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父母一眼看出令智礼的不靠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小白脸一个,写诗?笑死人了,那玩意儿能吃还是能喝?你一个大男人不好好找个班上,窝家里写诗,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但越阻止,这份爱反而越显得忠贞,不可夺其志。父母兄弟把她锁家里,她翻墙逃出来,怀着类似革命般的心情。
嫁给令智礼之前,他有其他追求者,他长那样一张脸,人家爱慕他,他早早意识到这是自己拥有的权利,并且会使用这样权利,这其中,肖梦琴最虔诚,最热情,最有和家庭决裂的勇气,既然一个男人最终需要一个伴侣,他选择了她,是对她的恩赐。
令智礼很快发现自己不适合婚姻,婚姻是琐碎的,嘈杂的,到处是动静,他只想写诗。
家庭所有重担落在肖梦琴身上,她为了省洗发水,剪去长头发,她要去附近厂里做工,要干农活,她一下从少女变成妇人,她的手不再细腻,眼睛也不再明亮。
诗人对着她,是写不出一个赞美字眼的,令智礼好失望,他觉得特别委屈,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庸俗的、每天计较鸡毛蒜皮的女人,怎么她完全变了一个人呢?他记得,她原先是很耐看的,小脸,额头饱满,文雅端庄,非常有韵味。
他需要一个能给他灵感的女人,一个缪斯,不是一个乏味疲惫的妇女。她对他的爱却不减,他是她的梦想,她要这梦想永远辉煌,闪闪发光,一点尘埃不染。他自然要穿得漂亮,坐在那里,眼前只能是稿纸、钢笔。她简直不知道怎么奉献自己才好,全部奉献出去,仍觉亏欠,好像劳累一天,只消夜里抱住这样一个美好的□□,感受体温,听他说那些奇妙的句子,就十分圆满了。
直到令冉出生,这劳累陡然加倍。令智礼最开始非常排斥孩子,太吵了,她要哭,要人喂养,要人抱,小孩子是世界上最可憎的生物!她分去了肖梦琴的精力,孩子是他的敌人,他不再是肖梦琴唯一奉献的对象。
他更没法写出诗了,肖梦琴鼓励他,她从不怀疑他的才华,认定他只不过缺少机遇、伯乐。令智礼在家憋闷,到处都束缚他,到处都是噪音,他拿走肖梦琴所有的钱,去了北京,去采风,参加诗会,找灵感。
令冉没了奶粉吃,病猫子一样叫唤,肖梦琴第一次歇斯底里坐孩子旁边哭,哭完,她又是那种文气包容的女人模样,给人印象绝不会差。她对孩子有耐心,也细心,令冉从小长得雪白漂亮,她看着孩子,枯萎下去的日子,便重新得了雨水,又把叶子、茎干长出来。
一年后,令智礼回来,他看起来有些憔悴、落魄,这一年到底做了什么,他也没说,好像没发生过。钱是花光了,人不得不回来,诗呢?灵感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
他这一回来,发现女儿突然变成一种活的、热乎的生物,特别明媚,眼睛一眨一眨,小腿一踢一踢,充满生命力,他一下就预感到这孩子肯定聪明,也因如此,他愿意抱一抱她,亲亲她,喊她小宝贝儿。
被关注、被爱护,是一种感觉,令冉记得两岁时的感觉,具体的事情,却是模糊的。
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感觉是虚幻的。令智礼爱喝酒,喝酒总得有点下酒菜,再不济,也得弄一碟花生米,花生米永远被锁在一个旧不锈钢柜子里,除了他,谁也别想吃一粒。
肖梦琴告诉她,爸爸喝了酒吃了花生米才好找灵感。灵感这样的词,整个十里寨,只会出现在她家里,这玩意儿,比钱还难挣,看不见,摸不着。
花生米儿仿佛是天下第一好吃的东西,很长一段时间里,令冉都想吃花生米儿。现在呢,真是一粒也吃不下。
令智礼还爱上了别的女人,坠入爱河,如痴如狂,诗人的感情就是这样丰富热烈呐。
左右邻居都知道,他这样的美男子去搞女人,仿佛天经地义。一边搞女人,一边写诗,简直是文思如泉涌。诗写的怎么样?那就没人知道了。
没有比肖梦琴更好的妻子,她奉献,知冷热,尽全力给他支持和陪伴,他还能爱上别人,真是恬不知耻。但爱情太迷人了,陌生的身体,全新的激情,心动,这具躯壳也要动,这是诗人天性里要追逐的,也应该追逐的,他不能变成一滩死水。
令智礼在客观层面分析了这个事,没有要谴责自己的意思。他尊重天性,尊重这种自然之道,道德是虚伪的,他不要。
热风打细细的绿纱窗筛进来,那上头,有竹子,有熊猫,常见的一种样式,许多年前就有,令冉家里也有,绿影外头肖梦琴在院子里给人洗内裤,那女人的内裤,怎么洗下去的呢?这屈辱那样深,还是洗了。
令冉一个激灵,楼下有人骂起来了,五奶奶颤巍巍去看,是谁的电驴车筐里的抹布被人顺走了。这是真的,什么都能丢,别说充电器、雨衣,你放个袋子也有人偷。
五奶奶想起她的草帽忘记拿了,令冉便说她下楼。
楼下停着老人的三轮车,一对姐弟正顺着墙根阴凉处走,令冉认得,做姐姐的十五六岁,弟弟要小一点,这姐弟家里住十里寨附近的垃圾场,拾荒为生,不是本地人。
“冉冉姐。”女孩子喊她一声。
令冉问:“怎么没上学?”
“我来抓他。”姐姐指着弟弟,“跑网吧来了,气死我。”
弟弟说:“我又不念书,那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