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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的客体(第3页)

二、文学创作反映情绪化的生活

(一)社会生活的双层结构

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由“物理境”和“心理场”所构成的,是一个物理心理的双层结构。按现代心理学的观点,所谓“物理境”是指事物的完全的、纯粹的存在,所谓“心理场”是指人们感觉中和情绪中的存在,这两种存在常常是不一致的。科学家所面对的是物理境,他们要追问物理境存在的内部规律,揭示这种规律,他们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排斥人的情绪的干扰,因为情绪常常妨碍他们对事物的固有的规律的揭示。作家面对的是心理场,即他感觉到的、情绪化的生活,是他眼中心中的生活,这种生活中带有作家许多的主观的成见。因此,面对同一生活场景,作家与科学家的所见,常常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生活是物理心理的双层结构。

让我们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吧。就时间来说,同样是一小时,如果你是同你心爱的女友在风景如画的树荫下谈情说爱,你会觉得才过了十分钟,你觉得时间太短了;可如果是在烈日炎炎下劳动一小时,你会觉得好像过了整整一天,你觉得时间太长了。这里你感觉的时间,都是心理时间(心理场),实际上,就物理时间(物理境)来说,一小时就是一小时,它既不会变长,也不会变短,它是恒定的。再以空间来说,同样是十二平方米的房间,就物理境来说,它是恒定的,它不会变大,也不会变小;然而,这十二平方米的房间,在不同人的眼中,它是大还是小,就不一定了。在一对正在急于找房子结婚的普通青年男女来说,如果他们的朋友把这十二平方米的房间借给他们,那么在他们的眼中一定会觉得比宫殿还宽阔,可是对一位过惯了阔绰的日子,由于偶然的原因,而从“明星”的地位跌落下来的人来说,现在他不得不搬到这间房子来住,那么他一定会感叹这十二平方太窄憋了。这就是心理场效应。

由此可见,事物的物理境和心理场虽然可以指向同一事物,但它们是不同的。物理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的客观存在,心理场则是指人面对物时的感知效应,前者与人及其情绪无关,后者则与人以及人的情绪密切相关。物理境是事物的本来面貌,心理场则是人对物的特殊的心境表现。物理境体现了物之真,心理场体现了人之诚。然而,物理境与心理场正是同一生活的两个层面,完整的社会生活就是由这两个层面构成的。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马克思在他的著名的《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对事物、现实、感性”(即生活),不但要“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且还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在生活的面前,既见物也见人,这才把握住了完整的世界。

(二)由物理境转入心理场

如前所述,面对着生活的物理境和心理场这两个层面,对科学家来说,他们面对的是物理境及其内在规律,因此他们要着重运用知性的分析,尽可能排除心理场的干扰,以逼近物理境及其规律。这样,科学家往往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怕被错觉所误,于是不能不借助科学仪器和科学实验,以求得对事物的精确的了解。可是对作家来说,物理境虽然也是必须知道的,但最有意义的是心理场,因此他们要运用自己的全部的感受和体验,尽可能由物理境转入心理场,所以作家最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心灵,最相信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哪怕是错觉、幻觉,对他们也是有意义的。

我们甚至可以说,生活在未经过作家的情绪的折射之前,是不能进入作品的,生活越是经过作家的富于个性的情绪的折射就越好。这是因为在作家的心理时间和心理空间所建立起来的艺术世界,可以使作家获得空前的想象的自由,从而可以构建起绚丽多彩的独特艺术世界。像李白的《将进酒》中的诗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就物理境来说,黄河之水是从巴颜喀拉山流出来的,人的头发是慢慢变白的,如果真有人这样去写,谁会承认这种描写是诗呢?李白写“黄河之水天上来”,这是写他面对气势浩大的奔流直泄的黄河之水时的切身感受,写“朝如青丝暮成雪”,则是写他对时间快速流逝的切身感受,写的都是心理场效应。换句话来说,李白在写这些诗句时,已从物理境转入心理场,已经过情绪的折射,而他这样写不但没有使这些诗句显出不真实,相反,倒使这些诗句成为千古不朽的名句。又如,当代中国作家张承志的中篇小说《北方的河》,写了北方的四条河,但这四条河已经过作者的情绪的折射,河已经情感化了,甚至音乐化了。它是河的四重变奏的组诗,一套组曲,或者是一部交响乐的有机的几个乐章。黄河,“像北方大地燃烧的烈火”,是“自己的父亲”。黄河的一条支流湟水,是“古老的彩陶流成河”,是“自己的血脉”,是自己文化的一个源。而哈萨克草原养育的自由自在的额尔多斯河,波浪“涂着青春的光”,流过青春和爱情的梦。也不能没有无定河或者永定河,那几百年来不断改变着河道的狂野的流水,似乎快要在自己制造的“一片戈壁,一片荒漠”中干枯,消失了,但河心仍然“饱含着深沉的坚韧和力量”。最后是黑龙江,“一年一度轰隆隆开江,炸开首尾的万里猖冰”,“送向那辽阔的入海口……人生的新旅程”。在这里,人与河合二为一,河人化了,人也河化了。这说明,文学创作的对象永远是情绪化了的心灵化了的生活,而不是纯客观的生活。一个作家能不能使自己的情感突进具体的对象中去,是一个作家才能的表现。

三、文学创作反映具有审美属性的生活

上面我们已经说明,文学创作所反映的是整体的、情绪化的生活,但整体的、情绪化的生活能不能进入文学作品,成为文学创作的客体,还要看它本身是否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是否具有审美价值。

(一)文学创作选择具有审美价值的生活作为对象

生活是无限丰富、无限多样、无限复杂的。生活中不但有美,还有丑,不但有崇高,还有卑下,不但有悲,还有喜,还有许多难以言喻的东西。大致说来,生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审美价值的或经过描写以后可能会具有审美价值的,如自然美、社会美,本身就具有审美价值,它们进入文学作品是不成问题的,悲、喜、卑下、丑本身是不美的,但经过作家的描写以后也可能会具有审美价值。另一类生活是不具有审美价值的,如原子结构,光合作用,函数关系等,或者是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如火葬场烧尸过程,人与动物**等。一般而言,文学创作只能反映本身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而不能去描写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假如某个作者硬要去描写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描写以后仍然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如去写人与动物**、当众**一类的事情,那么除了毁坏艺术,使艺术堕落之外,不会有任何结果。鲁迅说:“作为缺点较多的人物的模特儿,被写入一部小说里,这人总以为是晦气的。殊不知这并非大晦气,因为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去的人,倘写进去,而又逼真,这小说便被毁坏。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龟,画果子壳,画字纸篓,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79]也许鲁迅所举的例子不尽妥当,如他自己就在《阿Q正传》里写了阿Q头上的癞头疮,经过他的描写使癞头疮与阿Q的性格联系起来,成为作品中的审美因素。但鲁迅在这段话中所提供的思路,却道出了文学创作客体的一个重要特征,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在这里,鲁迅把事物分成两大类,即可以写进小说的一类和不能写进小说的一类,这实际上就是把事物分成具有审美价值和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两大类,并且告诉我们,具有审美价值的这类事物,才能成为文学艺术的描写对象。当然应当补充的是,有些事物本身并不美,或者说本身不具有审美价值,但经过艺术的加工之后,是可以转化为美的。

这里还有一层意思要加以说明,即同一事物本身也可能具有多种属性和价值,作家在面对这类事物时又应该怎样对待呢?的确,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跟其他事物相互联系而存在的。这样,跟其他事物相互联系而存在的某一种事物,就往往具有多种属性和价值,比如说自然属性,实用价值,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审美价值等。就以月亮来说,它是地球的卫星,它绕地球一周大约要用二十七天又三分之一天的时间,它本身无风,无云,无雨,无雪,无水,也不发光……1969年7月20日,美国的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朗的左脚踩上了月球,后来又同他的伙伴巴兹·奥尔德林一起,像袋鼠般在月球表面跃动,并采集月球石和土壤,这些东西被带回地球的实验室,经过分析,得知月球石有七种元素的氧化物:硅、铝、锰、钠、钙、铁和钛……这是月球的自然属性。人类今天利用月球进行科研工作,而总有一天人类将利用月球的宝藏来为自己服务,这是月亮的认识价值和实用价值。而在人类的童年——原始时代,我们的祖先把月亮当作神来祭祀,祈求它赐给人类以恩惠,这是月亮的宗教价值。也许有一天,人类为瓜分月球而争吵起来,甚至为此打起仗来,这是月亮的政治价值。月亮又与人有一种诗意的联系,在夜深人静之时,你踩着淡淡的月色,望着当头那一轮皎洁的明月,你会联想到什么,对月伤情或邀月对饮,你的感情失去了平静,这是月亮的审美价值。作家面对事物的多种属性和价值,只能选取事物的审美价值或溶解了政治、认识、宗教等因素的审美价值加以反映。一个作家如果没有从事物中发现审美的方面,那么他就没有找到文学创作的独到的对象和内容。列夫·托尔斯泰说:“写作的主弦之一便是感受到诗意跟感受不到诗意之间的对照。”[80]当你从生活中发现了美的方面,感受到了诗意,创作的主弦被拨动了,你才找到文学创作应有的独特的对象和内容。

我们还是以月亮为例,诗人一般不会去关心月球绕地球一周要用多少时间,大概也不会过问月球石的化学成分,把月亮当神来祭祀他们可能无多大兴趣,人类将来如何利用月球的资源,他们一般也无心去研究,至于为瓜分月球而发动战争,也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他们最感兴趣的只能是月亮与人的诗意联系,即月亮的审美价值。例如,在古希腊、古罗马的传说中,月神狄安娜是宙斯和勒托的女儿,她司人间的狩猎和生育,保护野兽,并被看作奴隶和平民的庇护者。这是多么美好、可爱的形象啊!在中国的古典诗歌中,咏月的诗词不胜枚举,毫无例外,都以月亮与人的诗意联系作为歌咏的对象。这里,我们试以李白的几首咏月诗为例。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写的是月夜思乡之情。《把酒问月》:“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写的是自然永恒、人生易逝的感慨。《月下独酌四首》,其中一首写道:“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凌乱。醒时同**,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诗人把月亮当作自己的朋友,似乎月亮可以与自己一起饮酒作乐,写出了诗人的孤独、愁闷和及时行乐的感情。显然,诗中的月亮,不是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眼中的月亮,也不是哲学家、政治学家眼中的月亮,是真正的诗人眼中的具有审美意义的月亮。这些例子再次说明,文学创作的客体是事物的诗意方面、审美方面。

(二)文学创作中对丑的描写问题

我们在上面强调文学创作的对象是事物的审美价值,那么文学创作能不能写生活中丑的人和丑的物呢?如果能写的话又应该如何来写呢?文学创作的实践表明,文学创作是可以写丑的。到了现代,丑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文学作品中。例如,卡夫卡笔下的由人变的甲壳虫,难道还不丑吗?可人们却津津乐道这种描写,这是怎么回事呢?“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其灵魂还不丑恶吗?为什么读者在手捧《红楼梦》之际,又会产生“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的心理呢?

文学创作中丑的描写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做些分析。

第一,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中,美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美的东西总是同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如果美在丑的旁边,美就会被衬托得更美。早在我国汉代,刘安就在《淮南子·说山训》中讲过:“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求丑则不得丑,求不丑则有丑矣。”意思是说,美与丑是在对立的联系中,两者是相反相成的。离开丑孤立地去求美,最终得不到美;相反,若能把丑置身美之旁,那么美就在对比中显露出来了。在西方,把这个问题阐述得最清楚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说:“根据我们的意见,滑稽丑怪作为崇高优美的配角和对照,要算是大自然给予艺术的最丰富的源泉。”“古代庄严地散布在一切之上的普遍的美,不无单调之感;同样的印象老是重复,时间一久也会使人生厌。崇高与崇高很难产生对照,人们需要任何东西都要有所变化,以便能够休息一下,甚至对美也是如此。相反,滑稽丑怪却似乎是一段稍息的时间,一种比较的对象,一个出发点,从这里我们带着一种更新鲜更敏锐的感受朝着美而上升。鲵鱼衬托出水仙;地底的小神使天仙显得更美。”[81]雨果在这里把“丑怪”当作艺术的要素,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美诚然光彩夺目,但如果把美之外的一切都摒弃的话,那么时间一长,就像已经秩序化了的事物所常有的情形那样,到后来就变得单调、浅薄、陈腐了,所以雨果提出了一个美丑对照的诗学原则,认为“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82]。

雨果自己的创作就遵循这一美丑对照的诗学原则,而获得了成功。他的著名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笑面人》等就是运用这种原则的典范作品。以《巴黎圣母院》为例,小说处处充满了对比。美丽的吉卜赛女郎爱斯梅哈尔达与道貌岸然的骨子里却无比丑恶的副主教克罗德的对比,在敲钟人加西莫多身上则是外形丑与内心美的对比。美丽善良的吉卜赛女郎爱斯梅哈尔达却遭到专制制度的残害,演出了一场被迫害致死的悲剧,这是人物命运的鲜明对比。巴黎圣母院何等辉煌,可正是在这里,人民流血牺牲,这是环境与事件的对比。作品从总体上安排了两个王朝、两个国王、两种法律、两个法庭的对比。美丑对照的原则使这部作品显示出浪漫主义特有的艺术力量。

第二,艺术中对丑的揭露、谴责和批判,是令人愉快的。

文学是对客观的反映,同时又是主体的创造。在这种创造中,作家的审美理想是一道美的光亮,它可以刺穿丑,使其丑态毕露而被征服,对丑的征服会使人产生胜利感而激起愉快之情。俄国革命民主主义思想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在滑稽中丑态是使人不快的;但是我们是这样的明察,以至能够了解丑之为丑,那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们既然嘲笑丑态,就比它高明。”[83]这种以美裁判丑从而激起快感的说法,是解释审丑快感的一种最流行最重要的说法。这是因为,丑本身的确不会令人感到愉快,就像我们跟一个卑鄙的坏家伙交往很少有愉快可言。但是把他痛斥一顿,难道不使我们感到愉快吗?可见,从美的理想的高度来裁判丑,使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产生美感。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作为一个反面人物,她的所作所为,她的贪欲,她的阴谋诡计,她的媚上压下,她的两面三刀,只能引起我们的厌恶;但作家以审美的理想对她的丑恶行为进行揭露、谴责和批判,却使人感到无比痛快。在这种情况下,读者欣赏的不是恶人本身,而是欣赏对恶人的揭露、谴责和批判。

第三,艺术中的丑更能揭示内在的真实,蕴含更深厚的人生哲理。

在文学创作中,特别是在现代的文学创作中,丑也从自身获得审美价值并以独立的地位进入文学作品。一般地说,美,特别是浅层的美,如鲜艳的色彩、动听的声音以及其他和谐的样式,都过多地炫耀其外部,没有能力表现其内部。这样,当人们面对这些“美”时,大家的心理器官就会在感觉不到其内部的本质的情况下,而过分顺利地移动。尽管我们也感到愉快,但却缺少那种窥视到事物底蕴的深刻的愉快。相反,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丑的对象,其外在的形态往往对审美感官具有阻拒性,它不会顺利地给人们带来快感,但它却具有一种吸引力,而且促使人们从对象的外在表象中解脱出来,而去关注与追寻对象内部的真实和蕴含的意味,这样丑的对象就可能给人带来一种更深刻的、更震撼人心的美感。作家就利用“丑”的这种特性,用以表现人们内心世界最深邃的东西。

西方一些现代著名作家通过写丑,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病根,获得了创作的成功。例如,美国黑色幽默派作家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其中描写各种规定的荒唐。本来规定,主人公尤索林在战争中只要飞行40次,就可以不飞了;但军规第二十二条又规定,飞行员一定要服从上级,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这样一来,只要上级不松口,他就要无限期地飞下去。与此同时,军规还规定,只有精神错乱的疯子,才可以申请停飞,可又规定,如果在危险时刻,若以发病为借口申请停飞,则说明你不是疯子,得继续飞下去。主人公就处在这样一个走不出的怪圈中,一个“异化”的世界中。是的,作品中很少有美的对象,写的都是荒诞和滑稽,但却深刻揭示了社会的弊端,而且还可以从作品所写的怪圈中领悟到一种人生的哲理。

第四,形式美对内容丑的征服与消解。

在文学创作中,形式不是消极的因素,对内容而言,它是一种征服的力量。如果一篇文学作品所写的是病态的、畸形的、贫弱的、不和谐的、丑陋的、卑劣的对象,那么单就内容而言,所引起的是不和谐感、厌恶感、愤怒感。然而,这些内容若得到了艺术形式的生动的、优美的、富于魅力的表现,那么就又会产生和谐的、愉快的审美反应。德国著名评论家莱辛说:诗歌的描写,把题材由空间转向时间,所以“常由形体丑陋所引起的那种反感被冲淡了,就效果说,丑仿佛已失其为丑了”[84]。另一位德国学者鲍姆嘉通说:“丑的事物,单就它本身来说,可以用一种美的方式去想;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种丑的方式去想。”[85]的确,在文学创作中,我们会经常发现,一个美的对象,由于艺术表现的拙劣,结果只能使读者兴味索然,根本谈不上什么美感;反之,一个丑的对象,由于作家用美的方式去想,去表现,而使读者感到兴味盎然,情不自禁地叫道:“丑得如此精美!”从而感到愉悦。例如,韩少功的小说《爸爸爸》,其中的主人公是一生只会说“爸爸”和“×妈妈”两个词的呆傻的丙崽,就丙崽这个生活中的人物而言,他只能引起我们的厌恶感,但由于作家在塑造这个人物时,艺术表现生动有力,生活的丑变成艺术的美,形式美把丑的内容消解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著名诗人波德莱尔说:“丑恶经过艺术的表现化而为美,带有韵律和节奏的痛苦使精神充满了一种平静的快乐,这是艺术的奇妙的特权之一。”[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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