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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十七封 谈翻译(第1页)

书信十七封谈翻译

致宋奇[1]

大半年功夫,时时刻刻想写封信给你谈谈翻译。无奈一本书上了手,简直寝食不安,有时连打中觉也在梦中推敲字句。这种神经质的脾气不但对身体不好,对工作也不好。最近收到来信,正好在我工作结束的当口,所以直到今天才作复。一本LaeBette花了七个半月,算是改好誊好,但是还要等法国来信解答一些问题,文字也得做一次最后的润色。大概三十万字,前后总要八个半月。成绩只能说“清顺”二字,文体、风格,自己仍是不惬意。大家对我的夸奖,不是因为我的成绩好,而是因为一般的成绩太坏。这不是谦虚的客套,对你还用这一套吗?谈到翻译,我觉得最难应付的倒是原文中最简单最明白而最短的句子。例如Elleestte=Sheisg,读一二个月英法文的人都懂,可是译成中文,要传达原文的语气,使中文里也有同样的情调、气氛,在我简直办不到。而往往这一类的句子,对原文上下文极有关系,传达不出这一点,上下文的神气全走掉了,明明是一杯新龙井,清新隽永,译出来变了一杯淡而无味的清水。甚至要显出Sheisg那种简单活泼的情调都不行。长句并非不困难,但难的不在于传神,而在于重心的安排。长句中往往只有极短的一句simplesentence,中间夹入三四个副句,而副句中又有participle的副句。在译文中统统拆了开来,往往宾主不分,轻重全失。为了保持原文的重心,有时不得不把副句抽出先放在头上,到末了再译那句短的正句。但也有一个弊病,即重复字往往太多。译单字的问题,其困难正如译短句。而且越简单越平常的字越译不好,例如virtue,spiritual,moral,se,,humble等等。另外是抽象的名词,在中文中无法成立,例如lavraiegrandeurd'ame=thegenuinegrandeurofsoul译成“心灵真正的伟大”,光是这一个短句似乎还行,可是放在上下文中间就不成,而非变成“真正伟大的心灵”不可。附带的一个困难是中文中同音字太多,倘使一句中有“这个”两字,隔一二字马上有“个别”二字,两个“个”的音不说念起来难听,就是眼睛看了也讨厌。因为中文是单音字,一句中所有的单字都在音量上占同等地位。不比外国文凡是the,that都是短促的音,法文中的ce,cet更其短促。在一句中,arti在音量上相差很多,因此宾主分明。一到中文便不然,这又是一个轻重不易安排的症结。

以上都是谈些琐碎的实际问题,现在再提一个原则性的基本问题:

白话文跟外国语文,在丰富、变化上面差得太远。文言在这一点上比白话就占便宜。周作人说过:“倘用骈散交错的文言译出,成绩可以较有把握:译文既顺眼,原文意义亦不距离过远”,这是极有见地的说法。文言有它的规律,有它的体制,任何人不能胡来,词汇也丰富。白话文却是刚刚从民间搬来的,一无规则,二无体制,各人摸索各人的,结果就要乱搅。同时我们不能拿任何一种方言作为白话文的骨干。我们现在所用的,即是一种非南非北、亦南亦北的杂种语言。凡是南北语言中的特点统统要拿掉,所剩的仅仅是一些轮廓,只能达意,不能传情。故生动、灵秀、隽永等等,一概谈不上。方言中最colloquial的成分是方言的生命与灵魂,用在译文中,正好把原文的地方性完全抹煞,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岂不笑话!不用吧,那么(至少是对话)译文变得生气全无,一味地“新文艺腔”。创作文字犯这个毛病,有时也是因为作者不顾到读者,过于纯粹的方言要妨碍读者了解,于是文章就变成“普通话”,而这普通话其实是一种人工的,artificial至极的话。换言之,普通话者,乃是以北方话做底子,而把它colloquial的成分全部去掉的话。你想这种语言有什么文艺价值?不幸我们写的正是这一种语言。我觉得译文风格的搞不好,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语言是“假”语言。

其次是民族的mentality相差太远。外文都是分析的、散文的,中文却是综合的、诗的。这两个不同的美学原则使双方的词汇不容易凑合。本来任何译文总是在“过与不及”两个极端中**来**去,而在中文为尤甚。

《泰德勒》一书,我只能读其三分之一,即英法文对照的部分。其余只有锺书、吴兴华二人能读。但他的理论大致还是不错的。有许多,在我没有读他的书以前都早已想到而坚信的。可见只要真正下过苦功的人,眼光都差不多。例如他说,凡是idiom,倘不能在译文中找到相等的(equivalent)idiom,那么只能用平易简单的句子,把原文的意义说出来,因为照原文字面搬过来(这是中国译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所用的办法),使译法变成intolerable是绝对不可以的。这就是我多年的主张。

但是我们在翻译的时候,通常总是胆子太小,迁就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的时候太多。要避免这些,第一要精读熟读原文,把原文的意义、神韵全部抓握住了,才能放大胆子。煦良有句话说得极中肯,他说:字典上的字等于化学符号,某个英文字,译成中文某字,等于水是H2O,我们在译文中要用的是水,而非H2O。

我并不是说原文的句法绝对可以不管,在最大限度内我们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但无论如何,要教人觉得尽管句法新奇而仍不失为中文。这一点当然不是容易做得到的,而且要译者的taste极高,才有这种判断力。老舍在国内是惟一能用西洋长句而仍不失为中文的惟一的作家。我以上的主张不光是为传达原作的神韵,而是为创造中国语言,加多句法变化等等,必要在这一方面去试验。我一向认为这个动作尤其是翻译的人的工作。创作的人不能老打这种句法的主意,以致阻遏文思,变成“见其小而遗其大”;一味地只想着文法、句法、风格,绝没有好的创作可能。

由此连带想到一点,即原文的风格,越到近代越要注重。像Gide[2]之流,甚至再早一点像AnatoleFrance[3]之流,你不在原文的风格上体会,译文一定是像淡水一样。而风格的传达,除了句法以外,就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传达。

关于翻译,谈是谈不完的。今天我只是拉七拉八地信口胡扯一阵。你要译的书,待我到图书馆去找到了,读了再说。但在一九四八年出版的BritishLiteratureBetars中也找不到这作家的名字。我的意思只要你认为好就不必问读者,巴金他们这一个丛书,根本即是以“不问读者”为原则的。要顾到这点,恐怕Jaen的小说也不会有多少读者。我个人是认为Austen的作品太偏重家常琐屑,对国内读者也不一定有什么益处。以我们对art的眼光来说,也不一定如何了不起。西禾我这两天约他谈,还想当面与巴金一谈。因西禾此人不能负什么责任。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

这一晌我忙得不可开交。LaeBette初版与Eugé重版均在看校样,三天两头都有送来。而且每次校,还看出文字的毛病,大改特改(大概这一次的排字工友是很头疼的)。同时《高老头》重译之后早已誊好,而在重读一遍时又要大改特改:几件工作并在一起,连看旁的书的时间都没有,晚上常常要弄到十二点。此种辛苦与紧张,可说生平仅有。结果仍是未能满意,真叫作“徒唤奈何”!我个人最无办法的,第一是对话——生长南方,根本不会说国语,更变不上北京话。现在大家用的文字上的口语都是南腔北调,到了翻译,更变得非驴非马,或是呆板得要死。原作的精神一点都传达不出。第二是动作的描写,因为我不善于这一套,总没法安排得语句流畅。长句的分拆固然不容易,但与原作的风格关系较小,能做到理路清楚,上下文章贯穿就能交代。我觉得你对我的的第一、二点困难差不多不成问题,至于第三点,只能尽量丢开原作句法。我举个例告诉你,使你可以大大地放胆。亚仑·坡的小说,句子不算不长。波特莱译本,的确精彩,可是长句句法全照法文,纯粹的法文(当然,波特莱的法文是极讲究的),决不迁就英文,他就是想尽方法,把原作意义曲曲折折地传达出来,绝对不在字面上或句子结构上费心。当然这种功夫其实比顾到原文句法更费心血,因为对原作意义一定要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才行。你初动笔时恐怕困难极多,希望你勿灰心,慢慢地干下去,将来你的成绩一定超过我,因为你本来的文格句法就比我的灵活。麻烦的是十八世纪人士的谈话,与现代的中国话往往格调不合,顾了这个顾不了那个,要把原作神味与中文的流利漂亮结合,决不是一蹴即成的事。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信批评《贝姨》各点,我自己亦感觉到,但你提出的“**”,西禾说是北方话,可见是南北方都有的名词。译文纯用北方话,在成长南方的译者绝对办不到。而且以北方读者为惟一对象也失之太偏。两湖、云、贵、四川及西北所用语言,并非完全北方话,倘用太土的北京话也看不懂。即如老舍过去写作,也未用极土的辞藻。我认为要求内容生动,非杂糅各地方言(当然不能太土)不可,问题在于如何调和,使风格不致破碎,斯为大难耳。原文用字极广,俗语成语多至不可胜计,但光译其意思,则势必毫无生命;而要用到俗语土话以求肖似书中人物身份及口吻,则我们南人总不免立即想到南方话。你说我请教过许多人倒也未必。上年买了一部国语辞典(有五千余面,八册,系抗战时北平编印),得益不少。又聪儿回来后,在对话上帮我纠正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地方。他在云大与北京同学相处多,青年人吸收得快,居然知道不少。可惜他健忘,回来后无机会应用,已忘掉不少。又原文是十九世纪的风格,巴氏又不甚修饰文字,滥调俗套在所不免,译文已比原作减少许多。遇到此种情形,有时就用旧小说套语。固然文字随各人气质而异,但译古典作品,译者个人成分往往并不会十分多,事实上不允许你多。将来你动手后亦可知道。煦良要我劝你在动手Emma之前,先弄几个短篇做试笔,不知你以为如何?我想若要这样做,不妨挑几篇近代的,十九世纪的、十八世纪的各一篇做试验。

再提一提风格问题。

我回头看看过去的译文,自问最能传神的是罗曼·罗兰,第一是同时代,第二是个人气质相近。至于《文明》,当时下过苦功(现在看看,又得重改了),自问对原作各篇不同的气息还能传达。即如巴尔扎克,《高老头》《贝姨》与《欧也妮》三书也各各不同。鄙见以为凡作家如巴尔扎克,如左拉,如狄更斯,译文第一求其清楚通顺,因原文冗长迂缓,常令人如入迷宫。我的译文的确比原作容易读,这一点可说做到了与外国译本一样:即原本比译本难读(吾国译文适为相反)。如福禄贝尔,如梅里曼,如莫泊桑,甚至如都德,如法朗士,都要特别注意风格。我的经验,译巴尔扎克虽不注意原作风格,结果仍与巴尔扎克面目相去不远。只要笔锋常带情感,文章有气势,就可说尽了一大半巴氏的文体能事。我的最失败处(也许是中国译者最难成功的一点,因两种文字语汇相差太远),仍在对话上面。

你译十八世纪作品,杨绛的《小癞子》颇可作为参考(杨绛自称还嫌译得太死)。她对某些南方话及旧小说辞汇亦不避免,但问如何安排耳。此乃译者的taste问题。

像你这样对原作下过苦功之后,我劝你第一要放大胆子,尽量放大胆子;只问效果,不拘形式。原文风格之保持,绝非句法结构之抄袭(当然原文多用长句的,译文不能拆得太短;太短了要像二十世纪的文章)。有些形容词决不能信赖字典,一定要自己抓住意义之后另找。处处假定你是原作者,用中文写作,则某种意义当用何种字汇。以此为原作,我敢保险译文必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成功。……

一九五一年十月九日

最近杨必译的一本MariaEdgeworth[4]:Rat(译名《剥削世家》——是锺书定的)由我交给平明,性质与《小癞子》相仿,为自叙体小说。分量也只有四万余字。我已和巴金谈妥,此书出版时将《小癞子》重印。届时必当寄奉。平明初办时,巴金约西禾合编一个丛书,叫作“文学译林”,条件很严。至今只收了杨绛姊妹各一本,余下的是我的巴尔扎克与《克利斯朵夫》。健吾老早想挤进去(他还是平明股东之一),也被婉拒了。前年我鼓励你译书,即为此丛书。杨必译的《剥削世家》初稿被锺书夫妇评为不忠实,太自由,故从头再译了一遍,又经他们夫妇校阅,最后我又把译文略为润色。现在成绩不下于《小癞子》。杨必现在由我鼓励,正动手萨克雷的VanityFair,仍由我不时看看译稿,提提意见。杨必文笔很活,但翻译究竟是另外一套功夫,也得替她搞点才行。普通总犯两个毛病:不是流利而失之于太自由(即不忠实),即是忠实而文章没有气。倘使上一句跟下一句气息不贯,则每节即无气息可言,通篇就变了一杯清水。译文本身既无风格,当然谈不到传达原作的风格。真正要和原作铢两悉称,可以说无法兑现的理想。我只能做到尽量的近似。“过”与“不及”是随时随地都可能有的毛病。这也不光是个人的能力、才学、气质、性情的问题,也是中外思想方式基本的不同问题。譬如《红楼梦》第一回极有神话气息及mysticism,在精神上与罗曼·罗兰某些文字相同,但表现方法完全不同。你尽可以领会,却没法使人懂得罗曼·罗兰的mysticism像懂《红楼梦》第一回的那种mysticism一样清楚。因为用的典故与image很有出入,寄兴的目标虽同,而寄兴的手段不同。最难讨好的便是此等地方。时下译作求能文通字顺已百不得一,欲求有风格(不管与原文的风格合不合)可说是千万不得一;至于与原文风格肖似到合乎艺术条件的根本没有。一般的译文,除开生硬、不通的大毛病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最大的缺点)是句句断、节节断。连形象都不完整,如何叫人欣赏原作?你说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倘如一杯清水,则根本就不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没有诗意的东西,在任何文字内都不能称为诗。非诗人决不能译诗,非与原诗人气质相近者,根本不能译那个诗人的作品。

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我最后一本《克利斯朵夫》前天重译完,还得从头(即第四册)再改一遍(预计二月底三月初完工)。此书一共花了一年多功夫。我自己还保存着初译本(全新的)三部,特别精装的一部,我预备除留一部做样本外,其余的一并烧毁。你楼上也存有一部,我也想销毁,但既然送了你,事先还须征求你同意。原译之错,使我不敢再在几个好朋友眼里留这个污点。请来信“批准”为幸!这一年来从头至尾只零零星星有点儿休息,工作之忙之紧张,可说平生未有。加以聪儿学琴也要我花很多心,排节目,找参考资料,对iion提意见(他一九五三年一共出场十四次)。除重译《克利斯朵夫》外,同时做校对工作,而校对时又须改文章,挑旧字(不光是坏字。故印刷所被我搞得头疼至极!),初二、三、四校,连梅馥也跟着做书记生,常常整个星期日都没歇。这一下我需要透一口气了。但第三、四册的校对工作仍须继续。至此为止,每部稿子,从发排到装订,没有一件事不是我亲自经手的。印封面时(封面的设计当然归我负责)还得跑印刷所看颜色,一忽儿嫌太深,一忽儿嫌太浅,同工友们商量。

以后想先译两本梅里美的(《嘉尔曼》与《高龙巴》)换换口味,再回到巴尔扎克。而下一册巴尔扎克究竟译哪一本迄未决定,心里很急。因为我藏的原文巴尔扎克只是零零星星的,法国买不到全集(尤其是最好的全集本),所以去年春天我曾想托你到日本的旧书铺去找。再加寄巴黎的书款如此不易,更令人头疼。

最近我改变方针,觉得为了翻译,仍需熟读旧小说,尤其是《红楼梦》。以文笔的灵活,叙事的细腻,心理的分析,镜头的变化而论,我认为在中国长篇中堪称第一。我们翻译时句法太呆,非多多学习前人不可(过去三年我多学老舍)。……

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杨绛译的《吉尔·布拉斯》(GilBlas——一部分载《译文》),你能与原作对了几页,觉得语气轻重与拆句方法仍多可商榷处。足见水平以上的好译文,在对原作的iion方面始终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译者的个性、风格,作用太大了。闻杨译经锺书参加意见极多,唯锺书“语语求其破俗”,亦未免矫枉过正。

《夏倍上校》阅后请示尊见。我自己译此书花的时间最久,倒不是原作特别难,而是自己笔下特别枯索呆滞。我的文字素来缺少生动活泼,故越看越无味;不知你们读的人有何感觉。我很怕译的巴尔扎克流于公式刻板的语句。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讲到一般的翻译问题,我愈来愈感觉到译者的文学天赋比什么都重要。这天赋包括很多,taste,sense等等都在内。而这些大半是“非学而能”的。所谓“了解”,其实也是天生的,后天只能加以发掘与培养。翻译极像音乐的iion,胸中没有S的气息,无论如何弹不好S。朋友中很多谈起来头头是道,下笔却无一是处,细拣他们的毛病,无非是了解歪曲,see不高明。

时下的译者十分之九点九是十弃行[5],学书不成,学剑不成,无路可走才走上了翻译的路。本身没有文艺的素质、素养;对内容只懂些毛皮,对文字只懂得表面,betweenlines的全摸不到。这不但国内为然,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单以克利斯朵夫与巴尔扎克,与服尔德(dide)几种英译本而论,差的地方简直令人出惊,态度之马虎亦是出人意料。

我在五月中写了一篇对“文学翻译工作”的意见书,长一万五千余言,给楼适夷,向今年八月份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的筹备会提出。里面我把上述的问题都分析得很详尽,另外也谈了许多问题。据报告,周扬见了这意见书,把他原定七月中交人文社出版的修订本AnnaKalerina,又抽下来,说“还要仔细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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