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宋群青就带着笔记本出门了,今天是他上学期末定好的随机家访的日子。
他拢了拢身上加厚版的冲锋衣,把领口拉到最高。细碎的雪花飘落,在他厚实的羔羊皮风雪帽上留下点点的雪珠,寒气几乎在他纤长的睫毛上凝结成冰。
在成功地抓获两名寒假作业一字未动的人才,三名只完成了一半不到的倒霉蛋,拒绝了四位想要留他在家吃饭的学生后,宋群青终于结束了今天的家访工作。
为了做好开学准备,宋群青又在村委和王恒一起糊弄了一顿午饭,西北人士小王书记用昨晚村长家剩的羊肉汤给两人下了碗面。
说是村委,其实是学校里面的一间小办公室。在宋群青没来之前,由于八仙村实在贫困,每一笔拨款都要花在刀刃上,村长和小王书记就把村委会的房子让出来,改建了小学,就算后来经费多了,也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建。
这样,八仙村的小学和村委就合为一体了,也方便村民办事。
于是,小王书记又从宋少爷的学长变成了宋老师的怨种同事。
“听说你昨天多了个室友。怎么样?还习惯不?”王恒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关心到。
“还行,小孩人挺不错的。”宋群青放下调羹,慢条斯理地用餐巾纸擦嘴。
“听村长说是个学艺术的混血小帅哥,昨天给他看了护照,才刚成年一个月呢。人家小孩一个人来山里也不容易。诶?听村长一直在夸,怎么样,到底有多帅?”有些人刚吃饱,八卦的基因就蠢蠢欲动。
宋群青拿杯子的手微顿,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形容,眼前闪过林霁明似油画中美少年一般的面孔,以及那双灰绿色的眸子,随即抬眼,开口:
“属于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好看吧,长得有点像Francesca。”
Francesca是一位家喻户晓的国际影后,中意混血,拿过欧三大奖,成绩斐然,但更为人熟知的是她的美貌,刊登过各大杂志的封面,曾被业界称赞“惊为天人”,是女娲和上帝精雕细琢的联名出品。
“我去,这么帅,那我一定得见见。”王恒倒吸一口凉气,能让本身相貌不凡又阅美无数的宋少爷作出如此高的评价,想必是货真价实的好看。
可能是中午那碗配了八卦调味的羊肉汤面起了作用,今天的工作效率不错,两人都提前完成了工作。宋群青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一位喜爱做饭的小同学,便去和村民买了一些食材。
大雪天村里物产并不丰富,蔬菜只有被储藏在地窖的土豆、萝卜、白菜、洋葱等,宋群青不确定从小在国外长大的林霁明到底擅长做什么,所有每样都买了点。
再去问隔壁李大爷买了些羊肉,他运气很好,这是为了送别去外地上学的孙子,大爷昨天刚杀的,很新鲜。
王恒看着拎着菜的宋群青,自觉接过一部分,随后抬头望天,宋群青看他那傻样有些无语。
“看什么呢?给你升迁的通知从天而降了啊?”
“不,我是确认一下太阳有没有打西边升起,我们宋大少爷的十指终于要沾一沾阳春水了?”
“……”
很遗憾,太阳照常从东边升起,宋少爷也还是那个十指只沾粉笔灰的人民教师,只是多了一个喜欢给他做饭的田螺室友。
王恒深感可惜,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宋老师接一接地气。于是决定借着帮忙送菜的由头,见一见这位长得像国际巨星、还自愿为宋老师服务的进口田螺小伙。
然而没等他安全地把宋群青和他的食材护送回家,就在路上遇到了正在给小朋友画画的林霁明。宋群青没有说错,确实是一眼就能让人记住的长相。
那人穿着一身卡其色的长风衣,几乎盖过了膝盖,让他接近一米九的身高看起来更加挺拔,可以想到要是别人穿会是怎样的灾难。
他站在画板前,手握碳素笔,飞快地在速写纸上勾勒出清晰的线条,风雪把他的双手刮得通红,但他每一次落笔仍是极稳的。
他的眉眼低垂着,似乎不怎么需要多观察眼前举着麻花辫笑得很开心的小模特,浓密的睫毛半遮着灰绿色的眼,可能是嫌碍事,亚麻色的卷发被扎成一个小揪揪,只剩几缕碎发不听话地飞舞着,眉骨和山根显出更加锋利的线条。
同样都是大家公认的美貌,但他和宋群青不同。宋群青的美是五官与气质的相得益彰,像中国画中的月下翠竹,挺拔迷人却带着点距离感,而林霁明的美是锋利的、具有冲击性的。
他在那里尽情地创作,这本身也是一幅画。
宋群青本来没想打扰,但是兢兢业业做了十几分钟小模特的沈小丽同学率先发现了他,有些坐不住了,全然不顾眼前这位帅气大哥哥之前的嘱托,立马投入了宋老师的怀抱,一边挥手一边大喊:
“宋老师!我在这!看!有个大哥哥在给我画画!”
林霁明听见呼喊声,立马抬头,顺着沈小丽的目光看去,是拎着袋子正向他走来的宋群青。
那人披着风雪而来,细碎的雪珠仿佛不忍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只是落在他纤长的睫毛上,像翅膀沾了水仍振翅欲飞的蝴蝶,脆弱却坚韧。
林霁明加快手上的速度,收完最后一笔,将画像递给沈小丽,示意她可以去玩了。然后伸手想去接宋群青手中的布袋,但是被他躲过。
“不用,很轻。你还要拿画板呢。”
“好吧……”
“你就是宋老师的室友吗?你好啊,果然特别帅!”
“谢谢!”林霁明这才注意到宋群青身旁站着一个同样拿着布袋的男人,和他身高相近,戴着一副银边眼镜,大概是常年被山里的风吹拂,和这片土地一样,肤色有些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