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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善意收购不计成败(第3页)

这样,怡和所持的置地股权,由约25%增至33%,控股权已相当牢固。而且,协议中还增加了一个附带条款,即长江实业等华资财团在7年之内,除象征性的股份外,不得再购入怡和系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喧闹数年之久的置地收购战,就以这种结局而偃旗息鼓。原本看好这场收购大战的媒体大为失望。一些华文报刊称这是“一场不成功的收购”,有些英文报刊则称这次战役是“华商滑铁卢”。

以李嘉诚为首的华资财团,这次为何不决一死战,而一交兵就这样草草收兵呢?其实,这是华商财团在权衡利弊得失后,做出的明智决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包伟士所抛出的杀手锏,就是置地将步文华东方后尘,如法实施。此前,文华东方按每股4.15港元的价格,发行新股予怡策,以增加怡策的股权。

怡策认购文华东方新股后,所持股权必定会超过35%的全面收购触发点,怡策将按收购及合并条例向文华东方提出全面收购。由于收购价(4.15港元)低于该公司资产值(估计6港元),文华东方多数股东对收购计划反应冷淡,这正中怡和下怀。

这种做法既不必动用大量资金,又可使所持文华东方股权超过收购触发点(现有股东可按其权益认购,也可放弃)。这样,怡策所持的股权由35%增至41%,收购方不可能通过全面收购使其控股数超过50%的绝对数——因为被收购方可反收购,能轻而易举再增购9%的股权,以达到过半数的绝对控股量。

如果置地效仿文华东方,将会使华资财团陷于极其被动的局面。置地从华资财团手中以每股8.95港元的价格赎回8.2%股权,共耗18.34亿港元资金。这意味着,置地总估价约为223亿港元,以8.5港元左右的市值计,总市值也近200亿港元。华资财团若想全面收购达到50%以上的绝对控股权,就须耗资100亿港元以上。

事实上,怡和并不完全是在坐以待毙,在收购和反收购的价格战中,股价必会不断地提高,华资财团欲获全胜,所需的资金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华资财团在发起全面收购的短暂期限内,不一定能筹到这么多现金。

而且,怡和控股数近26%,比华资财团的控股数加起来还高得多,已优势在手。怡和售出港灯和香港电话的股权后,已从最困难的谷底走出,业务渐入顺境。怡和系尽管大量出售了香港和海外的一些企业,但仍是香港最大的综合性集团,除银行外,其市值仅次于长实系。凯瑟克家族在海外还拥有不少非怡和系资产,有人估计,其控有的资产不在李嘉诚之下。

所以,即使华资财团能控得置地,也要经过一番血战,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这不是李嘉诚所希望的。

李嘉诚是个商战高手,而并非一个民族斗士,虽然他的收购行为在客观上起了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所以他必须权衡商业利益,而不会不顾一切地决一死战。更何况,对方虽是垂暮的老狮子,但余威犹存,反击起来也非同小可,没有必要跟它硬拼。

他在收购中,先瞄准一家控股不牢、或经营不善、或内部不和的公司,暗吸其股份,等达到一定数目时,再突然发动袭击,若成功,则控得该公司:若不成功,就逼对手以高价赎回他控有的股票。

因而,刘氏即使收购不成功,也会获利丰厚,是股市人人畏惧的狙击手。公司若控在他手上,他必进行眼花缭乱的集资、分拆、股权重整等活动,搞得小股东们怨声载道,不知所措。

刘銮雄靠一个小小的电扇厂起家,几年内资产便扩张到100多亿港元,很快便跻升于富豪之列。他在股市留下的形象实在很恶劣,是一种“恶意收购”的典型。

其实,从客观上而言,刘氏是对香港证券史起过历史性作用的人物。他最先引进的新鲜战法,使香港股市的投资投机活动赶上了华尔街水平。继刘銮雄后,香港股市狙击手辈出,人们逐渐习以为常,谴责刘氏收购术的舆论自然也就少多了。刘銮雄一拳击醒众多沉睡的狮子,许多大亨们惊奇地发现,不必辛辛苦苦办实业,只需带上一笔大亨们根本就看不上眼的本金进股市,就能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亿元、百亿元大亨了。

与刘銮雄的“恶意收购”正好相反,李嘉减的收购是一种善意收购。

他收购对方的企业时,一定会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尽可能通过心平气和的方式谈判解决。若对方坚决反对,他也不会强人所难。

李嘉诚富有心计,又极有耐心,擅长以柔克刚,以静制动。

最典型的战例莫过于前文所述的收购港灯之战,他从萌发念头到控其到手,先后历经几年,倒是西门·凯瑟克最终沉不住气,主动“入套”,以相当优惠的折让价出售港灯股权。

李嘉诚收购和黄时,其心术之精,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借汇丰之力,兵不血刃,收服了资产比其大10多倍的庞然大物。李嘉诚的收购,从不情绪化,没有非买不可的心理。因为他知道,若持这种心理,往往会付出过于高昂的代价。收购遇到阻力时,他在冷静权衡利弊后,会含笑放弃,如收购九龙仓,置地,他都持这种态度。

李嘉诚的收购,无论成与不成,通常都能使对方心服口服。如果收购成功,他不会像许多新进老板一样,进行一锅端式的人事改组和拆骨式的资产调整,他总会尽可能地挽留被收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照顾小股东利益:对于股权等重大事项,一定要征得股东会议通过。

如果收购未遂,他也不会以所持股权作为“要挟”,逼迫对方以高价赎购,以作为退出收购的条件。

如在合战置地时,以李嘉诚为首的财团退出收购,将所持的置地股权售予怡和,售价只有8.95港元,仅比当日收盘价高出5分。新财团出售股票的税后利润,估计约在1亿港元。这是四家大财团先后耗费一年多精力之所得,算来实在是微不足道。

李嘉诚的形象有口皆碑,在股市从来不用担心李嘉诚会恶意收购,甚至有人曾允称,在收购战中,对方只要说一声“我不愿意”,李嘉诚就会立即放弃收购行动。

李嘉诚保住了不做狙击手的信誉。对他来说,良好的信誉,本身就是宝贵的财富。

有一句话说道“失之东篱,收之桑榆”,意思是说,此时失利,彼时得到补偿。做生意就应像李嘉诚这样,不看重表面的输赢。如果在某件事上未能达成心愿,并不等于输了。若是因此维护了信誉,维持了人际关系,等于种下了善因,将来必结善果。反之,如果勉力而为,不顾一切地达成心愿,使名誉受损,或招致怨恨,等于种下恶果,日后难免遭报应。所以说,谁笑在最后,谁就笑得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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