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据《明实录》记载,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十月丁卯日,“番僧答赖(今译达赖)准升『朵儿只唱名號,仍给敕命、国书。)
余员外恭敬的送上一贯钱。
他信佛,他需要找一个精神的依託。
不然一闭眼全是刀山火海,死去的兄弟拉著他的手喊著救救他。
那些被他杀的贼酋举著刀朝他衝来。
朝著他幼小的女儿衝来,然后女儿被恶贼掠走。
他从梦中惊醒。
他望著余令。
余令说的话他不得不信。
今日他去找了那个叫做狗爷的赖皮狗,拳脚之下他什么都说了。
余令就是一个小娃,一个被半大小子养大的小娃。
余员外还知道。
狗爷放过余令的目的並不单纯,他和那些採生折割拍子的人没有多大区別。
就是想不干活就坐收其利。
等余令大一点,这个劳力比养牛马还赚钱,吃喝不用管,直接拿钱就行。
他不想告诉余令,他发现这孩子出奇的懂事,心智出奇的成熟。
如果说了,怕会让余令心里不舒服。
反正日后没有交集了,提那么多做什么?
“明日跟著王先生练字!”
“啊!”
“我的书房你可以来,这里面的书你只要看得懂,你可以隨便看。
笔墨纸砚我明日去给你买新的!”
“啊!”
“明日我去给你上户籍,自此以后你就叫做余令。
我是你大伯,你是我死去多年兄弟的儿子,记住没!”
余令抬起头,慢慢的点了点头:
“记住了!”
余令忍不住想说些什么,有了户籍,就算是个人了。
今后就算走上街头那也是良家子,而不是小野种。
“我在,谁也伤害不了闷闷!”
余员外满脸认真的看著余令咧著嘴笑了:
“余令这名字不好听,其实觉得叫来福会顺耳一下。
来福,来福,福气就来了,要不换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