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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2页)

“还是妹妹是内行人,我们外行就只会看热闹。”金哥儿称赞妹妹。

觉得不过瘾,叫茶饭量酒博士去买几个郑家油饼。

那博士恭维:“还是叶大少懂吃,这满城的油饼最好吃的便是郑家的。”

门口就有娘子们提着竹篮等着里头叫菜的,一问,果然有郑家油饼。

金哥儿付了钱,取了油汪汪的油饼,用随身小刀对半剖开,再将葱泼兔铺在饼上,最后合上油饼,递给宓凤娘:“娘,尝尝这个。”

宓凤娘将信将疑尝了一口,果然油炸锅的油饼一口油,搭配着葱泼兔解腻,油饼本身的多油感又能中和兔子肥肉不足的缺陷。

金哥儿又给家人分别做了几个油饼夹肉:“尝尝。”

玉姐儿吃了好几口,都快咬到自己手指了,一边含含糊糊:“大哥果然是懂行的。”

“回头我们食肆扩大时,请大哥做我们的相爷,一来参谋菜品搭配,二来也帮我们推荐给城里那些讲究吃穿的主。”叶盏笑眯眯应和。

“那是自然。”金哥儿一口应下。

压轴大菜是一道凉拌羊头肉。

虽然托叶盏的光叶家人吃了几次羊肉,可看到羊肉还是兴奋。

“这可是福宁殿官家最爱的羊肉呢。”小二介绍菜名时就已经着重介绍。

店里这道菜是将羊头卤熟后再放凉切块,

后厨的刀工很好,将羊肉片片得很薄,叶盏随手夹起一块对着日影打量,说薄如蝉翼有点夸张,但对着光能看透,可见手艺不容小觑。

她在心里感慨,这刀工放在现代也能胜任大饭店厨师,可见古人未必不如今人。

羊头肉片冷却后,粉红褐色的瘦肉和淡黄的肉筋互相咬在了一起,越发紧密。

吃进嘴里后两种风味便都能一起尝到:肉筋又脆又柔,羊肉肥美,兼顾了两者。

叶盏觉得很弹牙,瘦肉和肥肉形成一个恰到好处的平衡,

每一口都是肉香,偶然咬到脆骨嘎嘣脆,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奶香味,后味很是醇厚。闭上眼睛,仿佛置身天苍苍野茫茫的草原,吃完让人向往自由和热烈。

怪不得大宋上下都追捧羊肉,的确事出有因。

一家人对着各色美食大快朵颐,最后又上了一道酥蜜食做甜点。

这酥蜜食是油炸糕裹了一层蜂蜜,

叶盏作为现代人,从健康的角度对这种高油高糖的热量炸弹敬而远之,打算清清静静喝一口茶水作罢,可是叶家人各个都很喜欢这道甜点。

古代蜂蜜和油炸都算是稀罕物件,因此百姓下馆子最喜欢点油炸和高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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