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择合作伙伴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作为合作伙伴,双方的价值观要契合,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完全认同彼此的理念。而对“存异”的接纳程度,取决于资助方对自身在项目中的定位。
如果重视最终项目成果的完成度,则合作伙伴是否有能力实现项目目标是主要考虑的问题。双方关系更倾向于购买服务。
如果我们在项目中重视的是开展项目的过程,重在经验,则双方更像合作探索的伙伴,这样在选择受助方时,可以更为开放灵活,更看重对方在方法论上的逻辑性和工作态度。“他们(合作伙伴)无论选择要进行政策倡导,还是服务的规模化推广,我们都可以接受。我们决定结束资助,是因为他们坚持要用倡导的工作途径,目的却是服务规模化推广。有的伙伴,我们并不完全认同他们的理念,也不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我们未必一定正确,他们的工作方法前后是合乎逻辑的,可以支持他们,过程中也许有其他启发。”(3)
但资助经常可以看作一种背书或一种肯定,因此,如果双方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持有相反的理念,则需要谨慎考虑,避免被人视为对理念的认可。
整体而言,看得多才能提高选出优秀合作伙伴的概率,看得多也才能提升自己选择合作伙伴的能力。
伙伴是否合适,主要是看我们慈善活动的目标和需求。但有一些现象可能意味着合作时有更高风险。
合作机构中的风险预警标识,见表9-2。
表9-2 合作机构中的风险预警标识(4)
维度预警标识
机构历史与成就机构领导层不能或不愿公开过往成就与困难
治理治理层虚设,完全由执行负责人决策;
治理层没有履行监督尤其是财务监督责任;
治理层中员工亲属过多;
治理层与执行负责人有冲突矛盾;
执行负责人缺乏管理经验;
执行负责人事无巨细亲力亲为
战略无法说明使命愿景;
无法说明目标制定的内部过程;
无法说明除资金外的其他重要挑战
项目方案因果逻辑不清;
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
项目成果与变革理论不符;
项目资源无法实现成果;
与影响相比,成本过高;
无法说明监测评估方式
人力员工流动率过高;
项目主要执行人员缺乏必要经验
外部关系机构表示没有竞争者;
缺乏社会网络
财务无法说明收入预期来源;
无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