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公说的是,我想学。”
桌上本就摆着砚台,曹公子铺开纸,先教她如何握笔。
他沉腕悬肘,拇指按、食指压,中指顺势钩住笔杆,无名指外侧轻轻一顶,小指贴在无名指旁稳住力道。
“掌心虚握如含卵,笔杆垂直指腹,只待墨汁浸润笔尖,便能落纸成书。”
詹狸一知半解,学个样子也有七八分像。
“我是第一次做人先生,要是有不好的地方,还请姑娘见谅。”
“怎么会?吾师道也,恩公的道我是比不得的。”
“你竟懂这个?”曹昀不带鄙夷,只是惊喜:“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只是正巧听隔壁秀才讲过。”
詹狸的记性与悟性,倒有些特别。当初娘卖她的时候说:旁人要练上数月的舞,她看一遍就能跟着跳,身段步态也像模像样;听过的歌、弹过的曲,再唱再奏也没什么差错;连寻常的诗书,听过也能记个大概。这般底子,若入了勾栏作清倌,不说别的,想来也能像那“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说的,把本事学出个样子来。所以二十五两,不能再少了。
好一番王婆卖瓜,可惜还是被砍到了十五两。
“我先教你写你的名字。”
詹狸仔细盯着他笔尖,墨在纸上曳出足迹,弯弯绕绕,落成一个“狸”字。
“狸,左侧一个反犬旁,大部分动物的字,用的都是这个偏旁。右边是里侧的里。”怕她听不明白,曹乘风尽量讲得通俗一些。
詹狸悟性高,把自己写出的狸字给他看:“狸奴的狸,是犬旁,却不是犬。”
“对,你知晓吗?狸字拆来,原是山中灵物。”
像你一样颇有灵气。
曹乘风对上她乌亮的眼眸,总觉得那抹纯真宛如冰糖葫芦的糖衣,怯生生的,灵动非常。长而软的睫毛扑朔,簌簌落进人胸膛。
原先第一眼感到的艳丽,已全然被她的坚韧性格盖过,成为不该有的错觉。
看着詹狸的笔锋越来越像自己,笔法有型,他微妙地拥有了一丝成就感。
第二个字教的不是詹,而存了私心,写了自己的字“昀”。
“昀,是我行冠礼后取的字。昀光,是日光的意思。”
詹狸觉得这比乘风更适合眼前温和、明亮的公子,他不像风那般无拘无束,却足够清朗、暖煦。
这想法和曹昀不谋而合。
“昀字更贴切?”他看出詹狸在想什么,笑意却未及眼底。
是啊,乘风二字于他而言,太沉了。何况从头到尾,都不属于他自己。
明年八翮乘风起,一振鹏程九万开。
记忆起,父亲总爱在书房焦灼踱步,跟他说:“乘风啊,你还小,不知道读书的好处。”
曹乘风怎会不知道?
父亲心怀壮志,渴望在官场闯出一片天地,无奈仕途坎坷,屡屡受挫。于是,他将全部期望倾注于唯一的幼子身上。
为了让曹乘风能心无旁骛地追求功名,他打算等他有所建树后,再为其寻觅佳偶。