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道“无所不在”,意味着“道”已内在于呈现大小、寿夭之别的不同事物。
[8]《庄子·天地》。
[9]《庄子·齐物论》。
[10]《庄子·天地》。
[11]《庄子·齐物论》。
[12]《庄子·秋水》。
[13]程颐在谈到庄子的齐物之论时,曾提出如下批评:“庄子之意欲齐物理耶?物理从来齐,何待庄子而后齐?若齐物形,物形从来不齐,如何齐得?此意是庄子见道浅,不奈胸中所得何,遂著此论也。”参见(宋)程颢、(宋)程颐:《二程集》,28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事实上,庄子之意,主要不是在宇宙论的层面将对象世界本身敉平,而是通过视域的转换,使世界以不同于分裂的形式得到呈现。在庄子看来,“万物殊理”,而“道不私”(《庄子·则阳》),以道观之既要求超越物之“分”,也意味着扬弃理之“殊”,程颐的以上批评,多少忽视了齐物与视域转换的关系以及庄子哲学中道与“物”“理”的差异。相形之下,葛瑞汉的如下看法似乎更接近庄子“齐物”的意义:庄子仅仅谈到“圣人将事物作为一体来对待(treatingthingsasone),而从未说事物本身真是一体”。参见A。C。Graham,g-tzu:TheSeveersaingsfromtheBookg-tzu,LeAllen&Unwin,1981,p。20。
[14]《庄子·人间世》。
[15]《庄子·养生主》。
[16]此句郭象以“天下多得一”为断,王念孙认为:“‘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当作一句读。下文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句法正与此同。‘一察’,谓察其一端而不知其全体。下文云,‘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即所谓‘一察’焉。若以‘一’字上属为句,‘察’字下属为句,则文不成义矣。”参见(清)郭庆藩:《庄子集释》,1070页,北京,中华书局,1961。按:王说是,此处句读从王说。
[17]《庄子·天下》。
[18]“判、析、察皆割裂之义。”见高亨:《诸子新笺》,120页,济南,齐鲁书社,1980。
[19]《庄子·齐物论》。
[20]在《庄子·天下》篇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百家之说的如下批评:“悲乎!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天地之纯”,包含通而为一的本然存在形态,在“道术将为天下裂”的背景下,天地之纯亦无从再现,它从一个方面表现了道术之裂与存在之裂的相关性。
[21]《庄子·天地》。
[22]《庄子·齐物论》。
[23]《庄子·在宥》。
[24]《庄子·知北游》。
[25]《在宥》篇亦有“物物者”的表述:“夫有土者,有大物也,有大物者,不可以物。物而不物,故能物物,明乎物物者之非物也,岂独治天下百姓而已哉。”这里的“物物者”与“有大物”及“治天下百姓”相联系,也以人为指涉对象。
[26]《老子》有“为无为”之说,此种“为”即与天(自然)为一或“无为”之“为”,庄子在这方面大致上承了这一思路。
[27]这里的“以人观之”不同于“以我观之”,它所体现的主要是“类”的视域。从实质的层面看,“以道观之”的主体乃是人,其所“观”仍是“人”之观(即“人”以“道”的视域观之)。在此意义上,“以道观之”与“以人观之”并非截然分离。
[28]《庄子·秋水》。
[29]《庄子·天地》。
[30]《庄子·庚桑楚》。
[31]《礼记·乐记》。
[32]《礼记·乐记》。
[33]《庄子·庚桑楚》。
[34]《庄子·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