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蒙眼疾手快地付完钱便逃一般地离开。
报亭的老板还说看在熟人的份上送他一本,见状也是故作深沉地感叹道:“年轻人啊!”然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把《魅力巴黎》摆在摊位显眼地,以免又有害羞的男人不便逃离买书现场。
…………
“买回来了?”爱德蒙进门的瞬间与神父撞个满怀,后者来不及叫疼便抢过杂志,一边翻开,一面回到二楼的书房。
“您等等我。”忘了买第二本的爱德蒙跟上神父的上楼脚步。
《魅力巴黎》果然看重珍妮的小说,不仅给了首推板块,还在封面加粗印上新秀书名,里头的插画也超出了一般待遇。
神父已经读过珍妮的小说原稿,现在不过扫上几眼。爱德蒙就不同了,他只看过已成废稿的架空小说和还未发售的侦探小说,压根不知珍妮投给女性杂志的小说是什么类型,什么类型。
和之前询问珍妮为何要给女主配八个男人的神父般,爱德蒙在看过小说的前两章后就感到不对,随机陷入哲学状态。
“神父。”他几乎是思绪迷离地开口。
“嗯?”
“珍妮到底在写什么?”
“写什么?写小说啊!”此时的神父完全忘了他之前与爱德蒙的表现一般无二,满脸都是“年轻人的见识不够,这种事也值得让你大惊小怪”,“我问你,《魅力巴黎》的受众是谁?”
“……女人”。
“那么问题来。骑士小说是给男人写的,那《魅力杂志》作为一本女性杂志,她会给女读者提供什么小说?”
“……言情。”
“那珍妮写的是言情吗?”
“……是。”
“所以……”神父用舞台剧演员般的夸张姿态摊开了手,直勾勾地盯着爱德蒙的眼睛,“那我问你,她写的还有问题吗?”
“……没。”爱德蒙在回答“言情”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
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
“你拿去看吧!”神父对时尚、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