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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意义的意义3(第2页)

下面我尝试对什么是“意义”的意义的问题作比较展开的回答。我这里的“意义”不是指语词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活动的意义等,而是指人生的意义,或者说人的生命和生活的意义。当我们说“生活有意义”的时候,我们觉得生活是重要的,是有价值的,是值得过的,是值得细细品味、认真解读的。这些含义,就是“生活的意义”的意义。

作这样理解的话,生活意义的问题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生活有没有意义?如果生活是有意义的,它有什么样的意义?

对“生活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生活当然是有意义的。因为即便我回答“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只要我自己觉得这句话不是废话,而是有意义的,那么,说这句话的这个人,也就是我自己,其生活至少就此而言,至少在说出了“生活是没有意义的”这句有意义的话这一点上,是有意义的。在某种程度上,“生活是没有意义的”这句话是一个自相矛盾:如果这句话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可以不去管它;如果这句话是有意义的,那么至少就这句话是有意义的而言,生活就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生活有没有意义”的问题进行思考的那个人的生活,是对这个问题的任何回答的前提;而对这个问题的任何回答——包括说“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是有意义的话,那么,作出这个回答的那个人的生活就也是有意义的。一个会在“生活有没有意义”这么一个重大问题上进行思考的人,一个会对这么重要的问题作出自己回答的人,哪怕这个回答是一个否定回答,这个人的生活不会是没有意义的。

9。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

生活的意义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对这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在这方面,哲学家并没有什么特权。自上而下地颁布或者传达生活意义,曾经是宗教的使命,也是一些传统哲学体系想做的事情。但在现代社会,对生活于多层社会、多元文化和多边世界中的人们来说,任何理论都只能提出建议,而很难提出命令或提出绝对权威、不容置疑的解释。前面说过,生活意义的问题首先涉及的是吾我关系,也就是人和自己的关系问题,涉及“我是谁”“我希望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对生活意义有独一无二的回答。造成我们的独一无二性的不仅有遗传性状,而且有家庭环境,社会遭遇,个体经历,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极其复杂,不可能完全一样。

但即使这样,哲学家在人们思考生活意义问题的时候,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甚至提供一些“专家意见”。哲学家的“专家意见”并不像医生、律师或会计师的“专家意见”;在医学问题或法律问题、财务问题上,专家意见无疑高于非专家意见的。但在人生意义的问题上,我们通常并不认为有哪个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来说有那么高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但是,哲学会告诉你,你如果要比较系统比较深入地思考生活意义问题的话,可以从哪些角度思考,可以运用哪些概念去思考,可以参考哲学史上、思想史上的哪些观点,等等。尤其是,对于什么是“(生活的)‘意义’的意义”这个有关生活问题的“元问题”,哲学可以帮助我们思考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比方说,我们的生活意义是我们进入生活的时候被现成地给予的东西,还是由我们自己赋予生活的东西?生活意义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生活意义是工具性的还是内在性的?生活意义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

下面我们对这些问题依次作一些讨论。

10。生活意义是给定的还是赋予的。

有人说,生活本没有意义,生活的意义是人们赋予的。这话有点道理。人生是一个过程,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阶段。在物理世界中,过去发生的事件是现在发生的事件的原因,现在发生的事件是未来发生的事件的原因。但在人的世界中,我们每个人,每个人此刻生活着的人们,顾名思义当然都首先生活在当下、生活在现在。但“现在”的特点是,一当我们用“现在”这个概念来描述它,它就成了一个已经过去的对象,就已经进入了“过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先有“现在”,才有“过去”;“现在”成了“过去”的前提。另一方面,对于“现在”来说,“未来”还未来到,但人只有先生活在“现在”,才可能奔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也构成了“未来”的前提。

这些说法可能都太玄了一些。这些说法的实际意思是:活着的人们,顾名思义都是处于“现在时”的人们,而人们生活着,同时也理解着,“有理解地生活”可以说就是人的生活与动物的生活的根本区别。当然,“理解”的程度有千差万别,但任何对自己生活的“理解”,都包括着对过去生活的回忆,对未来生活的展望。尽管回忆的内容是过去,展望的内容是未来,这“回忆”和“展望”本身却都是发生在当下的活动。因此,不管是认为生活本身产生意义,还是认为对生活的理解产生意义,我们都可以说生活的意义都是由生活着的主体即人所赋予的。

但既然说生活的意义是由生活着的人们所赋予的,就不能说生活本身没有意义。再说一遍,“有理解地生活”可以说就是人的生活与动物的生活的根本区别,“理解”本来就是生活的一个方面。所以,即使是对于主张对生活的理解而不是生活的本身产生意义的人,也应该承认生活本来就是有意义的。

11。生活意义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

有人说,生活的意义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这话也有点道理。打一个比方,假如有三个建筑工人在砌墙,你问他们在干什么,就可能得到三种回答。问第一个人“你在干什么?”他回答说:“我在砌墙。”问第二个工人“你在干什么?”他回答说:“我在造房子。”问第三个工人“你在干什么?”他回答说:“我在建设我们的城市。”三个人做着同样的事情,但对所做的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因为他们把所做的事情放在不同的参照系中,因而从中读出不同的意义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的意义确实是相对的。

但尽管三位工人理解自己工作的参照系不同,这三个参照系还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人之为人的活动进行的描述。砌墙、造房子、建设自己的城市,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马克思说过,最蹩脚的建筑师也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因为建筑师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劳动的主体,他在现实中造成一幢房子之前,先已经在头脑中,在观念中把这幢房子建好了。换句话说,他把他自己的活动当做一个实现他自觉形成的理想的实现过程。理想可大可小,有远有近,但理想之所以为理想,都包含着知识、需要和想象这些要素。讲到知识就要涉及真假之辨,讲到需要就要涉及善恶之别,讲到想象就要涉及美丑之分。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生活,都或多或少地包括求真、明善和审美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的意义又是绝对的。

说生活意义有绝对的一面,还可以作另一种说明。生活的意义与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密切相关。离开了对生活意义的理解,生活意义就是一句空话。前面说过,对生活的意义理解本身就是生活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人之为人的最根本的组成部分。因此,只有那些使得理解活动成为可能,或者说只有那些维护、至少是不破坏理解的根本条件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理解的前提是人有生命,不仅有生命,而且有理解力,这进一步意味着不仅有形成理解力的条件,而且有运用理解力的条件。承认这些前提,就意味着尊重每个人的生命,珍视人类文明的成果,维护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平等交往的条件,等等。

12。生活意义的工具性与内在性。

刚才把人类生活理解为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并且说生活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就是有生活所要实现的目的所确定的。于是有高中朋友就产生这样的困惑:我们今天辛苦学习、复习,目的是为了考上大学。一旦考上大学,我们今天所做的事情就不再有意义了。为了这么短暂的意义,我们今天如此辛苦值得吗?

确实,“手段”和“目的”是我们在思考人生问题时候最经常用到的一对概念。我们在考虑意义问题的时候,也确实常常谈论一件事情的“工具意义”或“内在意义”。说一件事情有“工具意义”,就是说它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只是相对于它所要实现的那个目的而言才是有意义的。辛苦学习为了考上大学,辛苦学习这件事情的意义就是相对于考上大学这个目的而言的工具性的意义,而不具有内在意义。

那么考上大学的意义是什么呢?相对于“辛苦学习”来说,“考上大学”是目的,但考上大学,就好像当初大家考上重点中学一样,也只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也只是达到下一步目的的一个手段,比方说是实现“找到一份好工作”这个目的手段,因此也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没有内在价值。

不难想象,对“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我们同样可以说它只是用来实现进一步目的的手段,也只具有工具价值而没有内在价值,等等。

说到底,我们会说,我们要追求的是一种好的生活。高中学习,考上大学,找到工作,赚取高薪,等等,都是为了过一种好的生活。好的生活才是真正具有内在意义的东西,其他东西都只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都不具有内在意义。

但到底什么是好的生活呢?到了人生的哪一刻,我们才有理由说:“这就是好的生活”呢?如果把事业成功甚至发财致富作为一种好的生活的标志的话,最有可能的是,当我们说“这就是好的生活”的时候,我们已经垂垂老矣。钱确实挣了不少,但很大程度上那只是遗嘱上的几个阿拉伯数字而已。

实际上,当我们要对“好的生活”下一个定义的时候,我们不仅会包括事业成功、物质富裕这样的内容,我们也会包括其他许许多多内容,其中多半会包括两条,那就是经历丰富、品质优秀。如果“经历丰富”可以作为好的生活的内在成分的话,那么,我们为考上大学而度过的高中岁月,为找到如意工作而度过的大学生涯等,就不仅仅因为它们所通往的目的而有意义,而也因为其自身而有意义,因为正是它们构成了丰富的人生经历的组成部分,它们被包括在“好的生活”这个概念的定义之中,因此与“好的生活”具有一种“概念关系”(如德国哲学家喜欢说的那样)。同样,如果“品质优秀”可以作为好的生活的内在成分的话,那么我们的丰富经历中的那些艰难困苦、挫折失败,也具有了正面的意义:如果没有艰难困苦、挫折失败,那么,勇敢、坚强、吃苦耐劳、见义勇为等优秀品质,至少是无从表现的,很可能是根本就无法形成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自我”都是由我们过去的经历所构成的,我们的经历并不因为它们已被“经历”而消失得无影无踪。恰恰相反,昨日之我已经沉淀下来,已经成为今日之我的内在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自己的生活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像对一个物理对象那样,看做是只有工具价值而没有内在价值的东西。

13。生活意义问题的理论性与实践性。

讨论生活意义的问题,运用概念范畴是非常重要的;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范畴,我们所熟悉的另外一些范畴,比如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理由与原因等,也非常重要。但这里我想要强调的是,生活意义的问题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而首先是一个实践问题;它不仅需要理论的解答,而且需要实践的解答。

比方说,假如一个人只是坐在那里思考“生活的意义”,却不从事实际工作,不去设定和追求任何实际目标,不去了解社会、结交朋友、破解难题、实现理想,他可能恰恰忽视了体验生活意义的一些重要途径,因而妨碍了对生活意义的问题作出恰当回答。

又比方说,假如一个社会中的人们频繁地提出“生活有意义吗”或“生活有什么意义”这样的问题,我们或许不能只问人们的意识状态和认识水平出了什么问题,而更要问客观的社会状况出了什么问题,进而考虑如何通过对客观社会状况的改造来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社会从传统进入现代,就容易使人的生活意义问题成为一个问题。在传统社会中,有关生活意义的问题即使提出,也有“标准答案”或权威回答,就此而言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问题。但到了现代社会,任何答案,包括历来被当做权威的答案,都要在理性的法庭上接受审问。任何个人的成长过程,都是对社会的价值规范和意义系统的内化的过程。在一个失去了神圣的(宗教—形而上学的)意义框架的社会里,个人的生活意义问题与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关系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大体来说,在一个合理的健全的社会中成长起来的个人,有比较明确的合理的参照系来确定自己的生活意义;而在一个不合理的、病态的社会中,在一个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尖锐对立的社会中,在一个只可能在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之间进行选择的社会中,就比较容易出现价值缺失和意义迷惘的情况。

简而言之,如果社会环境让其中的个人觉得自己的生活被残酷地撕毁、自己的生活意义被无情地否定,他就会觉得自己的遭遇全无道理,自己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荒谬至极。中国有古话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但有的时候,人们面临的是根本上摧毁人性的邪恶力量,在这种力量面前,连“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无法做到。小说《苏菲的选择》中的女主人面临的就是这样一种处境:纳粹让她在两个孩子之间进行选择,选择哪个被杀死,哪个被留下。面临这样的问题,苏菲不可能找到任何有意义的答案;任何一个不再相信有一个上帝或上帝的替身来提供意义、裁决善恶的现代人,也无法对之给出一个理论诠释。现实生活有时候就是如此沉重、如此荒谬。

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解决苏菲面临的荒谬问题,关键在于改造社会,改造使这种荒谬问题成为可能的那个荒谬社会。这里也存在着本文最初所说的一种“循环”:消除个人生活的荒诞感要求消除社会环境的荒谬性,而对社会环境的改造反过来又要求对生活于其中的个人的改造:“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马克思语)为了走出这个循环,或者确切地说,为了恰当地进入这个循环,马克思写道:“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按照本文一开始的观点,环境和个人之间的“循环”或“绕来绕去”要有意义的话,就必须发生在“革命的实践”的背景之下。这种“实践”之为“革命”的,不一定非惊天动地、改天换地不可;日常生活实践同样是个人修养和社会改善的重要途径,甚至是更重要途径。哲学的作用,理论的任务,就是去诠释这个背景,解读“革命的实践”的目标、前提和动力,并努力使这种诠释和解读成为实践的内在要素,使我们的实践更加自觉,更加自愿,也更加自如。只有在这种实践的背景下,我们的社会环境才会更加合理,我们的个人生活才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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