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同理心与同情心
一、同理心
战国时期列御寇所著《列子·汤问》里记载了一个故事:“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峩峩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后来,钟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这就是千古流传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典故。
所谓“千金易得,知音难求”;同样,理解已不易,同理心更难!
&hy)指的是能够了解、预测他人行为,感知、预测他人情绪,并能感同身受地理解、体验,自然而然表现出与对方情感相共鸣的一种人际能力。
同理心是一个心理学名词,其源自希腊文Empatheia(神入,亦被译为“感情移入”“移情”“共情”“共感”“同感”等),原来是美学理论家用以形容理解他人主观经验的能力;后引申为能设身处地对他人认知、情绪与情感予以觉察、理解与体验的能力。一个有同理心的人,一定是能够换位思考、站在别人角度来看待问题的人。研究表明,同理心强的人往往更慷慨,更关心他人的福祉,也往往有更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更大的个人福祉。
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有句老话,叫“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圣经·马太福音》中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些说的都是同理心,即一方面不要将自己不喜欢或不愿接受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另一方面,要依据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或对方喜欢的、期望被对待的方式,来对待他人。
一个有着同理心的人需要具备以下两种能力:一是认知能力,即能够站在他人的观点上理解他人情绪来源的能力,也即理解能力;二是情感反应能力,即能够暂时进入对方的心理世界,不带任何评价地去感受对方的感受与体验的能力,也即共情能力。
以上笔者观点主要是采纳了美国心理学家戴维斯的理论,他把同理心的概念分为认知成分(理解他人观点)和情感成分(感受他人情感),并将同理心解构成四种不同的维度。(1)它们分别是:①观点采择(PerspectiveTaking):指自发地理解他人内在感受的倾向;②想象(Fantasy):指想象自己是一个虚构的角色时产生的想法和行为;③关怀(Empathi):指同情和关心痛苦的人;④个人痛苦感(PersonalDistress):指个体在紧张不安的状态下感受到的焦虑和苦恼。
二、同理心与同情心的区别
同理心不同于同情心(Sympathy)。
同情心是认知到别人的痛苦,从而引起恻隐、怜悯之心,是一种有着潜在的、无意识优越感的俯视化心理;同理心则是不仅认知他人的痛苦,且能够感同身受,并自发体验的一种情感共鸣状态,是一种基于平等关系而非俯视化的心理。
两者的区别有三点:一是是否能感同身受;二是两者心理定位是否是平等关系;三是是否有判断。
比如我们在大街上、地铁里看到有人乞讨,可能会心生怜悯,说:“真可怜!真是太不幸了!”又或者上前给予一些施舍,就是一个常见而典型的同情心的例子。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我们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生活困难以及贫穷弱小者的帮助,对因天灾人祸惨遭不幸者的支持,对因含冤而受屈者的不忿等。
又如,有一个老奶奶无意间想起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禁不住失声痛哭。这时,家里的老伴儿、儿子和儿媳纷纷聚拢来,经询问得知原委后又纷纷安慰道:“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别难过了!”“您看您现在生活多好啊,多幸福啊!”只有那四五岁的小孙女,看到奶奶痛苦的样子竟也控制不住地扑到奶奶怀里,和奶奶一起放声大哭……这里我们看到,小孙女切实感同身受地体验到了奶奶的悲伤的心理与情绪,并与奶奶的情绪产生共鸣,同声大哭,这是同理心;其他人的安慰是基于各自内心对此现象的看法而产生的同情心。
当他人遭遇不幸时,有同情心的人会说:“我真的为你感到难过!”有同理心的人可能会这样表达:“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我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同理心是基于理解与尊重的,能够设身处地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感受,并站在对方角度思考与处理问题,并体验对方情绪的一种能力。
前文介绍了在果敢表达过程中的倾听、回应与提问的要点,这些都是表现同理心的基础。如果这些基础都做不到或做不好,那么要达到同理心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要记住,那三个基础动作是“器”,是“物”,它们也许会令我们表现出我们的同情心,但要达到同理心这种“道”与“魂”的状态,则需要我们有着极强的敏锐的对情绪的认知与体验能力,以及极高的情商(下一章我们会讲到“情绪与情商”)。
动物也具有同理心。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学专家达赫·凯尔特纳(Daer)认为共情是高等动物的一种本能。他认为相对于原始基因驱动的同类互助,由共情所驱动的帮助往往是更加不求回报的一种利他行为,也只有高等智慧的动物才会因为共情,而对和自己毫无关联的物种进行帮助。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我们可以看到狗狗会照顾幼小的狮子,猫妈妈会照料年幼的小狗,海豚和虎鲸会救助溺水的冲浪爱好者,等等。
同情心是在情感上发生怜悯,未必会有后续的行动产生,但也有可能会付诸行动,比如施舍、帮助、救助;同理心除了设身处地地感同身受外,通常会付诸行动,比如帮助、救助,或共同面对与处理困难情境(但不会施舍,因为施舍通常是基于优越感,而非平等的心态)。
同情心基于人类朴素的、脆弱的道德感(说其脆弱是因为道德感会因时间与空间的不同而变化),会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同理心未必基于道德感(有同理心的动物就没有道德感),但其会令彼此的心理距离更近。
同情心未必需要倾听、回应或感受;同理心通常会有倾听与回应,且一定有感受,因为其情绪感知与社会情感洞察力更加敏感。
同情心不排除自己会“有判断”,即可以没有对对方的“判断”,也可以有“判断”;而同理心的原则之一就是“没有判断”,即虽然未必会赞同对方的观点,但不会对对方的观点与立场进行对与错的“判断”,且同时会保留自己的观点。比如,我们对阿Q很同情,但会有人认为阿Q的退让型行为是不对的,是错误的(判断),即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一个有着同理心的人,会理解阿Q的处境,理解阿Q的退让型行为是由于时代的局限、环境的恶劣以及阿Q本人的成长过程导致的,不会批判他的行为是错误的(无判断),但也不会赞成他的退让型行为,反而会保留自己的“人应该具有果敢型行为”的观点。
同情心基于个人的受教育背景和道德感,有可能没有产生行动,也有可能有所行动,因而个体能量的消耗是有限的;而同理心需要我们的大脑、心灵同时处理大量的信息与感受(通常是无意识的自然反应),还需要“移情”,进入对方的大脑与心灵进行体验与感受,因而会消耗更多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