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言分析方法与意向性
在坚持心灵与世界二分的前提下,我们始终面临着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问题,意向性(iy)研究正是人类对解决这一问题所进行的尝试。从阿奎那将其赋予心智外客观实在的中介属性,布伦塔诺、胡塞尔从心理学、现象学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到现代心灵哲学家从“内在论”的心理语义学出发,试图分析意向性概念本身以描绘其与语言的图景,以及功能主义、突现唯物论等科学主义流派企图在现代科学基底上对该问题做出哲学探讨,这些努力无一不昭示着这一传统心灵哲学议题在当代哲学研究中同语言哲学和知识论密不可分的关系。
作为关乎“脑一世界”“思想一实在”关系的重要方面,伴随“语言学转向”,意向性问题的语言属性逐渐显现,语义和语用分析方法的思维改造作用让人们意识到,意向性研究需从语义地内在分析与语用地实在论建构两方面进行,从而论证心理意向结构的存在,实现“脑一世界”关系的现实性。
而对以上两点的确证也是经验知识获取其合法地位的前提与基础。麦克道尔将塞拉斯对“所予神话”的批判解读为非传统的经验论,进而从意向性问题出发,将塞拉斯日常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关系延伸到世界与心灵关系的层面上,借塞拉斯的哲学完成了实在论与理性之间的先验关联,使客观意指,即意向性问题有了合法性,也为心灵哲学与知识论创造了融汇之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通过揭示心理意向性的语用化建构,阐释其路径和意义,继而以麦克道尔对塞拉斯理论的批判为线索,阐发其实在论与理性的关联,是看待现代哲学问题的一条独特路径。
(一)心理意向的语用化建构
从语用学转向的视角上,理性地审视20世纪哲学异彩纷呈的发展,我们会自然地发现,一方面,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相互融合和渗透,无疑最广泛地标示了哲学浪潮的主题趋势;另一方面,由于“语言学转向”尤其是“解释学转向”的不可逆转,心理解释的意向重建成为两大思潮全新的融合点和生长点。这不仅使得“心理学转向”成为自然而又必然的趋向,同时为科学实在论的进步提供了新的界域和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揭示传统心理意向性问题在语用学研究层面上的“策略性”转移,阐明“意向自然化”的必然性,最终在科学的意义上建构意向实在论,将是颇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1。“意向性”研究的主题转变
历史地讲,意向性问题属于心灵哲学(Philosophyofmind)研究的范畴,指有所意指的意识的性质。这一研究渊源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阿奎那,他从本体论的视角考虑,赋予意向性以心智外客观实在的中介属性。在批判、继承和改造阿奎那意向性学说的基础上,奥地利哲学家布伦塔诺纯粹从心理学的角度对意向性作了深入的探讨,开创了现代心灵哲学意向性理论研究的传统。
(1)传统的意向性理论
作为一种颇具代表性的意向性理论,布伦塔诺对意向性问题的探讨开始于他对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的区分,因为他把心理现象定义为在心智中以意向的方式涉及对象的现象。在他看来,心理现象之不同于物理现象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意向性,因此,“意向性是心理现象的根本标识”。由此,布伦塔诺进一步考察了意向性的特征,把意向性规范为:①意向性是一种属性。它作为属性的意义就在于它并非心理现象或其他心理属性所赖以存在的不可还原的基质,它仅在活动主体的意义上而不是非物质实体或心智实体的意义上作为属性而存在;②意向性是一种指向(directed)或涉与(aboutness)。这就是说,既然每种意识都是关于某一对象的意识,那么,任何心理活动就都不是纯粹的活动,其独特本质就在于它必然地指向相关的物理对象,而不论该对象是否是现实的存在。物理现象正因此而包容在心理现象之中;③意向性是一种对象的内在存在性。作为意识对它所涉与的对象的一种主观性态度,意向性所指的对象不是外在的实在,而是内在的存在,只具有内在的客观性(immay)。
在布伦塔诺工作的基础上,现代西方心灵哲学家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意向性问题作了有意义的探索。从总体上讲,存在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趋向:
其一,以语言分析为基础,对表示心理现象的语词和概念给予普遍而优先的关注。这种趋向的形成源于实证主义的意义理论和行为主义的持续衰落以及随之而来的认知心理学的蓬勃兴起。在总体上,与此趋向相对应的理论形态,包括罗素的中立一元论、石里克(M。Schlick)的分析行为主义及奥斯汀等人的理论。他们从“内在论”的心理语义学出发,把心理意向性的自然位置定位于思想或头脑自身之中,试图通过对意向性概念本身的地位、本质、作用进行完整而系统的分析,从而展示意向性与其对象、意向性与语句、意向性与语言之间的清晰图景。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试图从语义分析的方法论上解决意向性问题的尝试。其二,现代物理主义的发展和科学实在论的兴起,导致了“自然主义的回归”并因此提出了解决心理现象的新策略。包括功能主义、突现唯物论等在内的科学主义流派,试图利用计算机科学、神经科学等前沿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在坚持多元主义的基础上,把意向性问题建构在现代科学的基底上并进而做出合理的哲学探讨,以提供有意义的新理论,构筑出“新的模型”。他们从自然主义的立场出发,把自然当作是一切存在的总和,因而不存在超自然的东西,心智及其语言表现形式仅仅是特定实在世界中的存在。所以,意向性问题并没有超出科学的界限。事实上,他们正是从“外在论”的角度,将意向性的对象延伸于外在的客观实在的自然世界,从而做出了某种“函数式”的对应求解。
应该看到,布伦塔诺及其后继者们从“内在论”和“外在论”的不同视角就意向性问题所做的研究是极具其时代特征和意义的。至少他们已经敏锐地洞察到了意向性问题的语言哲学属性,从而能够系统地从现代语言哲学的分析方法出发,在句法和语义的层面上,给予意向性问题以较为合理的阐述。更重要的是,他们已初步意识到,意向性及其对象不应只是思想之内的事物,只有将它们与自然实在联结起来,才能进行有意义的说明。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仅仅对意向性本身做一种“内在化”的概念明晰,或只是从语义分析的角度为其指派实在的“映射”值的话,仍然没有避开传统形而上学框架的局限,仍是企图一种机械论式的求解。意向性问题的研究决不能局限于语言分析本身或单纯的语义层面。事实上,语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的现象,因而“在语言基础上的意向性的形式必然是一种社会的形式”。①它不仅内在地具有其本身的功能、结构和逻辑形式,而且也必然受制于其所处的文化的、社会的、科学的和心理的氛围。因此,如何合理而又批判性地把语言分析与自然化的方法内在地融合起来,在广阔的背景上寻求其共同的关节点,才是真正解决意向性问题的最有前途的出路。
(2)命题态度理论
传统地解决意向性问题,或是从本体论上对“心灵”和“肉体”孰先孰后争论不休,或是从认识论上把意向性建构为思想的内在解释和语言意义的原子论说明。但是,这样一种策略显然是狭隘的。因为意识或内在意识,并不是心智或思想的唯一标志,更为确定的(外在的)标志在于它的言说或使用语言的一种能力。可以说,在特定语境中,这是思想显现的唯一确定标志。而这样一种能力,无疑会促使主体的心理意向性诉诸
(i)他所具有的精神行为或态度;以及(ii)此行为或态度的对象或表征内容。这样一来,思想就成为一种心理表征能力,而作为主体对其提出命题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的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attitude),便成为心理表征的对象。事实上,把思想看作“命题或类似于命题的观点在当代哲学中是一种普遍的共识”。①在这里,命题态度作为被表征的对象被看作是具有客观性的心理实在,它既不同于承载思想运动的物质实在,也不同于被表征的事物的形式实在。在严格的语词意义上,它是一种具有确定命题趋向性的心理状态。不言而喻,思想把客观实在的观念还原为一种具有心理趋向性的命题态度,对于意向性理论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具体体现在:
首先,命题态度的引入,使得心理表征(meion)观念在语言和心灵哲学中具有了普遍的认识论意义。具有语义和句法特征的心理表征,是思想的一种语言,它“既作为命题态度的直接对象,又作为心理过程的域而发生作用”。②因此,一方面,作为意谓或指称能力,它具有“关联”的属性,要求一种机体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解释,这使得它指称事物的方式形同于自然言说的语句,从而自然地进入了语言交流的公共媒介;另一方面,它自身又具有内在表征的特性,因而它的意向内容能够“指称”并且“表征”所有存在或非存在的对象,以补偿人类认识中现实对象的缺失。所以,任何具有命题内容、满足条件(或真值条件)的命题态度便可成为具有适当指向的意向状态的表征,而表征的意义就在于,由此我们能够透视出主体在完成命题态度的过程中,客观地展示出意向性的结构特征及其逻辑形式。这样一来,“理解意向性的关键就在于表征便成为不言而喻的了”①。
其次,命题态度成为连接主体意向性与其言语行为的中介。“语用学转向”要求对意向性的研究决不能仅限于语义层面,而必须把它当作是在人类进化当中,充溢社会文化特征的语言心理现象,即它必须外展于语言使用的界域中。这样一种语用化的要求为命题态度提供了广阔的拓展空间。因为,主体意向的完成,绝不仅在于某种心理状态或态度的形成,更为重要的在于由此而引起的特定言语行为的发生和完成。存在一个主体意向,即存在某种心理状态或心理事件,意味着必定具有付诸相关行为的趋势。其因果关系表现为:
引起先在意向—→行动中的意向—→身体的变动
这样,言语行为作为心理陈述的外在表达,能够使我们通过对它的分析来展示心理意向的结构,从而使言语行为成为心理意向图景的自然的外延表达。
最后,心理意向分析方法已成为必然而又普遍的研究手段。在人类行为从语义的理解走向语用的解释过程中,必然内在地蕴含着形成主体命题态度之个体的、心理的、规范的和社会的背景,从而体现为不同心理意向的趋向性。因而,对本文的解读已不是单纯语义分析所能把握的,必须诉诸心理意向分析。事实上,言语的意向性作为心理意向性的一种特殊情况,使得我们能够用意向性观念来分析意义、指称等观念。具体地讲,主体的言说为真,内在地蕴含着他不仅给出了某种承诺,而且提供了形式语句陈述的真值条件。而这样一种语句陈述的真值条件也正是相关言语行为的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从而也恰好就是意向状态的满足条件。这样一来,为把握不同的心理意向的趋向性,用意向分析方法揭示意向状态的满足条件便成为首要手段。
由此不难看出,一旦将意向性问题的研究奠基于命题态度并诉诸主体的言语行为,意向性理论就会在语用的整合中生成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首先,其实质意义在于,“意向整体论”成了意向性研究的必要前提。从本质上讲,一种命题态度所涉及的内涵是深刻的,外延是广阔的。它不仅要求关注主体的偶时意向及语词选择的当下“认知态度”,而且由于其现实化而诉诸了言语,预设了意向行为并将行为动机归因于意向主体的先在意向,从而使得“我们不仅可用心理、思想、行为和语词来恢复人们的清晰图像,而且可提供心理的本体性和因果性相互作用的意向归纳推理”。①而正是这一主体态度的整体意向性选择,显示了在此问题上所具有的语用学特征。
再者,面向语用而生长的意向性研究,适应了“实在论要求意向性”的趋势。既然具有意向特性的、作为心理表征对象的命题态度是实在地存在着的,那么,它不仅有助于我们在心理意向和与其相关的对象特性之间构建由此达彼的桥梁,从而在“意向实在”的基点上拓展实在论的界域,而且,正是命题态度的实在特性,使得我们能够将意向自然化,从而为深入地进行“意向实在”的研究提供自然的逻辑前提和本体论性的必要基础。
2。意向性的自然化
从语用思维发展的趋向上看,摆脱传统的“心理——世界”形而上学难题,首要的就在于必须把对二元对立的信仰论争转变成对中介手段和实现途径的选择,从而把意向性问题与科学的、语言的、实践的、历史的自然化趋势关联起来,在自然化的轴心上使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实现某种不可分割的相关性,进而在自然化的心理意向这一“收敛”性的哲学基点上,向所有不同的科学知识和文化领域“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