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时代的到来与德育格局的变化
从1995年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络正式开放至今,短短十几年间,互联网迅速发展并普及,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C)在京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接近13的网民为学生,大学生在其中占了很大比例。网络技术的产生及其快速应用普及,从根本上改变和重塑着人们的生活,它开启了人类生活的新时代,即网络时代。
(一)网络时代的生活样式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的生活空间、行为方式、人际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至于原有的行为规范和思想观念不再适应于网络时代的生活。
1。生活界域的扩展
生活界域作为人的生活实践的领域和范围,其扩展状况受技术条件严重制约。马克思曾把技术条件低下的人类初期的生活称为“狭隘的地域范围上的畜群生活”。技术条件越是低下,人们的生活界域越是狭隘;技术条件越是发达,人们的生活界域越是广阔。在制约人的生活界域的各种条件之中,交通、通信条件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试想,如果没有动力机车的制造技术,没有轮船、火车的制造技术,世界各地的人们不仍然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吗?!如果没有电报、电话和手机的制造发明,多少人会失之交臂,“千里姻缘一线牵”仍然是美好的神话。个体的生活界域,除了被整体的交通、通信技术状况所制约,还被个人性的知识技术状况和职业状况所制约,个人知识技术状况和职业状况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有限性、具体性。在网络技术出现之前,一个人在具体的时间内只能在具体的某个地点上(因为人分身无术),从事某项具体的活动(因为人很难同时身兼数职)。
网络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彻底打破了传统交通和通信技术对人生活实践的制约,颠覆了生活的有限性、具体性和现实性等传统属性。相对于传统生活的有限性、具体性、现实性,网络时代的生活获得了无限性、不确定性。借助于网络,人们可以与无限远的地方的无限的人进行交流互动,人们可以把自己“虚拟”成各种身份角色与其他人交往。以至于时间、空间、身份、活动等生活实践中一切因素的有限性都被废除了,都被无限性取而代之了,生活的界域被无限扩展了。
生活界域的扩展,从表面上看丰富了人类生活的自由性,从深层、长远来看,其对人本身的影响却是复杂的,很难用“积极”或“消极”概念简单地定论。以人为本,是我们理解生活中一切问题和现象的基本立场,凡是与人本身的属性和生命要求相符合的就是积极的,凡是与人本身的属性和生命要求相违背的就是消极的,然而,人本身的属性和生命要求却是一个矛盾的体系。人的生命是肉体与精神的统一,肉体倾向于服从本能和自然规律,因而是有限的;精神向往自由与超越,因而是无限的。正像卢梭所指出的“人生来是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可见,生活界域的扩展和对人的自由性的丰富,契合于人的精神及其对自由性的向往,但与人的肉体生命需求并不是完全相宜的。在此情形下,人的生命的凝聚力就会被离散,生活的和谐性就会被拆解,生命和生活就会出现萎靡的或扭曲的症状。正如有的人利用网络的自由和便利,贪婪地追求肉体欲望满足,或是拒斥现实的生命实践和生活创造,沉陷于网络虚拟空间消耗宝贵的生命时间。可见,面对网络技术对生活界域的扩展,亟需对人的生命模式和行为方式进行正确的引导、规范和匡正。
2。行为方式的变异
网络技术对人的生活界域的扩展,是借助于网络技术所开辟的虚拟世界所实现的。也就是说在网络技术出现之前,人的生活世界是现实的、具体的、单一性的世界,网络技术出现之后,人的生活世界,包括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一是现实的生活世界,二是由网络技术所创造的虚拟的生活世界。在网络技术出现之前,人生活在单一的现实生活世界中,人的行为也是现实的、具体的、单一性的行为。这种单一性,一方面体现为行为模式与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如男女老幼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工农学商兵不同阶层有不同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体现为行为方式与行为意志的一致性,但凡正常的行为,莫不如此,当然,身不由己、言不由衷的反常行为应该另当别论。
网络技术出现以后,人的生活世界由单一的现实生活世界,变成了由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构成的二元复合世界,人的行为方式也就由现实的单一性的行为,变成了由现实行为和虚拟行为构成的二元的复合性行为。所谓虚拟的行为,一方面表现为行为方式与主体身份的不一致,例如男士在网络中以女士的身份与他人交往,老年人在网络中以青年人的身份与他人交往,已婚者在网络中以未婚者的身份与他人交往;另一方面表现为行为方式与行为意志的不一致,如以友爱的方式达到侵犯和伤害的目的,以真诚的方式达到戏弄和欺骗的目的,以奉献的方式达到征服的目的。人在虚拟世界中的行为方式所表现出的行为与身份的不一致,表现方式与内中意志的背离,相对于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单一的、现实的行为方式,我们称之为行为方式的变异。当然,多数人只是在虚拟世界中发生行为变异,而且能够被人们所接受,这是由虚拟世界的属性所决定的,然而如果有的人由虚拟世界的行为变异,蔓延为现实世界的变异,在现实世界中也逢场作戏,弄虚作假,就会招致人们的唾弃。所以,我们要认识到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区别与相关性,限制行为变异,保持人在生活世界的真实性。
人在现实世界中的行为与在网络虚拟世界的行为既有着明显的区别,又互相影响密切相关。人在现实世界中的行为更多地是受制约于人的社会属性,更多地表现出人的社会特质,而人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行为更多地是表现出自然属性和个性的心理特质。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讲,人在这两种世界中的行为因为具有共同的行为主体,所以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一方面,但凡能在现实世界中积极自律、自觉以社会规范进行约束的人,其在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行为也往往能表现出较高的觉悟和素质,总能以真实世界的真诚行为引领虚拟世界的行为,因而较少出现行为变异的情况,反之,行为变异的情况就会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但凡在网络虚拟世界中行为变异严重者,其在现实世界中的行为往往受到其网络虚拟行为的消极影响,容易出现行为失范现象,反之,就会较少出现行为失范现象。
3。人际关系的普泛
由于网络技术为人们开辟了虚拟生活世界,人们的生活世界变成了包括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二元复合世界,因而人们的生活界域被大大扩展了,加之人的行为模式也随之变成了包含现实世界的真实行为和虚拟世界的虚拟行为两种模式,因而人们的交流交往方式极大地丰富了。正是由于网络技术使人们得以在更大范围内运用更多样的手段和方式进行交往,人们的交往对象更普遍更丰富了,人们除了现实世界中有限的交往对象,又有了虚拟世界的虚拟交往对象。“朋友”的范围,不再限于生活中的志同道合者,还增加了新的群体——“网友”。
正如同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关系,现实世界的具体行为与网络世界的虚拟行为的关系、现实世界的“朋友”与网络世界的“网友”的关系也是明显区别又密切相关的。现实世界的朋友关系是确立在志同道合、情真意切的基础上的,而虚拟世界的朋友则往往是戴着面具式的交往关系,所以现实世界中的朋友往往会时日越久,感情越深,而网络中的“网友”往往会因为“狐狸的尾巴难能藏久”而转瞬即逝或见光就死。当然,对于同一个个体来讲,其现实世界的交往活动与其虚拟世界的活动具有共同的主体,因而他在现实世界的择友、交友活动又具有某种相关性,甚至一致性。但凡在现实世界倾向于结交品德高尚之士的人,其在网络空间的交往对象,也往往都是超凡脱俗的人士;相反,在现实世界中追随乌合之众者,在网络虚拟空间往往也会狼狈为奸。当然,网络作为一种交际手段又是连接现实世界的朋友与网络世界的朋友的桥梁,网友和现实的朋友借助于网络往往会变更转化。在当今网络的时代,几乎所有的现实的朋友都会借助于网络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会变成基于现实世界朋友关系的网友。当然,也有不少网络世界的朋友,经过了解交流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
借助于网络,人们的交往范围扩展了,人们交往方式便利了,因而人们的交往对象更普遍了。朋友多,当然是好事,但是,借助于网络结识的朋友往往由于缺乏现实生活接触,而脆弱易失,所以,不少人感觉到,借助于网络虽然能结识天下朋友,但同时又感觉到可靠的朋友却越来越少,朋友的数量增加了,范围扩大了,但是人们的友情的质量却降低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友谊缺乏真诚可靠的基础;二是由于网络交友的便利性,使网络友谊缺乏实践考验和患难基础,因此来得容易去得快;三是由于朋友数量多,范围广,使当事人难以长期、专注地维系某种友谊关系。鉴于以上所说,在网络时代加深和维系友谊,首先,不能把友谊建构于虚拟的世界,而应建构在现实的生活基础之上;其次,面对大范围、多数量的交往对象,要分清关系,理清次序,以差等之爱,应对不同层面的朋友;最后,要把虚拟世界的友谊积极地引向现实生活,接受生活的检验和加固。
(二)网络时代的嵌入式德育格局
网络技术开辟了虚拟世界,从而使人的生活世界变成了包括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二元世界,人在虚拟世界以变异行为方式反作用于人在现实世界的现实行为,导致了人在现实生活世界的行为混乱和社会失序。道德规范作为调整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面临网络技术所引起的行为混乱和社会失序,迫切需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匡正人们的行为,恢复秩序。制定和推行网络道德,是社会从道德层面改变网络技术所导致的行为混乱和社会失序状况的重要手段。在网络技术出现以前社会就已存在道德规范,网络道德出台之后,嵌入于已有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中,与之共同作用于包含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生活世界之中,从而使生活世界的德育格局变成了嵌入式德育格局。
1。嵌入式德育格局的含义
所谓嵌入式德育格局,是指在原有道德教育体系内,增加或充实新的道德教育内容与方法,所构建成的新的道德教育体系。在嵌入式德育格局中,原有道德教育体系整体上统领和主导新增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但不干涉新增道德体系相对应的具体领域和问题,只是为新增德育内容与方法提供理论资源、方法借鉴和方向指导;新增道德教育体系顺应和承接原有道德体系的理念、宗旨与方法,在保持与原有道德教育体系的一致性的前提下,确立新的规范,运用于解决新领域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