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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发展(第1页)

第二节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党和政府在大力推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特殊教育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和进步。“特殊教育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产物,它使聋人能够感知有声世界,盲人能够感觉五彩缤纷,哑人能够张口说话,弱智能够趋于常态,使弱势群体不再弱势,残疾人群残而不废。”②“特殊教育是新中国为残疾人提供的最早和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之一。”①我国特殊教育从教育地位的确立,到教育体系的完备;从学校规模与类型的增多,到办学质量与效率的提升;从师资队伍培训制度的优化,到教学方法手段的完善,从早期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学校教育,到现在约有52%的残疾儿童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特殊教育实践和改革的日益深化,一方面会催生出丰富而鲜活的经验,需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升华;另一方面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需要及时开展研究和解决,这些都必然会成为促进特殊教育理论进步、进而推动特殊教育学科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殊教育学学科就是伴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特殊教育研究深化和特殊教育理论完善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从无到有、从稚嫩到成熟、从自在到自为的过程: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对象逐步明确,特殊教育学学科理论体系渐趋丰富,特殊教育学学科自主意识日益增强,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方法逐步优化,特殊教育学学科外在建制不断得以完善。

一、特殊教育学学科的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伴随着特殊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化,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过程。攸关特殊教育学学科建构与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如研究对象、学科定位、学科体系、中国化与本土化、研究范式等,都得到了研究者们的重视。具体分析,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特殊教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范围和领域。如果学科研究对象不明确、不科学,也就无从对这门学科进行研究,这门学科也便不能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也有学者认为:“研究对象是确立学科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的转换反映学术界研究范式和理论变迁的倾向。”①对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研究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我国特殊教育学家、北京师范大学的朴永馨教授认为:“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原则和方法的科学。”②这是我国比较早的、较为流行的一种对特殊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当然,今天看来,这种观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现象是表面的、可知可感的,规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而原则和方法则是属于实践应用领域的。把这三个方面并列在一起,容易造成人们理解的困难。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揭示特殊教育规律的科学。”③这一界定主要借鉴了特殊教育学的“母体”——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它反映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特殊教育现象,特殊教育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特殊教育的本质及规律。

也有学者着眼于对特殊教育对象的不同理解,主张从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区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认为:“广义的特殊教育学指研究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育的现象与规律;狭义的特殊教育学指研究各类残疾儿童教育现象与规律。”④

也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应以各类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活动、现象为研究对象……特殊儿童范围的变化决定了特殊教育学的研究范畴。”①特殊教育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探寻特殊教育现象背后所隐藏的本质联系即规律,并借此寻求更为有效的特殊教育方法。

(二)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性质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的建立,首先必须从理论上对学科的性质做出准确的分析与界定,必须搞清楚它是研究什么问题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是基础性学科还是应用性学科;是独立学科还是交叉性或综合性学科。只有确认了这个根本问题和核心问题,才能科学而有效地构建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关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性质问题,我国学者形成的观点主要表现出以下方面:

陈云英教授认为,作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尽管特殊教育学是“一门应用学科”,但其应用性不能仅仅停留于技术操作层面,更要奠定牢固的理论根基,否则特殊教育学就沦落为“特殊教育技艺学”的危险。②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综合学科,它要依赖医学、工程学和心理学等自然学科的研究成果,同时,它还依赖社会学、普通教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但它不是这些学科的大杂烩,而是有机地按照自己的系统和规律来组织相应的内容,从而形成自己的体系,它本身就是科学。”③

有学者指出,作为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特殊教育学既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同时其理论体系正处于建构和完善之中,其理论性气息也十分浓厚。“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其体现的应用性与理论性将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①

有学者认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多学科、多层次相互交叉和渗透的综合性学科。”②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的分支或子学科,是教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一个二级学科。另一方面,特殊教育学具有交叉性特点,来自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奠定了特殊教育学科最核心的理论基础,语言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人类学、脑科学乃至电子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相关内容,也必然能够为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也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是一门以各种生理、心理有障碍或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因为特殊教育学与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医学、法学等诸多学科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这就决定了其所具有的典型的“交叉边缘学科”的特质。③

(三)特殊教育学的知识结构问题

作为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基础和核心,特殊教育往往先于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发展,它在特殊教育专业实践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运而生,其对特殊教育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的深入剖析,以及在此基础上所构建、形成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体系,对特殊教育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关于特殊教育学的知识结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几部比较有影响的著作和教材的内容分析加以考察。

朴永馨主编的《特殊教育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的知识结构:第一部分是特殊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特殊教育的对象与分类、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特殊教育的体系、特殊教育的理论基础、特殊教育的基本观点、中国特殊教育的立场、特殊教育的发展动向;第二部分是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包括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听力残疾儿童的教育、视力残疾儿童的教育、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言语和语言障碍儿童的教育、情感与行为障碍儿童的教育、肢残与病弱儿童的教育、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后教育;第三部分是特殊教育的组织与管理,包括特殊教育机构的建立与任务、特殊教育机构的领导与管理、特殊教育机构工作的评价、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

陈云英等著的《中国特殊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的知识结构:第一部分为特殊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包括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特殊教育的研究;第二部分为各类残疾儿童的教育,包括听觉障碍儿童教育、发展障碍儿童教育、视觉障碍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第三部分为残疾儿童职业教育和康复教育;第四部分为全纳教育与随班就读。该书填补了我国特殊教育领域中缺乏高层次、高学术性研究的空白,开创了我国特殊教育学研究的先河,对我国特殊教育学学科形成与发展意义重大。

方俊明主编的《特殊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的内容结构:上篇为总论,阐述了特殊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特殊教育概述、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特殊教育的体系与模式、特殊教育的评估;下篇为分论,包括视觉障碍儿童的教育、听觉障碍儿童的教育、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言语与语言障碍儿童的教育、肢体障碍与病弱儿童的教育、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多重障碍儿童的教育与训练、学习障碍儿童的教育、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的教育、超常儿童的教育、特殊儿童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与培训、特殊儿童的家长教育、高等特殊教育、特殊教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潘一主编的《特殊教育学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内容结构:主要论述了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与法律法规、特殊教育的研究方法、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心理特点与教育方法、特殊需要儿童的康复、特殊需要儿童的测量与评估、特殊需要儿童的随班就读与全纳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良行为常用的矫正方法、特殊需要儿童家长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师资的培训等。该书在理论方面充分满足了课程教学对知识点的基本要求,同时又引入了大量的案例及相关文献资料,突出了教学对象的针对性与教学过程的实用性。

盛永进的《特殊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的内容结构:该书包括特殊教育概述、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的功能、特殊需要学生、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体制、特殊教育课程、特殊教育教学、特殊教育合作等部分,力图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学科建设出发,结合当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尝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特殊教育学基本理论框架做出基础性探索。

(四)特殊教育学学科的体系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成熟的理论以及理论体系往往是一门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是一个多序列、多维度的立体网状结构体系,也可称之为“特殊教育学学科群”,它是由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等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所组成的一个学术研究框架系统,是由特殊教育的个体学科所构成的群体学科的范畴与框架。我国学者在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方面的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突出成果。

有学者指出:“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应有自身的学科体系,包括教材体系和著作体系。”①其中,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包括“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和“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教材体系”两个方面;相应地,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则包括“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和“作为一个学科群的特殊教育学的著作体系”。由此,特殊教育学学科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特殊教育学的分支学科,如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特殊教育德育论、特殊教育班级管理论等;第二类是由特殊教育学与其他学科结合形成的一些交叉学科,如特殊教育史、特殊教育哲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管理学、特殊教育社会学、特殊教育经济学等;第三类是针对不同研究对象而形成的某些学科,如特殊基础教育学、特殊中等教育学、特殊职业教育学、特殊高等教育学等。

蒋云尔主编的《特殊学校管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论述了特殊教育管理学产生的背景、特殊教育管理学的性质以及研究的对象和方法,探讨了特殊教育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并从操作层面上分别探讨了特殊教育行政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陈秀敏主编的《特殊教育从业人员伦理学》(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1),主要面向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生,旨在培养和提高他们职业道德素质的教材,内容涵盖了特殊教育专业导论、中外伦理思想与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特殊儿童预防中的伦理问题、特殊儿童评估中的伦理问题等。

王培峰主编的《特殊教育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从本体论和价值论的角度,对我国目前特殊教育现状进行了审慎的哲学思考,并结合国外特殊教育理论和事件发展的现状,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未来之路何去何从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张文京主编的《特殊教育课程理论与实践》(重庆出版社,2014),对特殊教育课程理论建构、特教课程编制与运用等进行指导,同时还对特殊教育发展性、适应性、职业教育和生态课程、教康整合课程、融合教育课程、盲聋培智教育课程,以及特教新课改等进行深入研究。

黄培森主编的《中国特殊教育史略》(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基于特殊教育产生发展的内在逻辑,系统分析中国特殊教育的历史演进,以“特殊教育的实践”和“特殊教育思想”为线索,从中国古代特殊教育的萌生、特殊教育在中国近代的确立、国外现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当代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等方面,分析并展示我国特殊教育的流变轨迹以及经验和问题。

张文京主编的《特殊教育班级管理与建设》(重庆大学出版社,2017),介绍了班级管理绪论、班级常规管理、班级环境与时空管理、班级人际关系、家庭教育与家长成长、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班级卫生健康管理、班级心理辅导、班级资源及资料运用与管理、义工管理等内容。

丁勇建构了高等特殊教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基本框架,具体包括高等特殊教育历史论、高等特殊教育价值论、高等特殊教育发展论、高等特殊教育改革论、高等特殊教育目的论、高等特殊教育教学论、高等特殊教师教育论、高等特殊教育未来论,为高等特殊教育学的形成和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学理基础。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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