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谢
以上所述是我的一篇题为《一种功利主义伦理学体系概述》的专论的修订稿。本文初稿得到阿德莱德大学的经济资助,于1961年由墨尔本大学出版社出版。我在原书的序言中曾表达过我的感谢之情。在这里,我乐于再次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感谢阿德莱德大学和墨尔本大学出版社。同时,我也感谢A。G。N。弗卢(Flew)教授,R。M。黑尔教授,B。H。梅德林教授,D。H。门罗教授,A。K。斯托特教授。他们评价了本文的初稿。
剑桥大学出版社的帕特里夏·斯金纳(Patrier)建议这篇修订稿与伯纳德·威廉斯写的一篇短文合并发表。我对她表示诚挚的谢意。
在写完初稿的数年里,我一直没有在伦理学领域里作更多的研究,因此,我没对初稿作更多的改动。然而,我已尽了某种努力,试图回答某些近几年出现的通常被用来反对功利主义,尤其有时是反对我的观点的意见。同时,我也作了不少删减和添加工作。不过,这些工作远远不是对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本文最后一章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我的论文《科学的方法和伦理学的方法》(《哲学杂志》,1965(62),344~349页)改写而成的。
自初稿发表以来,我经常与我的朋友们讨论和通信。他们是(包括我已提到的某些人):R。B。布兰特教授,D。K。刘易斯教授,H。J。麦克洛斯基教授,R。H。托马森(Thomason)教授,J。W。N。沃特金斯(Watkins)教授,H。韦斯特(West)教授和B。威廉斯(Williams)教授。我从他们提的建议中获益匪浅,尽管他们也许感到我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教益,对于他们的帮助,我致以谢意。
我也非常感谢R。M。黑尔教授,是他邀请我参加了他于1970年的米迦勒节学期在牛津大学为研究生开设的关于功利主义的课程。
我附了一个书目提要,希望它尤其对学生(包括研究生)有所帮助。有关功利主义的文献资料增长得如此之多,以致我也不安地感到,我一定遗漏了某些应当列在本书目中的参考书,但我已尽了努力,试图使这一书目更为详尽。
注释
[1]C。L。斯蒂文森:《伦理学与语言》,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44。
[2]R。M。黑尔:《道德语言》,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52。
[3]参见R。B。布兰特:《伦理学理论》,新泽西,普雷泰斯—霍尔出版社,1959,380页。布兰特区分了“行动”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
[4]H。西季威克:《伦理学方法》,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62。
[5]D。H。门罗:《经验主义与伦理学》,伦敦,剑桥大学出版社,1967。
[6]参见我对门罗一书的评论。载《哲学评论》,1969(78),259~261页。
[7]B。H。梅德林:《基本的原则与伦理利己主义》,载《澳大利亚哲学杂志》,1957(35),111~118页。
[8]参见《功利主义与正义》一章。
[9]大卫·罗斯爵士:《伦理学基础》,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36。
[10]参见《功利主义与正义》一章。
[11]查尔斯·兰德斯曼:《对行动功利主义的评论》,载《哲学评论》,1964(73),243~247页。
[12]R。M。黑尔:《道德语言》。
[13]参见R。蒙塔吉(Montague):《逻辑必然性、物理必然性、伦理学和限量词》,载《探索》,1960(3),259~269页。
[14]见《心灵》,1936(45),137~156页。
[15]见我的一篇题为《极端的和有限制的功利主义》的文章,载《哲学季刊》,1956(6),344~354页。这篇文章有许多印刷错误。较好的版本收录在菲利帕·福特(PhilippaFoot)编辑的《伦理学理论》(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67)一书中,或迈克尔·D。贝尔斯(MichaelD。Bayles)编辑的《当代功利主义》(纽约,杜博莱德出版社,1968)一书中。在这篇文章里,我用“极端”和“有限制”来指代布兰特使用的“行动”和“准则”。现在,我更喜欢布兰特这种恰到好处的提法。
[16]参见A。K。斯托特(Stout)的一篇非常精彩的文章:《假如每个人都采取相同的行动》,载《澳大利亚哲学》,1954(32),1~29页。这篇文章实际上讨论了与此相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