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 对待朋友,利益均沾成美谈
合作双赢为永恒之道。利益对人的行为有着最为持续和强烈的激励作用,要想使合作行为持久地维持下去,就必须兼顾好各方的利益,让大家都有利可图。李嘉诚不管对待什么样的朋友,他始终讲究一个“和”字,处处从他人的利益出发,坚持“利益共沾”的原则,主张让利于人和不占他人便宜,“义”字当头,这使他与别人能够长久地合作下去,实现自身事业的长足发展。
让利于人,有福同享
李嘉诚忠告:经商应该讲利,但要对利有一个正确的估算,绝不能把天下所有利全盘皆收,而是要“舍小利取大利”,让大家都有蛋糕可吃。
商人对“利”字的感觉是异常敏锐的,并时常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与“利”字相连。本来,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有些商人往往钻到钱眼里,贪婪之心越来越膨胀。李嘉诚主张“经商应该讲利,但要对利有一个正确的估算,绝不能把天下所有利全盘皆收,而是要‘舍小利取大利’,让大家都有蛋糕可吃”。这就是李嘉诚坚守的让利与得利的哲学。
李嘉诚主张让利于人,是一种大商人的经商理念。李嘉诚认为,商人是天生的平等派,商人交往遵循的是自愿、平等原则。孔子思想中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对“人”的发现和关于“人”的理论的创立,他提出“以人为本”和“泛爱众”的主张,就是要贵族阶级把被统治阶级的奴隶当人看待,承认对方是人而不是牲畜,这在人格上便是人与人的平等,这就是孔子的“仁”的历史社会意义,也可以说是孔子的平等自由的新人类观,它为古今商业交往奠定了一条基本的伦理规则。
李嘉诚控有香港最大的综合性财团,多年荣膺香港首富乃至世界华人首富。他同时又是个道德至上者。他说的话,符合道德规范,堪称道德圣典。他既是这般说的,亦是这般去追求的,谨慎小心,唯恐有什么闪失。
在西风氤氲的十里洋场香港,李嘉诚能将致富与守道德较好地结合为一体,实为难得。对这么一个“完人”,有谁会说,一般的商家,不愿意与他做生意呢?由此可见,既守道德,又生财有术者,实在是商家之上乘者。相反,企业富有凝聚力,员工精诚团结,为老板出力,这个企业必定大有前途。
有人说,一般的商家,只能算精明。唯李嘉诚一类的商界翘楚,才具备经商的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诚又是其中最最聪明的人。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一些人目光只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独吞利益,恰好是一时赚得小利,而失去了长远之大利,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李嘉诚正相反,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定则。
李嘉诚曾对他的儿子说过:“如果一单生意只有自己赚,而对方一点不赚,这样的生意绝对不能做。”
李嘉诚的意思是,生意人应该利益均沾,这样才能保持久远的合作关系。相反,光顾一己之利益,而无视对方的权益,只能是一锤子买卖,自己将生意做断做绝。
李嘉诚对儿子的劝诫,实在是商界之道,是经商制胜的法宝。
作为一个理智的商家,就一定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应该把精力首先集中在强化巩固自己内部机制,然后选具有战略眼光的“势”,通过“设点”“连线”“立柱”等隐蔽的有效的手段去围形,最后形成固若金汤的势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获胜。相反,今天与这家公司争小利,眼睛死死盯在眼前的利益上,一方面会因把精力耗于此种竞争上而无精力去“造大势”;另一方面会因争小利而得罪周围的同行,树敌过多,被人联合而攻之。
所以,你千万不要“铁公鸡一毛不拔”,相反,倒要经常让些小利给别人。让小利于别人,眼下好像吃了点亏,但从长远观点看并非吃亏。让小利于别人,别人不仅不会因争利而与你敌对;反而会生出感激之情,信任于你。取得别人的信任比什么都重要,而取得同行的信任就更为重要。信任你的同行不仅不会暗拆你的墙脚,关键时刻还会帮你一把。即使不能帮你,也不会落井下石。
经商求利,小商人总会在各方面挖利润,但大商人则是舍小利、求大利。这不是简单的互换原则,而是对获利之道的聪明之举。李嘉诚认为,一个只图小利的人,终究成不了大商人。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有些人相信贪利,才能暴富,是的,这些人叫暴发户,而不叫大商人;真正的大商人都是舍小取大的财富巨子,他们敢舍敢收,心态开阔,打造自己的财富天下。
利益均沾,平等合理
李嘉诚忠告:人要去求生意就比较难,生意跑来找你,你就容易做,那如何才能让生意来找你?那就要靠朋友。如何结交朋友?那就要善待他人,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利益。
在成功学中,有一条“互利法则”,即你给人一分利,别人就会给你一分利。“利益均沾”,是聪明商人遵循的法则。
从1984年起,李嘉诚进行过三次私有化。具体说来就是改变原有上市公司的公众性质,使之成为私有公司。
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价较市价高出一成,小股东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
李嘉诚放弃了在股市熊市时低价收购以求对小股东公平。对此,李嘉诚解释说:“我们不是没想过,但趁淡市以太低的价钱收购,对小股东来说‘抵数’。”
李嘉诚在股市中的形象一向极佳,原因是他时刻不忘照顾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得到股东拥戴,李嘉诚在股市中时常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纵横股海,如鱼得水。
李嘉诚第二次私有化,是收购青洲水泥。同收购国际城市一样,这次的收购非常顺利。
1988年10月,长江实业宣布将青洲水泥私有化。长江控有其间44.6%的股权,以29港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高出13%,涉及金额11.23亿港元。到12月30日收购截止期,长实已购得九成股权,可以完成强行收购,完成私有化。全资控有后的青洲水泥成为该系全资附属上市公司,申请摘牌后就变成了长实旗下的私有公司,
李嘉诚对旗下公司私有化后,避免了业务重叠(如嘉宏与长实、和黄就存在这个问题),使机构更为精简。私有化之后,李嘉诚不必再使长实系所有公司的经营和实绩都暴露在公众面前。这样可以使他在许多商业活动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李嘉诚的第三次私有化,可谓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青洲水泥那么风顺。
嘉宏是长实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于1987年将港灯集团非电力业务分拆另组嘉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时,嘉宏综合资产净值为44.57亿元。和黄控有嘉宏约54%的股权,嘉宏则控有港灯23%的股权。到1992年6月底全面完成收购时,市值达到155.09亿元。
1991年2月4日,控股母公司和黄宣布将嘉宏私有化建议,以每股4.1港元价格将嘉宏收归私有,涉及资金118亿港元,被称为香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计划。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和黄当时拥有嘉宏65.28%的股权,实际动用资金41亿便可完成收购。
李嘉诚解释,这次收购主要原因是嘉宏赢利能力有限及业务与长实、和黄重叠。并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每股的价格收购,他会考虑出售。
嘉宏资产估值在每股5~6港元的水平,和黄开价4.1港元,这种做法显然是肥了大股东,而损害了小股东。
李嘉诚解释嘉宏赢利前景有限,应该是事实。但在1991年4月10日嘉宏股东会议上有股东质询:嘉宏1990年财政年度业绩在(1991年)3月8日公布时,赢利状况甚佳,13.16亿港元的年赢利比上一年增幅达29%。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灯市值连月上升,也会造成嘉宏资产值增高,这都有益于嘉宏的发展。
小股东纷纷质疑,并表示反对,嘉宏私有化建议最终以不足1/4的支持宣布流产。
当时证券界普遍认为,流产的原因是收购价偏低,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的差异。和黄出价太低,远不及1987年上市供股价4.63元的水平。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的利益,而和黄的收购建议对小股东照顾不够,有失长实系的一贯作风,从而失去了小股东的支持,导致功亏一篑。
另外,小股东反对私有化,除认为和黄条件“苛刻”外,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爱”,则是私有化失败的另一大原因。
按规定,私有化失败,一年之内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议,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嘉宏未来的走向吸引着世人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