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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势倾都鄙(第2页)

(张祐)充腐刑,积劳至曹监、中给事,赐爵黎阳男。稍迁散骑常侍,都绾内藏曹。时文明太后临朝,中官用事。祐以左右供承合旨,宠幸冠诸阉官,特迁为尚书,加安南将军,进爵陇东公,仍绾内藏曹。未几,监都曹,加侍中,与王叡等俱入八议。[44]

张祐以积劳晋爵,又以奉承文明太后合乎旨意,因而“宠幸冠诸阉官”,这才得以进入八议。

像文明太后临朝听政时期那样,一次就诏赐王叡等三人俱入八议的情况,在北魏历史上并不多见。检视《魏书》可知,在北魏早期获得“入八议”殊荣者有张衮和来初真二人。据《魏书》卷24《张衮传》记载,张衮是北魏开国功臣,在道武帝左右“常参大谋”,于灭亡后燕的重大战役中立有决策之功,因此才“听入八议”。[45]《魏书》卷30《来大千传》记载:

(来大千)父初真,从太祖(道武帝)避难叱侯山,参创业之功,官至后将军,武原侯,与在八议。[46]

来初真也是北魏开国功臣,曾经与道武帝同度患难,才得以“与在八议”。在北魏朝廷享受八议待遇者或许不止上述几位,《魏书》会有漏载的可能。但是受此殊荣者肯定极少,应是无疑的。王叡能够进入八议,足以说明他的政治地位极高。

还有一项能够表明王叡权势的标志,那就是《冯氏传》中所云在金书铁券上写明“许以不死之诏”。在中国封建制度中,不死之诏是最高级别的司法豁免权。《魏书》卷41《源贺传》记载,文成帝时,源贺针对当时断狱多滥的情况上书曰:

案律:谋反之家,其子孙虽养他族,追还就戮,所以绝罪人之类,彰大逆之辜。其为劫贼应诛者,兄弟子侄在远,道隔关津,皆不坐。窃惟先朝制律之意,以不同谋,非绝类之罪,故特垂不死之诏。若年十三已下,家人首恶,计谋所不及,愚以为可原其命,没入县官。[47]

读源贺所云知道,所谓不死之诏,原本是赦免犯有谋反以下罪名者家属的特别恩典。到太和年间,文明太后将不死之诏作为预赏的特权恩赐给了王叡。据记载,受到同样恩典的还有阉人苻承祖和前文已述的拓跋丕。

《魏书》卷94《阉官列传·苻承祖传》记载:

苻承祖,略阳氐人也,因事为阉人。为文明太后所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赐爵略阳侯,兼典选部事,中部如故。转吏部尚书,仍领中部。……进爵略阳公,安南将军,加侍中,知都曹事。初,太后以承祖居腹心之任,许以不死之诏。后承祖坐赃应死,高祖原之,削职禁锢在家,授悖义将军、佞浊子,月余遂死。[48]

苻承祖的经历与王叡有相仿之处,由于受到文明太后的宠信,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后来担任执掌人事的吏部尚书。苻承祖任吏部尚书应该在王叡从吏部尚书迁尚书令之后。由于苻承祖“居腹心之任”,所以文明太后对他“许以不死之诏”。后来,苻承祖贪赃枉法,理应处死,因为享有不死之诏特权而受到赦免。但是,此时文明太后已经去世,政治形势发生逆转,孝文帝虽然赦免苻承祖死罪,却将他“削职禁锢在家”,还以授予悖义将军号和赐爵佞浊子的方式侮辱其人格,致使他不久就气愤而死。

《拓跋丕传》记载,文明太后去世之后,孝文帝将国都迁到洛阳,拓跋丕父子不乐意南迁,因此密谋造反。该传曰:

高祖(孝文帝)之发平城,太子恂留于旧京,及将还洛,隆与超等密谋留恂,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时丕以老居并州,虽不预其始计,而隆、超咸以告丕。丕外虑不成,口虽致难,心颇然之。及高祖幸平城,推穆泰等首谋,隆兄弟并是党。丕亦随驾至平城,每于测问,令丕坐观。隆、超与元业等兄弟并以谋逆伏诛。有司奏处孥戮,诏以丕应连坐,但以先许不死之诏,躬非染逆之身,听免死,仍为太原百姓,其后妻二子听随。隆、超母弟及余庶兄弟,皆徙敦煌。丕时年垂八十,犹自平城力载随驾至洛阳。高祖每遣左右慰勉之,乃还晋阳。[49]

读这段史料可知,拓跋丕虽未参与其子隆、超的谋逆,却是他们计划的知情者,而且“心颇然之”。隆、超谋反事泄,均遭诛戮。拓跋丕按法应该连坐,因为不死之诏并不涵盖谋反之罪。但是,孝文帝仍以“躬非染逆之身”,而赦免了拓跋丕。不过,拓跋丕虽然得到不死之诏的殊遇,但是遭受一定的身心折磨是难免的。他年垂八十,还不得不“力载随驾”,勉力从平城迁徙到洛阳。

苻承祖与拓跋丕都是文明太后政治集团的中坚人物,从有意识地侮辱和折磨二人的情况来看,孝文帝对此二人在感情上是相当排斥的。但是,由于文明太后先曾许二人以不死之诏,孝文帝不便贸然以死刑相加。由此可见,金书铁券的不死之诏具有权威效力,它令后继的统治者也不得不有所顾忌。

通过以上讨论的永受复除、进入八议和许以不死之诏三项特殊待遇可知,能够获得这些待遇者寥寥无几。限于史料记载的阙如,我们只能了解到,苟颓、张祐和苻承祖三人仅仅获得其中一项待遇,而三项待遇全都获得者只有王叡与拓跋丕。

拓跋丕能够获得如此崇高的殊荣,是因为他具有鲜卑上层贵族和拓跋宗室领袖的身份。然而,与王叡的政治地位相比,拓跋丕不得不甘居下风。《拓跋丕传》记载:

时淮南王他、淮阳王尉元、河东王苟颓,并以旧老见礼,每有大事,引入禁中,乘步挽,杖于朝,进退相随。丕、他、元三人,皆容貌壮伟,腰带十围,大耳秀眉,须鬓斑白,百僚观瞻,莫不祗耸。……高祖、文明太后重年敬旧,存问周渥,赐以珍宝。丕声气高朗,博记国事,飨宴之际,恒居坐端,必抗音大言,叙列既往成败,帝、后敬纳焉。然谄事要人,骄侮轻贱,每见王叡、苻承祖,常倾身下之。[50]

拓跋丕虽然令“百僚观瞻,莫不祗耸”,但是他对宠臣王叡与阉官苻承祖却“常倾身下之”,原因是此二人都是紧随文明太后身边的“要人”。

不过,虽然同为“要人”,王叡又比苻承祖更加占据上风,因为王叡不仅“出入帷幄”,而且代表文明太后执掌着朝廷的中枢。可以说,王叡“势倾都鄙”的状况,在臣僚之中是无人能比的。《王叡传》记载:

初,叡女妻李沖兄子延宾,次女又适赵国李恢子华。女之将行也,先入宫中,其礼略如公主、王女之仪。太后亲御太华殿,寝其女于别帐,叡与张祐侍坐,叡所亲及两李家丈夫、妇人列于东西廊下。及车引,太后送过中路。时人窃谓天子、太后嫁女。[51]

文明太后给予王叡的荣誉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出身卑微的王叡,不断赋予出格的地位与财富,其中固然含有感情的因素,更多的却是政治上的因素。文明太后以女流身份临朝听政,面对错综复杂的局势,必须树立顺我者昌的榜样,以迅速建立和巩固拥护自己的势力。

岂料天不假年,王叡享受了六年荣华富贵,忽然身患疾病,于太和五年六月甲辰(481年7月27日)一命呜呼了。[52]王叡死后,不但文明太后悲痛,孝文帝居然也表现出相当的哀悼。《王叡传》记载:

高祖、文明太后亲临哀恸,赐温明秘器,宕昌公王遇监护丧事。赠卫大将军、太宰、并州牧,谥曰宣王。内侍长董丑奴营坟墓,将葬于城东,高祖登城楼以望之。京都文士为作哀诗及诔者百余人。乃诏为叡立祀于都南二十里大道右,起庙以时祭荐,并立碑铭,置守祀五家。又诏褒叡,图其捍虎状于诸殿,命高允为之赞。京都士女谄称叡美,造新声而弦歌之,名曰《中山王乐》。诏班乐府,合乐奏之。[53]

孝文帝不仅在王叡的丧事上大肆铺张,甚至还不顾帝王之尊,亲自登上城楼,以示目送殡葬队列。孝文帝做出如此逾越常规的举动,其实并非出于内心对王叡的敬爱,而是意在献媚于文明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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