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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言分析方法与指称理论(第2页)

其二,在语境中赋予指称确定性。传统的本质主义和表象主义反对经验世界服从于不断的变化和分解,认为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不可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因此,倡导不可改变的、完全的、永恒的经验实在的表象,从而使得共相、数学和价值语词的指称在绝对的方式上为通常的谈话提供了客观意义。这样一来,面对自我解释、自我包含和自我充足的世界,所谓知识的问题就成为多余的了。但是,科学和哲学的发展恰恰证明,对象的确定正是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中进行的,“一个对象应当在不同的条件或不同的语境中表现出差异或展示出其未预料的属性”①。因而,所有的经验知识均是相对于各种对象、条件、历史或文化的语境,并且随着语境的变化而改变。我们不可能也无须求助于人工语言来消除指称的歧义。丰富的语境本身已经为语词的指称设定了灵活、生动、可变换的可能世界。所以,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指称才能获得其有效的意义。

需要明确的是,语用学意义上的相对非确定性,并非单纯语词指称对象意义上的不确定,而是一种整体世界图景的“不确定”。正如戴维森所言,不仅可接受理论可能在它们断言相同语词时指称会不同,而且真理性结论和逻辑形式本身也可能是不确定的。总而言之,从指称确定的绝对性而走向可接受的相对性的趋势,构成了指称理论语用化发展的基本态度。

(三)从心理观念的排斥到心理意向的重建

随着形式语言绝对化的不断削弱和自然语言合理性的逐渐回归,以及试图在语形、语义和语用的统一语境中研究指称理论的语用思维的确立,“心理意向”在指称理论的研究中获得了重建。

1。“布伦塔诺论题”的重新发现

在早期的分析哲学家那里,心理观念严格地被排斥在指称理论之外。弗雷格在《算术的基础》一书中明确地表示,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地区别开来。作为哲学观念

的第一条基本原则,这不仅是建构理想语言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语词的指称只有在客观的逻辑规则和语法结构之中,才能获得与实在世界的一一对应,任何主观的心理参与,均会使得指称打上随意性和模糊性的烙印。

然而,这样一种排斥心理观念的态度,随着语言形式化运动的“失败”而失去了它往日的价值。我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彻底地离开自然语言,而一旦进入自然语言,有关“心理实在”的问题就会重新回到议事日程上来。事实上,早在20世纪初,奥地利心理学家布伦塔诺就提出了以“布伦塔诺论题”而著名的“意向性是精神标志”的思想。在他看来,意向性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根本特征,它表明的是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关联。在这里,精神关系并不排斥物理关系,相反,它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因为,无论是实在的还是抽象的对象均以意向的方式存在于心理现象之中。

布伦塔诺关于心理意向性的思想由于后现代“语境”概念的提出和指称的相对非确定性使用而具有了全新的意义。一方面,它重新恢复了主体在指称过程中的地位。传统的确定指称对象的依据,大都是在“内涵”的基础上,用语词的意义来决定语词的对象或外延。作为外延论者,普特南(H。Putnam)和克里普克(S。Kripke)把语句的意义看作语句中原始成分指称的函项,认为语词对象的确定是一种历史的因果的命名过程,从而为指称对象的选择提供了更大的范围,由“内在论”走向了“外在论”。应当说,这种因果关联的指称对象的确定是必要的,但却是不充分的。语用化的心理意向性的重新发现进一步完善了这一观念。人们主张虽然在语境相关的外在指涉中确定指称对象是合理的,但在因果链条的每一阶段和层次上,主体的心理意向性都起着很大的作用,都存在着对具有意向特性的事件的要求。因而,首要的问题就在于,在确定指称对象的过程中,既要看到语词的具体语境的使用,更要关注构成语境要素的主体的偶时意向。在这里,决定指称对象的不是语词本身所具有的“内涵”,而是语词使用者当下的“认知态度”。

另一方面,它所倡导建立的“意向整体论”观念,使我们并不因此而陷入心物对立的二元论泥坑中。因为一旦指称和信仰是整体的,便没有了对非实体精神的单纯许诺。“意向整体论”的具体化容纳了日常语言,预示了意向行为并将行为动机归因于谈论的意向主体。这表明信仰、愿望、行为等是在相互作用的“脑事件”的本体性中被因果地反映,是一种内在的活动,它不受制于形式的逻辑法则。这使得我们不仅可用心理、思想、行为和语词来恢复人们的清晰图像,而且提供了心理的本体性和因果性相互作用的“意向推定归纳”。在这里,没有必要担心失去逻辑规则“统治”的“意谓指称”会引起什么严重的“指误”后果。事实上,“由于语言成分范围的可能差别所造成的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应完全由语境来负责。”①这就是说,在具体的语境使用中,正是心理意向选择对象所造成的指称相对非确定性本身,显示了在这一问题上所具有的语用思维特征。

2。心理意向的“语境化”建构

在语境域中,指称离不开具体的语境使用。因而,主体的意向性或态度作为语境构成的必要组成部分,对于指称的确定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至少在下述两点上,心理意向与指称理论的命运不可分割地结合起来,并由此获得了自身的重建:第一,“实在论要求意向性”的趋势,使得“意向语境”在实在论的立场上得到了重建的依据。②从一般意义上讲,在这一问题上,实在论坚持两个原则:“①成熟科学的语词典型地具有指称,②属于成熟科学的任一理论的规则典型近似地为真。”③这一原则客观地表明,实在论要求理论语句为真并坚持相关理论语句的本体论的存在性。事实上,这是一种相对的本体论承诺,也就是说,它与指称本质上是相对的语义“非确定性”论题内在地相容。由此可见,“实在论要求意向性”这一趋势存在这样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在指称的确定性问题上给出了一个隐含的价值,即具有意向特性的、作为心理表征对象的命题态度是实在地存在着的,因而可以在“意向实在”的基点上深化实在论的研究;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在心理意向和与其相关的对象特性之间构建由此达彼的桥梁,从而将命题态度、指称对象以及科学理论的不同逻辑结构内在地统一于具体的语境使用之中,展示心理意向性重建在指称理论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虚指和“同一可替换性”问题使语言哲学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某种困境。从本质上讲,这是由于对指称意义的混淆而引起的。为了消除这种混淆,罗蒂严格地区分了通常的“所论”(talkingabout)和“指称”(reference)。在他看来,前者指的是特定语词表达和某种非存在对象之间能够确立的纯“意向”关系,而后者则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纯技术性观念的指谓,特指存在于语词表达和特定实体之间的实际关系。对于一个虚构词,它不具有“指称”的可能性,但却存在“所论”的意义。通常的错误就常常出现在未加区别地把纯技术性的“指称”当作日常应用的“所论”,并不适当地要求对它及其对象的关系做出实在的说明。事实上这种要求是没有意义的,而真正有前途的出路在于重建意向概念,强化意向性在指称确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使得虚构和真实之间的解释差异在心理意向性的调节下获得消解,同时也满足“同一可替换性”问题在具体的语境使用中的要求。

地位。这里的“心理意向”是单就在语词指称对象的具体语境之中,重视主体地位的语境化建构而言,没有必要担心所谓“机器中的幽灵”会导致什么令人不安的后果。在语用学的语言实在观念中,语言的边缘标示了世界的限界,“心理意向”也只有在语言的谈论中,在语境的具体使用中,才有其存在的地位。因而谈论“心理意向”时不必带有疑虑,更不必为了担心笛卡尔式二元论的侵蚀而把对精神的谈话降到“二级地位”,或只是某种“慈悲”的“戏剧性的习惯语”。

(四)微观语义分析到整体语用构造

在语用学的语言实在观基本图景中,指称理论所表现出的相对非确定性和心理意向性的基本特征,是与其在方法论上出现的相应变革分不开的。这一方面归因于语用学的兴起和克服自身理论技术缺陷的迫切要求,使得语言哲学愈益走出自己狭小的圈子,不再拘泥于单纯的逻辑分析和句法研究;另一方面语用整体论的认识论有效地促进了传统微观语义分析的弱化和整体语用方法的构造。

1。传统的微观语义分析方法

语义分析方法作为早期分析哲学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研究手段,在指称理论的历史进步中,确实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随着人类理论思维的进展,它已远不能适应指称理论发展的需要。

首先,它带来的是对绝对指称和经验意义的追求,并导致了在对象和语词之间建立一一对应世界的古板图景。它所期望的试图用分析方法来消解传统形而上学哲学问题的目的,远未达到。它所尊崇的“语义上升”战略,即哲学家们不仅应注意到事实和观察,而且更重要的是应注意到事实描述和观察语句,则令人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除了语句分析之外,别无所事。事实上,随着语用整体论的认识论的扩张,单一的语义分析方法已不能再满足日益多元化的研究格局和追求非确定性指称理论的需要,它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已逐渐地失去了它的首要性。

其次,这一方法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背景语言观上。这就是既把语言当作某种“自解”的东西,同时又用它去解释一切。这种“自解”的解释者就像柏拉图的形式、康德的范畴、罗素的逻辑实体一样,可以用作为被解释项的语词得到解释。这样一来,在语言“自解”的意义上,要解决“自我指称的问题,就必须改变整个图景”①。而“图景”的改变实质上即是“世界”的改变,它需要在全新的视角下开拓新的思维途径。

从本质上讲,早期的微观语义分析是一种还原论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认为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均可通过语义分析还原为感觉经验的概念和基本的经验命题,并由此依靠观察或经验就可证实或确证这些理论。特别是甚而主张把一切科学语言均还原为物理语言,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由此也使这一狭隘的还原论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尤其是试图把科学哲学构造成一门类似自然科学那样具有高度确定性的尝试的失败,更使它不可避免地为语用整体论思想所取代。

2。整体语用方法的构造

语用整体论的思想导源于逻辑实证主义对意义解释的失败。因为这种意义解释既是证实主义的,同时又是反整体论的。而且那种认为一个句子的意义在于证实它的经验的实证主义形式,更直接地导致了反整体论的认识论趋向。这就是说,如果每一个句子都有它自己唯一的证实经验,那么特定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均可在仅仅给予证实其单个句子经验的前提下,独立地得到解释。这种实证主义的意义解释随着蒯因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论的批判而破产。在他看来,诸多句子被证实或被合理地判定,并不仅仅在于其特定经验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们处于与其他已被证明为真的语句的推理关系之中。也就是说,处于证明或合理判定它的整体语境之中。事实上,这样一种整体论的思想是多数具有语用思维倾向的哲学家的态度,“甚至坚定地反对整体论的达米特也适当地接受了这种观点”①。由此,整体论的思想内在地与语义分析方法结合在一起,成为语言哲学及科学哲学研究的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论。整体语用分析方法的特征在于:

其一,整体观念的在先性。出于反对现代个体论的要求,整体论强调认知共同体在指称确定中的独特作用。在一个特定的共同体中,语言游戏规则的约定先在于全体言语的合理表达。因此“讲话者在未对单个语句所处的共同体的全部理论熟悉之前,不可能理解这一语句”②。其二,语义分析的必要性。微观语义分析的狭隘性,不等同于一般语义分析方法的无效性。事实上,语义分析作为一种内在的语言哲学的研究方法,“像血管和神经一样渗透于几乎所有理论的构造、阐释和说明之中”①。尽管由于狭隘还原论的主张而使得这一方法存在着绝对化的倾向,但通过语义分析把理论还原为基本的经验命题,以使这些命题在操作中与理论实体相关,从而保证科学和真理的客观性,仍然显示了语义分析在理论注释中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意义。

其三,整体语用分析要求整体的思想和语义分析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呈现互相补充、相互制约的合理态势。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理论构建和语词指称当中,既要看到一切语言行为和语言实在均内在地处于由人类思想的各种信念、欲望、语句态度和对象所构成的关系之网中,又要注重于在整体背景中对具体的语句和语词做出语义的分析,使之建立在经验实在的客观基础上。从而在这种关系之网的动态发展和建构之中,消解各种指称悖论,把指称理论的确定推向语用学研究的新视角。

由以上分析可见,指称理论的发展演变具有很强的语用化趋向。这表明,语用学的研究视角、方法以及认识论基点对指称理论的确定具有特定的借鉴意义。同时,对指称理论的语用学关注并不意味着仅囿于语言本身的狭隘圈子,而是在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逐步整合的趋势下,从语言学、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方位进行的整体研究。当然,这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指称理论的语用化演变,并不具有任何机械的有形阶段性。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在某一阶段、某一“强”基础理论所支持下的有“招牌”的“统治”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指称理论的语用化演变及其所昭示出的语用思维特征,也只是这一研究中特定的“趋向性”或“态度”,它引导我们去进行战略性的思考和把握,而不是去做任何教条式的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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