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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事件的他者(第1页)

作为事件的“他者”

——近代中日历史教科书里的前近代叙述[1]

教科书作为近代国家推行匀质化教育的装置,在传授阅读、书写、计算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向学生灌输体现国家意志的价值观念,是学生形成自我与他者、本国与外国差异认识的重要媒介。

在日本,1872年颁布的“学制”标志着国家近代学校制度的成立。在其后的10余年间,教科书系民间编纂和出版,学校自主采用,国家意志尚未完全体现在教科书里。1887年至1903年是日本教科书的“检定期”,所有教科书须经文部省审阅,国家意志贯彻于教科书的编纂上。从1904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为止,这一时期是日本教科书所谓的“国定期”,各地小学统一使用文部省编纂的教科书。[2]

在明治以降的日本学校教育中,历史科目和修身科目并列,在诸科目中最受重视。日本史是依据以天皇为中心的“国体”观念编纂而成的,主要讲授历代天皇的善政和忠臣事迹,向学生灌输“国体之精华”。在涉及日本与外国关系时,依照文部省制定的“致力于强调作为日本文化之特质的自主性和包容性”[3]方针,突出日本独立自主的外交姿态。

在中国,作为“新政”一部分,清政府先后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1902年,即“壬寅学制”)和《奏定学堂章程》(1904年,即“癸卯学制”),仿照日本建立了近代学校制度。各地蒙学堂、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所使用的教科书皆为民间编纂和出版,最后由学部审定。这与“检定期”的日本教科书相同。1904年1月13日,正式颁布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写道:中国历史教学“其要义在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仰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历史宜悬历代帝王统系图一幅于壁上,则不劳详说而自能记忆”[4]。强调忠君爱国与张扬乡贤名宦的意义。《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中国历史“其要义在陈述黄帝尧舜以来历朝治乱兴衰大略,俾知古今世界之变迁,邻国日多,新器日广;尤宜多讲本朝仁政,俾知列圣德泽之深厚,以养成国民自强之志气,忠爱之性情”[5]。突出中国在世界中的位置和忠爱自强的本旨。《奏定中学堂章程》进而细分道:“先讲中国史,当专举历代帝王之大事,陈述本朝列圣之善政德泽,暨中国百年以内之大事;次则讲古今忠良贤哲之事迹,以及学术、技艺之隆替,武备之弛张,政治之沿革,农、工、商业之进境,风俗之变迁等事。(中略)凡教历史者,注意在发明实事之关系,辨文化之由来,使得省悟强弱兴亡之故,以振发国民之志气。”[6]强调叙述次序和事理辩证。

中华民国成立后,民间编纂、官方审定的教科书制度基本没有变化。1912年12月2日,《教育部公布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历史要旨在使知历史上重要事迹,明于民族之进化、社会之变迁、邦国之盛衰,尤宜注意于政体之沿革,与民国建立之本。历史分本国历史、外国历史;本国历史授以历代政治文化递演之现象与其重要事迹,外国历史授以世界大势之变迁,著名各国之兴亡,人文之发达,及与本国有关系之事迹。”[7]稍后,《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1912年12月):“本国历史要旨,在使儿童知国体之大要,兼养成国民之志操。本国历史宜略授黄帝开国之功绩,历代伟人之言行,亚东文化之渊源,民国之建设,与近百年来中外之关系。”[8]

那么,什么样的“历史”可以纳入教科书呢?是不是纳入近代教科书里的“历史”就是“近代历史”呢?对此,以往鲜有言及。众所周知,由文字书写的“历史”作为一种知识和学问,是强固社会和文化同一性的媒介,其内容不会因为世代推移而发生变化。翻阅中国和日本各种近代历史教科书可知,所述内容皆有张本,变化的部分主要是体例和修辞。[9]

在欧洲,不同于以往作为知识和学问的“历史”诞生于18世纪,这是与伴随启蒙思想的兴起“进步”进入历史时间有关的。从此,“历史”不仅仅是勾连过去与现在——“通古今之变”(司马迁),还指向“未来”,借用德国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ReinhartKoselleck)的话,过去表现为“经验”(experience),未来展示为“期待”(expe),而现在是牵连二者的中介。“一方面,每个人和每个共同体都有特定的活动空间,在那里过去的事情是以时间(temporal)而存在或被记住的;另一方面,人们总是活动在特定的可期待的地平线上。研究过去与未来的关系,确切地说就是研究特定的经验和期待的关系,以便把握历史时间。历史时间出现在过去与未来这两个时间维度(temporaldimensions)中,人们可以通过经验和期待的差异来揭示之。”[10]这种将过去与未来、经验与期待勾连的“近代历史”在教科书线性的时间叙述中并不彰显,除了编辑宗旨和些许时局方面的内容,读者很难判断历史教科书所述的就是“近代历史”。尽管如此,在一些与时下相关的过往事件上,编者在字里行间还是表露了对未来的“期待”,这尤其表现在事关国家认同的事件上。因此,透过这些事件,论者可以捕捉历史教科书作为“近代历史”的踪影。

所谓历史是指在过去时空发生的事情。这是作为“事实”的历史。当某人将“事实”告诉给某人时,历史事实便呈现为“事件”。本质上,事件是被纳入理解者的理解行为之中的事件,是对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事件,因此,事件的“意义”伴随着叙述者所在的意义世界的变动而变动。法国历史学家德塞都(MicheldeCerteau)在《历史书写》一书中认为,事件不是人们所看到和知道的东西,是建构的某种东西,事件的痕迹是构成事件语义学意义的要素。[11]鉴于此,本文将以近代中日两国小学历史教科书为对象[12],截取遣隋使·遣唐使、“元寇”和“倭寇”三个历史事件,通过分析教科书里的相关叙述和修辞,双向性地探讨中日历史教科书中的“他者”——反面的“自我”——形象建构背后所蕴含的“近代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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