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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再说事实(第1页)

六、再说事实

经过几十年的演化,寇连材的“事迹”变得越来越丰富了。站在传统的史学立场上,如果强调确凿的证据,关于寇连材的身世,现在能够确定的并不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他是北京昌平南七庄人,祖父名寇怀璧,父亲名寇士通。寇连材原名成元,排“成”字辈,为独子,叔伯兄弟大排行行七;15岁时与顺义张姓女子结婚;光绪十六年(1890年),其父与赵姓财主因地界纠纷输了官司,家破人亡。寇成元遂抛妻舍子,入京自阉入宫,后改名寇连材。[68]至于入宫后的情况,据清宫档案,可以确定的有三点:其一,寇连材于光绪十九年五月初十日(1893年6月23日)入宫,时年17岁;其二,入宫后即在奏事处当差,充最低级的使令太监,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1895年11月14日)经总管崔玉贵等奏请,才将其补储秀宫当差,这是一次正常的工作调动;其三,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被杀。[69]除此而外,其他生动无比的细节和“事实”,都是在寇氏死后逐步衍生出来的。

有关寇连材的事迹,还有一种与“烈宦”形象不同的说法。这是一位名叫信修明的太监所知道的情形:

寇连材是奏事处的太监。素与太后掌案太监王俊如来往过密。王被珍妃卖官事牵连,发往奉天充军。寇连材异想天开,想作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想上一个奏章,自以为如果太后采纳,可为升官之道,如太后不喜欢,仅是充军奉天,不惟可与王俊如聚首,也是发财之一途。因清朝太监充军外地,人还未到,当地就先有人代办沿路车马饮食费用,到了军所,将军以下的官长无不高看,因是近侍太监,谁也不敢得罪。岂知寇连材上了奏章,不仅没博得太后喜欢,反而获一死罪。

太后宫太监,平日事甚繁忙,无休息之时。每至春正月,按例有五天官假。寇因此告假出宫。在此五天之内,他草就了一个奏章。一天清晨进宫未到司房销假,直接去了颐和园乐寿堂。此处是太后寢宫。早晨太后刚刚起床,正在**坐着梳头。寇连材到窗外跪地,头顶奏章说:“奴才有奏事。”太后惊讶说:“吆,这东西,不是找死吗!”叫李莲英上来,不一会,李进殿。奉旨将寇交刑部治罪。李莲英接过寇的奏章说:“好小子,我们的人会有像你这样出色的?”实际上是讥笑他。清朝规定太监不得干预朝政,不问缘由,押到菜市口把寇连材杀了。奏章并不出奇,交司房存库了。[70]

这段口耳相传的说法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至少一直流传在太监内部相对封闭的圈子里,受到外界影响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按照信修明的说法,寇连材的奏章“并不出奇,交司房存库了”,那么,这份折子又怎么会流落出来呢,又成为人人欲先睹为快的名篇呢?这里还是有很多可能永远解释不清楚的疑点。

由于一件无法证实的折子,衍生出来一连串的故事和情节。寇连材死去了,历史上却诞生了一位在宫廷斗争中正义凛然的“烈宦”。研究、传承历史,不止是历史学家的任务,作家、艺术家都是参与者。面对寇连材的“事迹”,人们可能会产生种种联想:“层层累进”的事实是否就是建构出来的?在论证历史学的科学属性时,如何对其中存在的艺术特征加以准确的判断?或许,走向历史深处、探求事实与真相永远是历史学家执著的追求;可是,在一些情况下,从历史的起点出发,顺着时间的方向,考量历史认识(“事实”)增长和演化的过程,知其所以然,也不失为一种精准把握历史的尝试。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1]参见徐凌霄、徐一士:《凌霄一士随笔》(4),1054~1058页,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246页;朱德裳:《三十年闻见录》,153~157页,长沙,岳麓书社,1985;甘孺(罗继祖):《寇连材与荣禄》,载《史学集刊》1987年第4期,后收入《枫窗三录》(大连,大连出版社,2000),147~148页;彭长卿:《太监寇连材》、《再谈太监寇连材上折事》,《紫禁城》总第29期(1985年5月)、总第37期(1987年2月)。在一些文献中寇连材也被写做“寇连才”、“寇联材”、“寇联才”,野史中又写做“寇良才”。

[2]萧公权:《翁同龢与戊戌维新》,46~47页,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3。

[3]戚其章:《梁启超〈烈宦寇连材传〉考疑》,载《历史档案》1987年第4期。另见戚其章:《甲午战争与近代社会》,406~412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4]唐益年:《寇连材上书新证》,收入清代宫史研究会编:《清代宫史求实》,411~425页,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2。

[5]春木、精武:《寇连材其人其事》,载《历史档案》1994年第2期。后收入任继愈主编:《北京图书馆同人文选》第3辑,489~491页,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上世纪80年代初,寇氏后裔寇长城、寇广兴曾撰文章,叙述其祖上“深明大义,赞助维新,威武不屈,视死如归”的事迹,参见寇长城:《记维新运动中的宦官寇连材》,北京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编》第11辑,238页。

[6]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第1册,94页,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

[7]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728页。

[8]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479页。当时与汪、吴同时交换过信息的还有梁启超,详见下文。

[9]袁英光、胡逢祥整理:《王文韶日记》下册,93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10]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731页。

[11]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734、736页。

[12]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736页。

[13]彭长卿编:《名家书简百通》,88页,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此前作者已撰文《太监寇连材》在《紫禁城》第29期披露过该信的内容。

[14]该件现藏国家图书馆分馆,题为《甲午战争奏折史料》。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引述概要,全文详见戚其章:《梁启超〈烈宦寇连材传〉考疑》,载《历史档案》1987年第4期。

[15]参见唐益年:《寇连材上书新证》,清代宫史研究会编:《清代宫史求实》,411~425页。

[16]《神京杂俎》,载《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五日。

[17]《凤池染翰》,载《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十日。

[18]参见汤志钧:《戊戌变法史》(修订本),160~190页,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蔡乐苏等:《戊戌变法述论稿》,320~337页。

[19]杨崇伊:《奏为特参侍读学士文廷式记名御史编修李盛铎贪鄙任性请旨查究事》,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录副奏折,档案号035338089,清史工程网,124。207。8。21qinghistory,访问日期,2011年12月12日。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2册,52页。

[21]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5册,2887页。

[22]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5册,2888页。

[23]参见佚名:《奏为在营口拿获逃走太监王得福等分别就地正法押解赴配事》,光绪二十二年二月(按,应为四月),朱批奏折,档案号0401011071028,清史工程网,124。207。8。21qinghistory,访问日期2011年12月12日。

[24]《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17册,210~21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5]《张謇全集》第6册(日记),381页。

[26]沈能虎、盛宣怀致李鸿章电,转引自钱仲联:《文廷式年谱》,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4期,300页。

[27]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三),电稿三,639页。

[28]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廷式上疏参劾军机大臣孙毓汶在对日决策中的失误,言辞犀利。次日,慈禧召见军机大臣时指责文“语涉狂诞”,声言“事定当将此辈整顿”。可知慈禧对文廷式早已成见在胸。见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5册,2754~2755页。

[29]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1831页。

[30]汪叔子编:《文廷式集》下册,719~720页。

[31]《桂林梁先生遗书·感叩山房日记节抄》,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205页,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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