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义学的语用化转向
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在其基本理论观念、核心研究内容和主要使用手段上,所发生的从语义学到语用学的转变,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理解和把握20世纪哲学发展路径的基本思路,特别是对于探究哲学方法论的演变和哲学思维的演进均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
(一)语义神话的破灭
20世纪初的“语言学转向”使语言变得不只是对哲学具有影响或是哲学主题的一部分,而是语言成为刺激哲学发展和进步的唯一来源,哲学的**就在于创造一种理想的形式语言,通过逻辑演算(通常是谓词演算)所确定的方法论原则,来建构语词世界与对象世界之间的内在关联,消除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以治疗各种形而上学的哲学病。弗雷格、罗素、前期维特根斯坦等人的工作均是基于这种“语义神话”,并在卡尔纳普那里达到了顶峰,形成了语义学的卡尔纳普模式。
1。卡尔纳普模式
20世纪中叶,在莫里斯把语言视为包括语形、语义和语用的三元划分①的启迪和对逻辑经验主义精神的承继下,卡尔纳普系统地表述了自己对语言的洞察:“如果研究中明确涉及讲话者,或语言的使用者,便是语用学的领域。如果撇开语言的使用者,只分析语词与指涉物,就是在语义学的领域中。最后,如果把指涉物也撇开,而仅仅分析语词之间的关系,便是(逻辑)语形学的领域。”②卡尔纳普的三分法似乎是基于一种非常自然的“命名法”的语言图景。作为传统地依附于特定超语言实体的一系列标签的这一图景,在首先的位置上组成语言的是它的符号和符号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的联结,正是这种联结理论构成了卡尔纳普语义学的主题。由此,此理论进而一方面通过符号自身的特性本质的理论,另一方面通过符号是如何被人类行为所使用的理论得到了补充。后两个理论即语形学和语用学,相对于语义学它们是第二位的。限定一种语言的是它的构成成分所代表的意义,分析这种代表关系就是分析此语言的真正的本质。因此,在卡尔纳普眼里,讲话者使用语言时作为对语词和语句之使用的特定方式的语用学,只是一个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同样,语形学,尽管确实在它自己的确定范围里有特定的益处(卡尔纳普早期对此也倾注了很大的热情,但后来在塔尔斯基“科学语义学”的影响下,由语形学转向了语义学)①,但即使语言表达式在提供给“代表关系”时的句法特征相当不同,语言也能够履行相同的作用,因此它并不是核心的。导致卡尔纳普得出这种语言模式的主要根由在于:②
其一,这对于创建人工的、形式的语言极为便利。尽管卡尔纳普不像蒙塔古那样过于极端地认为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是完全同一的,但他认为两者之间具有相似性,故仍然把人工语言作为对自然语言的摹写,把建构一种“逻辑上完美的语言”作为哲学的主要任务,这种语言远离模糊性和歧义性,真理一旦被发现,就能被保存并传达给其他人。因而,它或者是逻辑的真理,包含适当句法(语言表达式在形式上完善)和逻辑语形(语言的可证明性),通过逻辑语形学来确定,或者是经验的真理,要求直接的观察或这些观察的结合,何者应被组成经验的真理由完美语言的语义学来确定。由此,卡尔纳普就为通过逻辑的形式语言的帮助,而模式化自然语言以解释自然语言语义学指明了方向,这就是,从语义学出发来开发逻辑语言,从而为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建立牢固的基础。
其二,它符合了作为20世纪前半叶大多数逻辑学家和分析哲学家哲学观点支柱的逻辑原子学说。这种学说认为,逻辑的形式语言通常是由语形学和语义学来定义的。前者创建了它们的公式是如何被形成或重新形成的,后者则构成了此公式及它们的部分所代表的东西。正是基于此,卡尔纳普看到了语言和世界作为大厦是建立于特定的原子基础上,并且语言和世界的联结依据于大厦的同形结构,“原子命题与原子事实同构,分子命题与复杂事实同构,整个宇宙就是建立在原子事实之上的逻辑构造,它同构于一个理想化的逻辑语言体系。”①逻辑原子学说的这一基本原则构成了卡尔纳普哲学研究的方法论手段,使他认识到“一切科学命题都是结构命题”,试图通过概念分析达到对“世界的逻辑构造”。②
可见,卡尔纳普的语义学模式实际上概括了早期分析哲学传统对世界的哲学洞察。在这只大伞下,语义学成为一切问题的核心和出发点,它认为,通过在语词和它们的指称对象之间构筑不变的功能关系,就可以达到确定性和清晰性的目标,成为共同的坚定信念。在那里,一端是语言的语词世界,另一端是对象的实在世界,认识成功的标志是真理的符合论,具体表现为追求指称的唯一确定性和绝对所指。它预设了语言和实在、命题和现实之间的同构性,并试图在这种预设的阿基米德点上构建起语言哲学的整个大厦。
2。原子主义的垮台
卡尔纳普的语义学模式的两个基础看来并不能令人满意。首要的一点就是,现代逻辑的发展提高了对自然语言的理解,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之间并不具有本质的同一性。如果说形式语言是对自然语言的在同等含义上的摹写的话,那么,对形式语言的研究决不能代替对自然语言的研究,前者只是研究的手段,后者则是研究的对象。卡尔纳普的语义学模式的局限就在这里,在本质上它对于形式语言是一种界限,但对于自然语言却是幻想,问题是我们如此习惯于通过自然语言的形式语言模型这一棱镜来透视自然语言,以至于经常错把后者当成前者。
更为重要的是,原子图景对于构建语言一世界关系的解释过于天真了。维特根斯坦,这位在《逻辑哲学论》中提供了对原子图景的最为哲学的和丰富的阐述的思想家也逐渐认识到了原子主义的缺陷。他看到,语言中的原子陈述,与世界中的原子事实相对照,这种基础的假设在实在中得不到支持。因为对于这种理论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成分的独立性,即它们的每一个之为真或为假都应是独立于其他成分的真或假。在理想语言中所预设的这种看似合理的假设,在自然语言中却行不通,自然语言中的许多基本语句尽管构成语言的“原子”层次,但彼此并不独立(例如,如果“X是红色”为真,则“X是蓝色”就不能同时为真)。当然,对于原子思维而言,这还不是致命的,关键是,维特根斯坦看到事物以及与它们的表达式的关系,无论是其意义还是符合,都是不可证明和无用的,正像他在后期《哲学研究》中所指明的那样,意义最好被作为使用的方式,而不是被命名的事物来看待。
后分析哲学家蒯因、戴维森、塞拉斯(W。Sellars)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洞识。蒯因指出,在概念和事实之间以及在哲学和经验之间做出严格区别是一种误导,特别是在翻译未知语言以及证明科学假说时,原子论阻止了我们对语言本质上是整体的认识;戴维森则通过思考“我们如何发现意义?”来逼近“什么是意义?”的问题;塞拉斯在对知识的本质进行思考时,意含了对在原子事实的知识和复杂事实的知识间划界的反对。这使得那种在其中每个表达式都反射它自己的、特殊于其他表达式的世界的作为表达式集合的语言,很难出现于后分析哲学当中。
随着原子主义思维在后分析哲学中的覆灭,特别是一方面“语言和逻辑的发展远远扩展了卡尔纳普语义学的界限并吞并了原本属于语用学的领域”,另一方面“整个语言哲学的发展对卡尔纳普处理语言的方式产生了质疑”,①卡尔纳普以“命名法”为基点的语义学模式逐渐走向了衰落。在这种传统思维中打开第一个缺口的维特根斯坦改变了看待语言的方式。在他看来,语言不应被视为是贴于事物之上的标签,而应是一种工具盒,由此,语言之成分的意义就在于它们的功用而不是对事物的依附。对他来讲,言语形式的意义和理由必须建立在人类话语世界之中,而不是超语言的独立实体中。他之所以提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①是因为他意识到人们常常被语法形式引入歧途,因而忽视了不同语法形式被赋予的不同用法。事实上,是什么东西表达了一条规则以及它所表达的规则是什么,这取决于它的用法而不是它的形式。因为,一个人是否理解了一个表达式,理解到了什么,这可从他使用它的方式中,也可从对他人用法的反应方式中看出。这并不是一种理论建构,而是表达式的用法规则。这样一来,是“作为人们如何使用语言符号的理论的语用学,而不是语义学,应当成为语言理论的核心”。②在这个基点上,一种以“语言使用”为核心的语用学模式——戴维森模式逐渐在后分析哲学中建立起来了。
(二)戴维森模式的建构
后分析哲学家们普遍认识到,自然语言,并不像逻辑经验主义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哲学问题,也并不完全是由于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和歧义性所造成的。把哲学的任务当作总是根据特定意义和句法规则,去翻译、解译或解释任意符号的思想,完全是一种形式主义和理想化了的语言学理解的图景。它并不具有覆盖所有哲学认识的能力,既不是自明的,也不是必然的。语言的主要功能在于实践,是人类的公共交往形式,也就是说,对语言而言,使用才是最根本的。在这方面,自然语言是先天的、自然的。因此,只有把语言理解与解释经验、语言分析与语言使用相互渗透和融合,才能真正地发挥语言在哲学认识中的功用,片面地强调任一方面,只能走向极端。对自然语言的这种理解构成了戴维森模式的基本态度。
1。语言的整体论
如果说自然语言并无过错,且是促使由理想语言走向日常语言的因素之一的话,那么形式语言自身的两个致命缺陷则加速了这一过程的转化。这两个来自逻辑完美语言的思想的缺陷,一是盒子思维(Box-think-ing),由语言语形学的约束而产生;一是语境盲(text-blindness),即不依赖于命题被做出时的语境,是语义学的一种后果。①这种语义学所标榜的表达式的意义可以“独立于语境”,即与它们被言说的语境或环境的改变毫不相干的思想,在自然语言中显然无法实现。在自然语言中,有许多类型的语词反对“语境独立”,离开了具体的言说语境,它们的意义便无法给予。首先的一类便是“我”“这里”“现在”等指示词。它们的意义类似于功能,只是在用于语境时才产生一个指谓。因此,作为某种语境的依赖者,为了使它们产生语义上的相关值,不得不通过语境来得到满足。另外的类型是如“他”“谁”等代名词,它们对语境的依赖更为特殊,不仅要求理解语境的依赖者,而且需认识到语境的生产者。看来,对于自然语言来说,要抛弃掉语境概念和语境依赖是不可行的,没有它们的帮助,特别是意义在被解释时没有考虑到言说是如何通过语境来相互作用的话,不能充分理解的语义现象的范围太大了。所以,事实上,“一个对象应当在不同的条件或不同的语境中表现出差异或展示出其未预料的属性”①。所有的经验知识均是相对于各种对象、条件、历史或文化的语境,并且随着语境的变化而改变。我们不可能也无须求助于人工语言来消除语词的歧义,丰富的语境本身已经为语词设定了灵活、生动、可变换的可能世界。所以,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获得其有效的意义。
这样就进入了蒯因和戴维森关于语言的核心观点:语言的整体论。在他们看来,语言是一种通过共同合作才得以运行、发挥作用的事情,并且它们的运行不能被解释为独立词条相互间各自运行的结果。指派意义就是澄明其在一个共同合作中的作用或可能的作用,就是去陈述一个表达式如何能够对于我们使用语言的目的是有用的。由此,给语词指派意义并不是在发现影响此词的事物,而是此词从特定运行角度看,由其具有的价值所决定的。对于一个讲话者而言,他言说了一个陈述,表明他具有一个信念,并且此信念构成了该陈述的意义。在这里,讲话者的信念并不是能够通过打开他的大脑所发现的东西,其意义也不是能够通过考察讲话者与世界的联结可以发现,信念和意义都是通过从讲话者的言语行为这一可观察事实出发,进而把这些事实分解为讲话者所相信的理论和他的语词所意谓的理论而获得的。由此,对该陈述之意义的理解,本质上就是对该陈述在特定的语言游戏中被使用的方式的理解。
作为后分析哲学思想核心的整体论,是在批判传统理性和经验认识论的线性决定论原则意义上建立起来的。在基础主义认识论的死亡和逻辑经验主义的衰落中,整体论的出现显示了思维方式的某种关节性的变革。这种整体论观念告诉我们,传统的那种赋予真值的“堆积木方法”的缺陷,在于试图通过定义语词的方式达到表征真理的目的。而事实上,任一语句的真实性都与该语句的结构和语素相关。因此,我们强调符号和思想与语境的相关性和感受性,本质上就在于把语言的形式和结构及其内在意义看作整体思维中的结合物。在这当中,诸多语句被证实或被正确地判定,并不仅仅在于其相关经验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们处于与其他已被证明为真的语句的推理关系之中,也就是说,处于证明或正确判定它的整体语境之中。语言整体论不仅体现了对整体语境的要求,强调当一个语词改变了它的意义,或取代了其他语词和短语的作用,或有新的语词被发现时,必然会反映在理论的整体语境之上,而且预设了语言本质上是一种工具或人类行为的一个方面,不可能从行为之网中走出。
2。戴维森模式
通过对自然语言的新的理解以及语言整体论的认识,特别是通过对自然语言在整体的语言语境中具体用法、变化和特征的考察,戴维森认识到:“实际的语言实践仅仅宽泛地与那些完全而明确地被澄明的语言相关联,这些语言具有语音学、语义学和语形学的特征。”①因此,他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各种“用法的怪癖”上,诸如误用文字、绰号、口误等。因为他看到,“误用文字引入了并不被先在的学习所包括的那些表达式,或者并不能通过至此所讨论过的任何能力来解释那些熟悉的表达式,误用文字进入了一个不同的范畴,它可能包括这些事情,诸如当实际的言说被不完全地或语法地曲解时,我们去考察一个形式很好的句子的能力,我们去解释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词的能力,去改正口误,或者处理新的个人语言方式,这些现象威胁到了语言能力的标准描述。”①戴维森由此得出结论说:“我们必须放弃这种思想,即认为语言使用者能够获得语言的清晰的共同结构,并进而将之运用于特定的情景中,并且我们应当再次强调指出‘约定’是如何在那些极为重要的意义中被包含到语言中的;或者,正如我认为的,我们将放弃试图去通过诉诸‘约定’来澄明我们是如何进行交流的。”②依照戴维森的理论,像误用文字那样的现象,它预示了我们应该认识到,人类理解彼此言语的能力,并不能够整个地在预先的交流的具体情景中学到,并不存在我们首先同意并把它应用于具体的情况中的共同规则,也不存在预先约定并包括和确定了词的所有的有意义的用法。在这里,戴维森事实上放弃了自然语言作为一种具有被澄明的结构的语言观念,而是主张,在日常用法和交流中,涉及了语言的真正的创造性的和不可预见的成分。因为在许多真实生活交流的形式中,创造和想象起一个核心的作用。
现在,戴维森描述了一个新的可选择的交流和语言使用的图景,即在一开始,他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讲话者实际装备了系统的意义理论,以使他们能够产出并进而理解语言言说。他所反对的是这样的观念,即所有讲话者能够共有一个他们得以应用于具体语境中的静态语言理论。的确,戴维森相信,每个讲话者都具有一个整体的理论集合,这些理论集合没有一个是与其他人所共有和共同的。但这些理论并不是静态的和不可改变的,相反,经常发生的情况是,我们往往总是在具体的语言语境中,在做出当下的言说时才决定语言的语法的和使用的规则。
戴维森认为,在成功的交流中,对语言的理解、解释和交流是这样来进行的:“解释者进入了具体的一个言说情景中,该言说情景提供了讲话者任一言说所蕴含的意义。讲话者进而说出了具有此意向的某种事态,这一事态在一种特定方式中得到解释,并且它本身具有要求得到如此解释的期望。事实上,这种解释和理解方式并不是由被解释者的理论来提供的。但在此,讲话者仍然能够得到理解,是因为解释者根据实际情形,调整他的理论,以便使该言说产生出讲话者所蕴含的解释。”①按照戴维森的这个模式,如果我听到一个并不适合于我偶然使用的过去理论的言说,我需要做的仅仅是去修改该理论,直至它产生出正确的解释。
应当看到,在戴维森本人的论述中并未更多地涉及或注意到语义学和语用学的概念,而且他经常在“给予一种对语言和语言能力的系统的、科学地可接受的解释和给予对语言可靠的并作为对于在真正对话中的参与者所使用的事情的描述”之间动摇,甚至希望两者都具有,而这是维特根斯坦和蒯因认为必须果断做出选择,而不能有丝毫妥协的。②但无论如何,戴维森对自然语言的处理和对语言整体的强调,使得“语用语境”成为一切语言建构的出发点和生长点,特别是在把对语用的理解推向语义学的外部,关注其起作用的方式和实践意义的过程,语言本质上成为一组声音和符号,成为人们用以协调自己活动的方式,它的目的不在于去用形式化的体系,来规范各类哲学陈述或阐明言词与世界的“符合”关系,而只是在于清晰地展示出,拥有不同词汇的人在对理论的选择、接受、运用的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的信仰和价值取向。这样,由强调“语用性”所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与认识主体的直接当下的背景信念、价值取向、时空情景相关的对话认识论。毋庸置疑,在这样一种没有“形而上学”强制的对话中,主体之间平等的内在对话是自由的、有创造性的和易于统一的,这标志着分析哲学传统在认识方向上的一次根本性的转折,更预示着维特根斯坦之后语言哲学在新的方法论手段刺激下的又一次崛起。从这个意义上讲,走向语用对话的后分析哲学突破了传统分析哲学的语义层面,而在语用层面上构建了新的世界,使得哲学问题在所有方面都有了突破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语用学转向的哲学意蕴
以语义学为核心的卡尔纳普模式和以语用学为核心的戴维森模式,实际上分别代表了分析哲学和后分析哲学的典型思维方式,从卡尔纳普模式到戴维森模式的转变,本质上是一种“语义学的语用化转向”。①可以看到,后分析哲学视野中的这种“语用学转向”,既显示了语言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必然,又反映了哲学思维发展的某种关节性的变革,具体地讲,其哲学实质和意义体现在:
首先,“语用学转向”重新定位了语言的三元划分结构,将语用学推向了哲学的中心舞台。卡尔纳普认为语言由语形学(表达式和表达式间的理论,进一步划分为语义适当和逻辑语义,即证明理论)、语义学(表达式和事物之间关系的理论)和语用学(表达式和讲话者之间关系的理论)所组成。戴维森模式对卡尔纳普模式所建基的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界限提出了严重的质疑,但他的目的不是要否定这样的界限,而是要表明,卡尔纳普对语言界限划分的方式是不充分的。因为戴维森模式的出发点不是把语言当作一种命名的方法,而是当作一种工具箱的语言理论。一旦放弃语言作为一种命名的观念,就没有办法将语义学从语用学中解脱出来。当我们解读一种语言时,所学习到的每种东西(以及因此为弄懂这种语言而认识的每种东西),是语言的使用者如何使用语言。如果语言是非命名的,如果意义仅仅是解释者的分类工具,那么通过意义的棱镜所透视的语言行为的那些方面,以及不能够透视的那些方面之间,就不存在鲜明的界限了。我们在其对认识意义有用的地方就做出假设,而在认为它并不能对理解和解释言说有帮助的地方,则不假设它。因此,它们的区别应当是,用来标示我们所用于去交流的和我们如何使用它的之间的界限,即把语形学当作人们使用表达式,以便进行交流的理论(形式上是好的理论),把语义学当作人们如何使用表达式的理论。在这种有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的新的戴维森模式的语言理论中,语形学被还原为可以进入到此种语言中的表达式,语义学被还原为对表达式进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原则的”“核心的”或“不变的”部分,语用学则被还原为对表达式进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剩余的、“外围的”方面。由此,对于日常的语言交流而言,主体真正所面对的是语用学,而不是语形学和语义学。事实上,“语用学不是对句法和语义的排斥,而是兼容。返回到语用学也就返回到了具体。”①
其次,“语用学转向”导致了新的科学解释模型,从科学逻辑转向了科学语用学。亨普尔和奥本海默(P。Oppenheim)提出的科学解释覆盖率模型(D—N解释),本质上是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认识的产物,带有深刻的逻辑经验主义思维痕迹,该模型的目标就是在下述图式中对条件C提供解释:E是一个好的科学解释,当且仅当E是一个满足条件C的语言单元,它根据逻辑和经验的条件来阐明C。但基于科学逻辑的这种模式,根本不能解决意义的经验标准问题,既不能证实经验事实,又不能验证科学命题。因此,20世纪60年代末,汉森、库恩和费耶阿本德等激进的历史主义者认为,C应当根据历史的和世界观的条件来得到满足,科学的结果仅仅在一个所予世界观的语境中,才能够得到支持。20世纪70年代末,拉卡托斯、夏佩尔(D。Shapere)和劳丹(L。Laudan)等人认为,C应根据为阐明实在的概念框架、研究纲领而建立起来的理性模式来得到解释,他们并不在形式的方法论的论题和事实的、物质的论题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而是认为,科学研究的结果最好是在关联于科学变化的过程中来得到理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语用学转向使这种“语用的语境论方法”更加日趋明朗,①这种语用论模型根据做出解释的解释者来阐明C,要求按照语境的适当的指导,在听者中产生理解解释者的意向以及解释行为的核心性。这是一种反逻辑主义的思维,即反对解释是独立于语境的一种语言单元,以及所有好的科学解释都能满足逻辑条件的单一集合。而认为解释依赖于主体,由于解释语境的差异,不同解释主体形成不同的提问方式,因而形成特定的回答方式和特定的解释形式。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科学解释范式的转变,即从科学逻辑到科学语用学的转变,因为“正是语用学才分析整体作用;而在这个整体作用的语境中,对语言系统或科学系统句法——语义学分析才可能是有意义的。因此,唯有指号学语用学才能使当代语言分析的科学逻辑变得完整”。②它所显示出的哲学意义不仅体现在科学解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变化上,而且表明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已不仅仅是科学解释的问题,更应结合人文解释,从科学共同体的意向、心理、行为等各个方面认识,在科学语用学基础上所建构的解释才能对科学理论的本质做出真正的认识。
最后,“语用学转向”为哲学发展提供了新的基点,构建了哲学对话的语用学平台。由于语言首要的不是词与事物关系的聚集,而是人类行为和作为这些行为的规则的聚集,并且真理也既不需要也不承认以符合论术语进行的解释。因此,使得一个表达式有意义的,并不是它所代表的那个事物或对象,而是它能作为一种交流工具得到使用这个事实——即存在一种我们能将之用于特定交流目的的方式。这样一来,最好不要把意义看作是一种对象,而应当看作是一种可以起作用或具有价值的某种东西,是它的表达式在实际言说语境中起作用的具体化。因此,“语义学必须符合语用学,把语义内容归属于意向状态、态度和行为,其目的就是要在各种语境中来决定它们所发生的语用意义。”①这样一来,作为语义学出现的,经常是伪装了的语用学。当我们表面上在陈述一个词和一个事物或对象之间对应的语义关系时,我们所真正做的,却是借助于其他相似的词来指明问题中词的功能和使用。正像蒯因和戴维森在思考根本翻译的实验时,各自进行的解释那样,去观察讲话者使用的表达式和观察他们是如何使用这些表达式的,实际上完全就是去观察和理解,除此之外,并不存在对词如何与事物相联结进行的观察。对一个陈述的意义进行的谈论,本质上所谈论的就是该陈述在具体语言语境中的有效性。仅当陈述的语义内容符合语境的要求,有助于去确定所有句子表达式的语言使用界限时,该陈述的语言意义才是有效的。
可见,语用学本质上就是一种规范,一种规则,其目的就是在语言交流的范围内,来制定语言使用的适当与否的规则。一个陈述的意义,即此陈述所具有的有效性,首先和主要的就在于对此陈述进行的断定所带来的承诺和行为后果,并且这些承诺和行为后果依次得到此陈述参与其中的推理的反映。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它的推理作用。在这种方式中,任何“语义解释”仅仅是对“语用意义”的详细阐释,“这是可能的,将所有种类的抽象对象与得到形式化的语言中的符号系列连接起来,从模型集合到哥德尔数字。这样的连接,仅当它用于决定哪些系列是如何被正确地使用时,才算为特殊的语义解释。比如,塔尔斯基将一阶谓词演算的形式完善的公式,映射为形态领域,从而将它们修饰为一种语义解释,仅仅是因为他能够得到有效推理的观念,告诉它们正确使用的观念。”①
从“语形—语义”学的分析模式到彻底的语用化模式的转换,使得语用对话真正地建构在牢固的公共生活实践之上。因此,从卡尔纳普模式到戴维森模式的“语用学转向”作为后分析哲学发展演变的必然趋向,内在地显示了“现今的哲学无不带有语用”这一哲学基本特征,可以说,“在分析哲学的发展进程中,科学哲学的兴趣逐渐从句法学转移到语义学,进而转移到语用学。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②走向语用学,是分析哲学经历半个世纪的曲折历程后的最终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