于的乐器因年久失修,要求朝廷再赐。东汉朝廷赐给南匈奴的器物中就有乐器。

匈奴的文化也为汉族所接受和喜爱。匈奴的民歌优美动人。河西的祁连山和燕支山树木茂密,水草丰美,冬暖夏凉,宜于畜牧。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西汉击败匈奴,夺取了祁连山和燕支山,匈奴人极为悲伤,作歌悲叹。其词译云: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25]

歌中“燕支山”的“燕支”既与汉语“胭脂”谐音,又与匈奴单于之妻的匈奴语称号“阏氏”同音。这种谐音造成了一语双关的效果。胭脂是妇女美容的脂粉,匈奴失去了燕支山,犹如女子失去了脂粉,不能打扮得容颜美丽。这首歌词巧妙的构思,受到历代文人的赞叹。另一方面,匈奴的乐器也传入汉地,为汉族人民所喜爱。胡笳是匈奴的传统乐器,《后汉书·窦宪传》有“远兵金山,听笳龙庭”之语。东汉末年蔡文姬被掳入南匈奴,她曾描述这种音乐说:“胡笳动兮边马鸣,孤雁归兮声嘤嘤。”胡笳是一种吹奏乐器,与之相配的是鞞鼓。文姬的诗中说匈奴的鞞鼓夜间敲响,喧至天明。文姬博学多才,妙于音律,她在匈奴时留心过胡笳演奏的音乐,归来时把这种音乐带入中原,成为中原士人喜爱的一种乐器。

二、与乌桓、鲜卑的文化交流

在匈奴灭东胡以前,乌桓和鲜卑同为东胡族的组成部分,是东胡部族联盟中两个较大的部落集团。因其“在匈奴之东,故曰东胡”[26]。《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记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也。”一说乌桓最初为部落大人之名,后引申为部落之名,即“桓之以名,乌号为姓”[27]。秦汉时期,乌桓一直处于频繁的迁徙之中。西汉初年,乌桓居住于乌桓山(一般认为是今阿鲁科尔沁旗的乌辽山)。汉武帝时,霍去病迁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居住。其地大约西起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经今赤峰地区,东至今哲里木盟地区,南至汉塞,北至今锡林郭勒盟中部的沙漠及西喇木伦河流域。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乌桓又南迁五郡塞内,布列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土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界,约为今辽宁、河北、山西等省的北部。东汉末年,曹操征乌桓,破乌桓于柳城(今辽宁朝阳市),迁乌桓于中原。此后,留居于东北地区的乌桓人就为数不多了。由于乌桓不断西迁,在每个地区居住仅百余年,且分布甚广,四处游牧,因此很难形成一定的文化层。同时,乌桓对随葬器物“皆烧送之”,墓葬中也保存不了什么用品,所以至今还未发现乌桓的考古文化遗存。目前对于乌桓文化的了解,只能依靠《后汉书》及《三国志》中有限的文字材料。

从文献记载看,乌桓文化属畜牧为主的经济文化类型。《后汉书·乌桓传》载:“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这说明乌桓人属于游牧民族,各人从事畜牧营产,随水草放牧,吃的是肉,饮的是酪,穿的是毛皮,住的是穹庐。同时,《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还记载,在乌桓人的生活中,牛、马、羊等牲畜占有重要的地位。嫁娶时,送牛、马、羊以为聘娶之礼。丧葬则取亡者所乘马……烧以送之。犯法者可用马、牛、羊皮以赎死。乌桓人向匈奴纳贡,也用马、牛、羊皮。除畜牧业外,乌桓人还以狩猎活动作为其经济生活的补充。《三国志·乌丸鲜卑传》载:“俗善骑射……日弋猎禽兽,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

有迹象表明,两汉时期乌桓人已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原汉人先进的封建文化。《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载:“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这表明乌桓人已从汉族处引进了锻制金铁兵器的技术。但是《后汉书》及《三国志》都未提到乌桓人能自己冶金、铁。可见,乌桓人所锻的金、铁,其原料无疑是从中原汉族引进的。在汉文化的影响下,乌桓人也有了一定的农业。《三国志·乌丸鲜卑传》载:“耕种常以布谷鸣为候,地宜青穄、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曲蘖,米常仰中国。”这表明乌桓已与中原汉族建立了较为密切的文化交流关系,并从中原汉人处学会了做酒,但酒曲还要依赖汉人,靠从中原输入。

另一方面,乌桓的社会习俗似乎也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影响。《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载:“其嫁娶则先略女通情,或半岁百日,然后送牛马羊畜,以为聘币。婿随妻还家,妻家无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一二年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皆为办。”这表明乌桓当时已由母系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新婚夫妇也已从母方居住过渡到父方居住。这是乌桓人本身社会发展的结果,又可能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在汉人影响下,乌桓人在葬俗上,在人死后也“敛尸以棺”。《三国志·乌丸鲜卑传》载:“俗贵兵死,尸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则歌舞相送。肥养一犬,以彩绳缨牵;并取死者所乘马衣物,皆烧而送之,言以属累犬,使护死者神灵归赤山。”这种“敛尸以棺”的做法,是在汉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新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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